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病因學說
源流關於中醫病因學的發展源流及分類,遠在《內經》理論形成時期,即將病因分為陰陽兩類。如《素問・調經論》說:“夫邪之生也,或生於陰,或生於陽。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 漢代張仲景著《金匱要略》指出:“千般�難,不越三條,一者,經絡受邪入臟腑,為內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竅,血脈相傳,壅塞不通,為外皮膚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以此詳之,病由都盡。”他將病因按其傳變概括為三個途徑。宋代陳無擇著《三因極一病證方論》,在前人病因分類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三因學說”,他說:“六淫,天之常氣,冒之則先自經絡流入,內合於臟腑,為外所因;七情,人之常性,動之則先自臟腑郁發,外形於肢體,為內所因;其如飲食饑飽,叫呼傷氣,金瘡�折,疰忤附著,畏壓溺等,有背常理,為不內外因。”始以六淫邪氣為“外所因”,情志所傷為“內所因”,而飲食勞倦、跌仆金刃,以及蟲獸所傷等則為不內外因。
分類這種把致病因素與發病途徑結合起來進行研究的分類方法較之以往更為合理、明確,對後世影響很大,故延用至今,即將病因分為外感性致病因素、內傷性致病因素和其他致病因素三大類。
中醫病因學的特點
1.陰陽五行學說為綱領陰陽五行學說屬古代哲學範疇,《易傳・繫辭上》曰:“一陰一陽之謂道”。中醫學將陰陽五行學說套用到醫學領域,廣泛地闡釋人體正常的生理活動、疾病現象,並用以指導診斷和治療。在中醫病因學形成發展過程中也是以陰陽五行學說為指導。
中醫學最早關於病因及分類的解釋即是運用陰陽五行學說。如秦國名醫醫和所提出的“六氣病源”說,謂“六氣,曰陰、陽、風、雨、晦、明也。分為四時,序為五節,過則為災。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左傳・昭公元年》)。天有六氣,淫生六疾,。淫者,過也,即邪氣。六氣以陰陽為綱,淫之六疾統於陰陽。“六氣病源”說被稱為病因理論之創始。《內經》更以陰陽為綱領,對病因進行闡釋和分類。《素問・調經論》說:“夫邪之生也,或生於陰,或生於陽。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將邪氣分為陰陽兩大類,開後世病因分類之先導,並運用陰陽學說對屬於陰或屬於陽的邪氣作了進一步深入說明。對生於陰者,《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有:“暴怒傷陰,暴喜傷陽”之分;生於陽者,在《靈樞・百病始生》有:“風雨則傷上,清濕則傷下”之別。即天之氣傷於上部肌表屬陽,地之氣襲人下部屬陰。後人在《內經》的基礎上對病因的陰陽分類又作進一步闡發。如王士雄在論述外感六氣發病時,提出暑統風火均為陽,寒統燥濕均為陰(《溫熱經緯・外感溫熱篇》);張介賓承《內經》“喜怒不節則傷髒,髒傷則病起於陰”之說,提出:“凡傷髒者,皆病起於陰”,但亦有“傷心者,病在陽”,“傷腎者,病在陰”的不同。可見陰陽學說被用於說明病因的屬性,病因分類的綱領,據此分析各種邪氣所引起的陰陽失調的病理變化。
《內經》在論述人體生命活動規律時強調,人是一個有機聯繫的整體,人體臟腑組織器官在組織結構上不可分割,生理功能上相互協調,病理上相互影響;人生活在自然界,與自然界有著密切的關係。由此形成人體局部與整體統一,人與自然統一的天人內外統一體,並以陰陽五行學說說明人體內外的聯繫:人體以五臟為中心,概屬六腑、奇恆之腑及五體、五官、五志等外應自然界;以四時五行陰陽為中心,概屬五方、五季、五氣、五味等,形成四時五臟相通應的整體聯繫法則。這一觀點反映在病因學方面,是從人與自然統一關係的破壞、機體本身整體聯繫失調兩方面來認識致病因素。因而,在《內經》中,自然界氣候變化,地域方土失宜,情志失調,飲食勞倦都作為致病因素來研究,並認為致病因素作用於人體所傷五臟及其所屬,臨床證候表現皆是以整體聯繫為基礎的。
