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中國社會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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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中國社會保障制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講堂》內容簡介: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從1951年算起已有50多年歷史。其中已經經歷了兩個大的發展階段:第一階段是建國初期至改革開放初期(1983年前後),可稱為“勞動保險階段”。1951年,政務院頒布《勞動保險條例》,對國營企業職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待遇作出規定。1955年,國務院頒布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養老辦法。在農村,國家對“五保戶”實行供養制度,廣大農民主要依靠家庭和土地保障。在“文革”期間,勞動保險制度被取消,改由所在企業自行負擔,實際演變為“企業保險”。這一階段的歷史貢獻是開我國社會保障之先河,其制度設計大體適應計畫經濟體制的要求。第二階段是改革開放至黨的十七大之前,可稱為“社會保險探索階段”。1984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後,我國改革轉向以城市為重點、以國有企業改革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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