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案探析

疑案探析

疑案探析是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由李喬主編,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案件事實著手,研究法律的發展規律,踐行立法的宗旨。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10月1日)
平裝: 292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562040224
條形碼: 9787562040224
尺寸: 20.8 x 14.6 x 1.4 cm
重量: 318 g

內容簡介

《疑案探析(2011)》由李喬主編,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案件事實著手,研究法律的發展規律,踐行立法的宗旨。所選案例,充分體現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的運用,當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中。彰顯司法改革、司法創新的意識,展現法律思想及執法的價值與理念,剖析檢察監督中的問題和難點,探討立法及司法解釋的空白與不足,提出立法及司法改革的措施和建議,為完善我國立法提供了司法實踐中的基礎資料。

目錄

刑事篇
第一章 刑罰的具體運用/3
第一節 立功情節的認定/3
第二節 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6
第三節 犯罪預備與犯罪中止的實踐認定/10
第四節 共同犯罪人的犯罪形態如何認定/11
第五節 罪犯路某能否收監執行/14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18
第一節 管道打孔盜油該當何罪/18
第二節 放火案中公私財產的“重大損失”如何認定/19
第三節 一起家庭矛盾引起的大火——失火還是放火/21
第四節 因逃逸致使責任無法認定的能否構成交通肇事罪/24
第五節 如何認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26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32
第一節 虛報註冊資本罪還是抽逃資金罪/32
第二節 借款的形式不能掩蓋賄賂的實質/34
第三節 從一起保險詐欺案看單位犯罪中的若干問題/36
第四節 借用他人名義投標應為納稅主體/39
第五節 李某的行為能否構成徇私舞弊發售發票罪/42
第六節 為牟利購買侵權複製光碟尚未出售即被查獲行為的認定/44
第七節 民事借貸糾紛還是詐欺犯罪/47
第八節 詐欺拆遷安置房尚未辦理產權的定性/50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52
第一節 非法行醫抑或過失致死/52
第二節 在國道打傷他人棄之不理,致被害人被過往車輛碾壓致死的責任認定/55
第三節 汽油潑灑計生幹部,點火未著應定何罪/57
第四節 繆某故意傷害一案的分析/58
第五節 先聚眾後毆打致人輕傷應當如何定性/62
第六節 兄因弟違反計畫生育拔刀相助觸刑律/65
第七節 故意傷害還是尋釁滋事/67
第八節 謝某的行為是正當防衛還是互毆/69
第九節 盜伐林木被發現逃跑途中再添罪/72
第十節 共同強姦中未遂犯應否認定輪姦之加重情節/74
第十一節 強迫口交是否構成強姦罪/77
第十二節 淺析索債型非法拘禁與綁架罪的區別/79
第十三節 沒有實際參與綁架,能否構成既遂/82
第十四節 對出賣親生子女應如何定罪/85
第十五節 是侮辱罪還是強制侮辱婦女罪/88
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90
第一節 以軋腳為藉口持刀向計程車司機索要醫藥費的行為如何定性/90
第二節 捂嘴後搶走手機是搶劫還是搶奪/92
第三節 家門口搶走電動腳踏車是搶劫罪嗎/94
第四節 結夥預謀去搶劫路遇警察現原形/96
第五節 竊取收貨單據後銷毀的行為如何定性/97
第六節 職務侵占還是盜竊/101
第七節 借打手機後趁機逃走如何定罪/104
第八節 竊取財物後留名並承諾“以後還”的行為如何定性處罰/107
第九節 賭博還是詐欺/109
第十節 村民小組長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國家土地補償款應如何定性/112
第十一節 運輸鐵礦沙摻假騙的是誰/115
第十二節 盜賊將盜竊車輛開出數十米遠後被車主遙控熄火,是既遂還是未遂/117
第十三節 盜竊存摺案件如何定性/119
第十四節 是索賄還是詐欺/123
第十五節 先竊取存單後騙取身份證取款的行為如何定性/128
第十六節 變造轉讓協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面附著物產權轉移到個人名下的行為如何定性/131
第十七節 趁司機熟睡“砸窗取包”,盜竊還是搶奪/136
第十八節 是經濟糾紛,職務侵占,還是一般侵占/138
第十九節 侵吞材料款的行為如何定性/140
第二十節 班主任騙取學生學費的行為如何定性/143
第二十一節 企業改制過程中犯罪主體身份的界定/147
第二十二節 搶劫還是敲詐勒索/150
第二十三節 從一則案例來看綁架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的區別/153
第二十四節 找托說情共同騙錢應定何罪/157
第二十五節 以欠毒資為名強行索要財物,應定何罪/159
第二十六節 無知少年敲詐錢收容教養後悔晚/161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公共秩序罪/165
第一節 冒充公安毆打他人後騙取錢財如何定性/165
第二節 盜竊機動車牌照後向失主索要贖金如何定性/167
第三節 聚眾鬥毆罪的把握問題/169
第四節 酒後糾集人員打人和毀壞財物如何定性/172
第五節 聚眾鬥毆罪與尋釁滋事罪的區別/174
第六節 “鐵塔放在我村地里”能不能拿/176
第七節 張某某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還是故意傷害罪/179
第八節 偽證罪還是包庇罪/184
第九節 通過銀行卡轉賬提取他人錢財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186
第七章 貪污賄賂罪/190
第一節 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套取國家專項引導資金如何定性/190
第二節 截留、私分掛賬的養老保險費用如何定性/192
第三節 騙取房屋尚未辦理產權的行為如何定性/196
第四節 截留村民土地補償款作為小金庫資金後私分系職務侵占還是貪污/198
第五節 共同貪污數額的認定/200
第六節 婚喪嫁娶中的權錢交易/202
第七節 盜用公司電話充值QQ幣該定何罪/205
第八節 法院的民事調解書能否必然產生不動產物權變動的效力/207
第九節 工商登記後能否作為認定公司性質的依據/212
第十節 對“乾股”受賄中證據證明力問題的初探/216
第十一節 轉化型受賄的認定/220
第十二節 “犯罪成本”能否從受賄犯罪數額中扣除/222
第十三節 利用地位影響謀取不當利益應如何認定/227
第八章 瀆職罪/230
第一節 虛假調解、違法執行被戳穿/230
第二節 騙取補償款歸集體使用能否認定個人犯罪/233
第三節 稅務管理員對申請資料真實性審查的義務職責/235
第四節 特殊稅務瀆職罪的認定/240
民事篇
第一節 勞動保險糾紛訴訟時效的認定/247
第二節 該行為是否構成惡意訴訟/250
第三節 有委託書能否認定為職務行為/253
第四節 無證駕駛致人傷亡是否屬於交強險賠償範圍/254
第五節 “農嫁女”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258
第六節 第三人能否善意取得計程車所有權/263
第七節 遺囑能否撤銷贈與契約/269
第八節 母親為女兒借款“擔保”為何無效/274
第九節 一場虛假民事調解的案後案/276
第十節 買房人實際付款低於開發商出具的收據,能否認定買房人繳清了購房款/281
第十一節 明明是自報價為何認定為評估價/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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