外邪致病的整體觀。外邪是指自然界氣候變化而生之淫邪。人生活在自然界,自然界的氣候變化是導致疾病的主要外因,疾病的發生無不受自然規律的影響和制約,即《金匱要略》所謂:“夫人稟五常,因風氣而生長,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外邪致病的整體觀表現在:
①外邪致病有明顯的季節性。《素問・生氣通天論》有“春傷於風”“夏傷於暑”“秋傷於濕”“冬傷於寒”之說。《素問・金匱真言論》曰:“春善病鼽衄,仲夏善病胸脅,長夏善病洞泄寒中,秋善病風瘧,冬善病痹厥”,都體現了六淫發病的整體觀。
②外邪致病各隨其髒氣所應。外邪發病,內通五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吳昆注云:“風寒暑濕燥熱,不當其位,是天之邪氣也。風氣入肝,寒氣入腎,暑熱之氣入心,濕氣入脾,燥氣入肺,是害人之五臟也”。肝與春季相應,風氣通於肝,風邪傷肝,春多肝病;肝開竅於目,主筋,故其病又多有目、筋的證候表現。故《素問・生氣通天論》說:“風客淫氣,精乃亡,邪傷肝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風傷筋”。
③外邪之生因地而異。地域有高下,氣候有差異,邪因地而異。《素問・異法方宜論》有:東方者“魚鹽之地,海濱傍水,西方者“其民陵居而多風”,北方者“其地高陵居,風寒冰冽”,南方者“陽之所盛處也”,中央者”其地平以濕”。《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謂“東方生風”、“南方生熱”、“中央生濕”、“西方生燥”、“北方生寒”,都含有邪氣因地域方位之不同而異的特點,故《內經》在研究外感邪氣致病的規律時,地域方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
內傷七情與五臟相應的整體觀。情志與五臟相應,病則首傷五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情志活動歸屬五臟而稱五志,臟腑氣血是產生情志活動的基礎,情志活動又是臟腑氣血功能活動的一種表現形式。情志過用則會傷及五臟,如《靈樞・百病始生》說:“喜怒不節則傷髒”。根據情志與五臟的相應關係,而有“怒傷肝”、“喜傷心”、“悲傷肺”、“思傷脾”、“恐傷腎”之不同。又因心主神明,為“五臟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故情志所傷,五臟各有所屬,總由於心。此外,《內經》對人的體質狀態、自然界的變化、社會環境等因素在情志發病過程中的作用亦非常重視,這種將內外環境相結合研究情志發病的整體觀,對現代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具有啟迪作用。
中醫學認識病因,是採用由果析因的認識方法探求引起證候的原因,並由此認識疾病的病理過程,為治療用藥提供依據,即辨證求因。這種認識病因的方法亦源自《內經》。《靈樞・本藏》說:“視其外應,以知其內臟,則知所病矣”。《靈樞・外揣》更明確指出:“內外相襲,若鼓之應桴,響之應聲,影之似形”,辨證求因的機理由是彰之。病因作用於人體,致機體產生病理變化,臨床必出現相應的證候表現,證候表現是果,由機體病變所產生,病因是病機變化之緣由,三者之間有著必然性的聯繫。通過分析證候,就可認識和掌握疾病的本質和原因。病因不同,所致疾病的證候表現亦不同,故可根據證候表現推求其因。此外,運用辨證求因還應結合時令氣候、情志變化和體質因素進行全面分析,有一些較為複雜的疾病會出現本質與徵象不相一致的表現,此時更應詳細診察辨證,識別虛實真假,才能求得真實的病機和病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