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白條
1、 打白條子,即以個人或單位的名義,在白紙上書寫證明收支款項或領發貨物的字樣,作為發票來充當原始憑證。
2、 以收據代替發票
這種手法經常用來偷逃稅款,一些個體私營業主,當面對消費者為個人時,只開具收據來證明此項經濟業務的發生,而不開發票,以避免稅務機關的檢查而偷逃稅款。
3、不按發票規定用途使用發票,如以零售、批發商業發票來代替飲食服務行業發票。
4、不按發票規定要求開具發票。
如:不加蓋財務專用章,有關人員不簽字等。
在當今經濟生活中,使用"白條"報賬的情況較多,有的單位購進商品,支付勞務費用沒有取得正式發票,而以收據或手寫白條入賬;有的單位個人通過一些藉口借用單位的現金或銀行存款,由於種種原因,錢花掉了,又無正式發票,為了彌補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出現的短缺,大都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白條"(如由業務經辦人員寫一紙說明,有的甚至經辦人員都不簽字而由會計人員作一說明等)頂庫,對"白條"的真實性、合法性沒有嚴格審核和把關。例如,有的單位為了給職工多搞"福利",由經辦人以付給某公司勞務費2萬元名義取出現金,直接發給職工,但並未從對方公司取得勞務費發票,而是由其出具一說明並加蓋總經理辦公章印章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