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兒童心理發展是一種連續、漸進的過程。心理發展的連續性表現在個體整個心理發展是一個持續不斷的變化過程。當某一種心理活動在發展變化之中而又未出現新質變時,它就正處於一種量變的積累過程。這種一定的心理變化在未達到新質變而進行著的孕育更新的質的量變,就表現為心理發展的連續性。實際上,每一種心理過程、心理特徵的發展,都以先前的狀況為基礎,都是對先前心理活動的繼承與發展。要想從一種狀況超越其中間狀況,而轉到另一種完全不同質的狀態是根本不可能的。
例如,動作思維、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是循著一種從動作思維到形象思維再到抽象思維的順序,整個思維的發展是連續的過程。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思維狀況既有上一年齡階段的兒童思維的“影子”,又向下一年齡階段兒童的思維發展特點趨近。具體來說,學前兒童的思維繼承著嬰兒動作思維的特點,但形象思維也開始發展起來;國小中、低年級兒童的思維以形象思維為主,但又開始發展抽象思維;國小高年級的兒童抽象思維更進一步發展,但仍保留著具體形象思維的特點。
因此,心理的發展與變化、心理特點的形成與發展不是脫節的,而始終是在某一發展階段的早期存在著上一階段的某些特點,而在發展階段的晚期可以發現下一階段的某些特點已在萌芽或開始顯露。個體心理的發展不是一種絕對的、無聯繫的或突變的過程,它是一種量的積累過程,發展過程中每一質變的轉折點,都是兒童長期發展、量的積累的結果。兒童每一個發展階段有意無意為下一發展階段作了準備,並且每一發展階段又是兒童先前成長發育與經驗的結晶。
發展
兒童的身心發展按照一定順序展開,例如身體發展是從頭部到下肢、由中心到邊緣。心理的發展也有一個從低級到高級、從簡單到複雜、從不分化到逐漸分化的順序發展。它既是相對穩定的,同時又是可以隨著社會生活和教育條件等文化背景的改變而有一定程度的可變性。這是因為,身心的發展是受許多穩定因素支配的。例如,人類腦的結構和功能的發育是有一定過程的;語言的發展和知識的深淺也是有一定順序的;學習、求職、成就等生活事件和活動形式的變化也有一定的時間性。例如嬰兒身體發展遵循頭尾原則和近遠原則;嬰兒動作發展的順序是從頭到腳、從中心到外周、從大肌肉到小肌肉;兒童的認知發展遵循由近及遠、由表及里、由片面到比較全面、由淺到深、由絕對到相對、由自我中心到脫中心化的過程。再比如,柯爾伯格認為道德發展的三種水平六個階段是按照不變的順序由低到高逐步展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