皋蘭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擬定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全縣各級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限額、人員結構比例和經費開支渠道;管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指導、協調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關於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工作的政策措施、改革規劃方案、實施細則以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與監督檢查。

2、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制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政策;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管理、審核和辦理全縣公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調配和退休、退職的審批管理工作。

3、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管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工資總額計畫;加強企業工資總額的巨觀調控和管理,編制全縣勞動工資巨觀計畫;督促困難企業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職工工資;指導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依法對工資協定進行審查。

4、綜合管理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軍轉幹部的安置和幹部考錄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安排復員退伍軍人;負責人才資源的規劃和開發,統一管理全縣人才流動機構和人才流動工作,規範搞好人才市場建設,促進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

5、皋和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依法對全縣國家公務員實施綜合管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和培訓;承辦縣政府管理的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工作。

6、綜合管理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擬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審、報批、考試和繼續教育工作。

7、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協調各部門的全縣表彰工作;負責有關懲戒與申訴控告工作;綜合管理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8、統籌管理全縣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職業技能開發和勞務輸出工作;規劃和指導全縣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全縣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分流安置和再就業的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巨觀管理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和社區就業工作。

9、綜合管理全縣職業介紹機構;代表政府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監督檢查職權;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工作;組織開展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就業前職業技能培訓和再就業培訓工作,管理監督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

10、負責管理全縣各單位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全同,並對契約實行審查、鑑證;負責全縣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建立完善的勞動關係調節體系;負責全縣技校招生、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等工作。

11、綜合管理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工作,並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

12、統一管理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檢和人民團體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擬定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審核縣級機關和各鄉鎮的機構改革方案;審核縣級機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協調縣級各部門及縣與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指導、協調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

下屬皋蘭縣就業服務局(皋蘭縣人民政府勞務工作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皋蘭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皋蘭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辦公室、皋蘭縣醫療保險局、皋蘭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皋蘭縣勞動監察中隊。

皋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下設皋蘭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與皋蘭縣人事局合署辦公。

掛牌機構是皋蘭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皋蘭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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