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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書友會規則
一、新註冊用戶須登記有效E-Mail信箱,以方便收取書友會傳送的登錄密碼。
二、註冊用戶ID只能使用漢字、英文字母、數字及短橫線。禁止使用如下符號組合:ASIIC碼、區位碼字元、漢字空字元、漢字全形字元、鍵盤上位字元(由按SHIFT引出的符號)等字元。
三、註冊用戶享有書友會合法用戶應有的一切權利。用戶在書友會行使權利時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書友會的各項規定。用戶若在書友會活動中,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四、註冊ID用戶中含有對其他書友會ID用戶有攻擊、侮辱、挑釁、猥褻等內容的,或帶有廣告性質的ID用戶,書友會有隨時取消其用戶名的權力。
五、對於和其他書友會用戶ID名稱相近的ID並可能引起爭執的,書友會將支持先註冊的ID用戶,而保留註銷後註冊ID用戶的權利。
六、非本人而註冊(比較)有影響的社會名人名字的用戶ID,書友會有隨時取消其用戶ID的權利。
七、對於嚴重違反書友會規則的,書友會保留隨時註銷其用戶ID的權利。
八、用戶註冊三個月後,未使用該註冊ID發貼,且上站次數少於5次,書友會有權刪除原註冊用戶。
《番茄書友會基本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書友會命名為“番茄書友會”,簡稱“番茄書友會”,以下簡稱“書友會”。
第二條 本書友會的系統維護、程式修改以及秩序維護由海南天涯線上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負責。
第三條 用戶進行註冊時,必須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基本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一經註冊即視同完全接受本基本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已經書友會註冊系統完成註冊程式並通過書友會身份認證者即為本書友會的正式會員,依法享有書友會規定會員所應享有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四條 本法最終解釋權歸海南天涯線上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書友會任何管理人員所制定的一切規則不得與本法相牴觸。
第二章 書友會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經書友會註冊系統完成註冊程式並通過書友會身份認證的用戶即為本書友會的正式會員,並激活後即獲得書友會規定會員所應享有的一切許可權;未激活前,僅享有書友會規定的部分會員許可權。
第六條 用戶只能使用漢字、英文字母、下劃線及它們的組合,且最多不超過16個字元(8個漢字)註冊,禁止使用空格、各種符號、無法顯示的字元等特殊字元,否則書友會將不予註冊並有權刪除。
第七條 書友會提倡實名註冊。如發現註冊賬號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當名稱的書友會會員,書友會保留取消其會員資格的權利。(1)請勿以黨和國家領導人或其他社會名人的真實姓名、字號、藝名、筆名註冊;(2)請勿以國家機構或其他機構的名稱註冊;(3)請勿註冊和其他網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4)請勿註冊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視、侮辱、猥褻類詞語的名字;(5)請勿註冊易產生歧義、引起他人誤解的名字。
第八條 本書友會會員人人平等。
第九條 本書友會會員的個人隱私受到書友會保護,不接受任何個人或單位的查詢,但以下情況除外:
(一) 用戶本人授權書友會透露這些信息;
(二) 相關的法律及程式要求書友會提供用戶的個人資料。
第十條 本書友會會員享有在各公開書友會發表言論的權利,若書友會中有特殊規定,或因受到處罰而關閉許可權則例外。
第十一條 本書友會會員享有書友會新開發的其他功能的使用權利,若新功能有特殊規定,或因受到處罰而關閉許可權則例外。
第十二條 本書友會會員有權依照申請流程申請各公開書友會的斑竹。
第十三條 本書友會會員有權依照申請流程申請開設書友會新版。
第十四條 本書友會會員有權依照程式發起對書友會管理人員的投訴。
第十五條 本書友會會員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書友會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本書友會書友會會員有義務遵守網路禮儀。
第三章 言論規則
第十七條 嚴禁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第十八條 嚴禁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
第十九條 嚴禁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第二十條 嚴禁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第二十一條 嚴禁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
第二十二條 嚴禁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第二十三條 嚴禁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第二十四條 嚴禁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第二十五條 嚴禁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
第二十六條 嚴禁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
