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陽市司法局

當陽市司法局

(一)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的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工作。

基本信息

機構職能

(四)負責全市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五)負責管理全市律師、公證、司法鑑定工作。

(六)負責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及“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協調指導全市社會團體組織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

(七)負責各鎮、處司法所的管理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負責本市內基層法律服務所及法律工作者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執業檢查等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及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

(十)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黨的建設和幹警隊伍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督察和警銜評授申報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辦;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接待等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通訊信息技術網路建設;負責起草全市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負責本系統法制、調研和執法監督工作。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及相關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記功表彰和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退休幹部工作。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警用車輛等管理工作;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業務費、行政經費和其他專項經費;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二)法制宣傳教育科

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負責系統內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法律服務監督管理科 (市法律援助中心)

指導、監督全市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司法鑑定所等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檢查、監督全市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全市公證員、律師資格授予、撤銷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律師執業證照、年檢註冊、新設律師機構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負責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計畫,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法律服務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並對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進行管理、監督。直接提供法律援助解答諮詢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

(四)基層工作科(市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管理和指導全市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基層司法行政業務和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市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社區矯正幫教安置辦公室(市綜治委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監禁刑罰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照有關規定對社區服刑人員實施管理,會同公安機關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監督、考察;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組織相關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社區矯正工作志願者,對社區服刑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幫助社區服刑人員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組織有勞動能力的社區服刑人員參加公益勞動。管理和指導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人員編制

市司法局行政編制為50名(含鎮、辦事處司法所編制2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長(主任)職數5名;鎮、辦事處司法所長10名。

其他事項

(一)保留當陽市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市司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局長兼任,設專職副主任(副科級)1名,其編制在核定給市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內解決。

(二)當陽市公證處為市司法局直屬公證機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公證申請進行受理、審查並予以證明。證明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公民的法律行為,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確認其真實性、合法性以保護公共財產,保護公民身份上、財產上的權力和合法利益;辦理本市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中央、省、宜昌市在當陽的單位及跨縣市的國內和涉外、涉港澳台公證事務。當陽市公證處設主任1名,其編制在核定給市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內解決。

(三)司法所為司法局的延伸、派出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為各鎮、辦事處的決策提供法律諮詢,協助基層政府依法管理社會事務;處理社會矛盾糾紛,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幫教安置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鎮、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點

地址:當陽市玉陽辦事處東群街9號

郵編:4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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