第二十七條 嚴禁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八條 嚴禁發布可能會妨害第三方權益的檔案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於):病毒代碼、黑客程式、軟體破解註冊信息。
第二十九條 嚴禁抄襲及剽竊他人作品,禁止轉載或引用涉及著作權問題的文章。
第三十條 禁止未經書友會允許發布廣告。
第三十一條 嚴禁發表與書友會宗旨無關主題、與主題無關回復、上傳與內容無關圖片。
第三十二條 嚴禁一帖多發、刷版(帖)等惡意灌水現象。
第三十三條 禁止在短時間內連續翻出同一賬號的多個帖子並造成版面被同一賬號的帖子大面積衝擊等惡意翻帖行為。
第三十四條 嚴禁破壞書友會公共秩序及侵害書友會利益的其他內容。
第四章 書友會管理
第三十五條 本書友會設立書友會站務委員會為最高權力管理機構,負責書友會發展規劃、站務建設、服務修改、管理員任免及管理人員許可權變更等重大提議的審查及決策,下設站務管理、站務監督、規則制定小組為日常管理機構,在書友會站務委員會的授權下行使約定範疇內的管理活動。
第三十六條 書友會站務委員會成員(簡稱“常委”)原則上由各個日常管理機構的副組長(含)以上級人員組成,具有對書友會日常活動的重大決策進行表決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 書友會站務委員會設有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和秘書長一名,書友會日常管理事務,包括組織編制書友會發展規劃、審批欄目、設定管理人員許可權、對外交流、發布書友會重要公告及協調書友會管理團隊工作等事務,由秘書長代表書友會站務委員會全面主持。
第三十八條 本書友會設定書友會編輯、責任編輯、書友會管理員和斑竹等不同管理角色組成的團隊負責書友會日常事務管理的具體工作:
(一)書友會編輯負責全書友會的內容監管工作。
(二)責任編輯負責分管轄區的內容引導、發掘及宣傳等工作。
(三)書友會管理員根據書友會安排負責管轄區域的事務解決、問題解答、管理監督、斑竹任免及考核等工作。
(四)斑竹負責管理所轄欄目,內容主要包括書友會公共秩序維護、精華文章遴選、組織書友會活動等工作。
第五章 處罰原則
第三十九條 使用不雅或不恰當賬號的,書友會保留取消其會員資格的權利。
第四十條 利用書友會資源從事非法商業活動的,書友會管理人員有權進行阻止,對其做出部分或全部許可權關閉,比如版面封殺、全區封殺、IP拒絕、直至註銷賬號等處理。
第四十一條 違反言論規則的,書友會管理人員有權直接刪除其違規的言論,並視違法情節和危害結果,對其做出部分或全部許可權關閉,比如版面封殺、全區封殺、IP拒絕、直至註銷賬號等處理。
第四十二條 利用書友會Bug進行任何活動的,書友會將視違法情節和危害結果,對其做出部分或全部許可權關閉,比如全區封殺、IP拒絕、直至註銷賬號等處理,並保留追究責任人法律及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十三條 書友會系統記錄可以作為用戶違反法律的電子信息證據提交國法司法機關。
第四十四條 具體違規處罰請參照《書友會違規處罰規定》。
第六章 著作權聲明
第四十五條 本書友會除因站務管理需要並已獲得書友會授權而由本書友會管理人員發布的公告類帖文外,任何會員(包括書友會各級管理人員)發表的文章或圖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本書友會立場無關,作者文責自負。
第四十六條 本書友會會員所發表(符合言論規則)的主帖,一經討論回復即視為書友會共同資源,若無特殊原因,書友會原則上不接受任何個人及單位的刪帖請求,但著作權仍屬原著作者個人。
第四十七條 本書友會擁有將在本書友會發表的文章或圖片(附帶著作權聲明除外)用於書友會其他用途的優先權,包括網站、電子雜誌、平面出版等。但用於平面出版等商業性用途時,書友會將按同行業的稿費標準支付作者並使用前先知會作者。
第四十八條 本書友會的文章及圖片(包括轉貼的文章及圖片)著作權僅歸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著作權聲明或原作從其它網站轉載而附帶有原著作權聲明者,其著作權歸屬以附帶聲明為準。
第四十九條 任何轉載、引用發表於本書友會的著作權文章須符合以下規範:
(一)用於非商業、非盈利、非廣告性目的時需註明作者及文章及圖片的出處為“番茄書友會”或“wcxhs”。
(二)用於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徵得文章或圖片原作者的同意,並註明作者姓名、授權範圍及原作出處“番茄書友會”。不得未經作者同意而剽竊、引用本書友會的任何著作權作品,否則本書友會將保留按相關法律程式替原著作者追究侵權責任單位或個人的權利。
(三)任何文章或圖片的修改或刪除均應保持作者原意並徵求原作者同意,並註明授權範圍。
第七章 責任聲明
第五十條 本書友會會員之間通過書友會相識、交往中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傷害和經濟上的損失,本書友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十一條 本書友會會員如因資料保管不妥或其他原因而導致個人隱私被他人泄露的,本書友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十二條 本書友會會員因為違反本書友會規定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責任自負,本書友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十三條 由於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統維護和升級),導致用戶數據丟失、服務暫停或停止,書友會不承擔賠償及其他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基本法的修改和服務修訂
第五十四條 書友會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本法。本法一旦發生修改、修正,將會在書友會重要位置上提示修改內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動的內容,可以主動向書友會提交取消其公民資格而停止使用書友會的服務,如果繼續享用書友會的服務,則視為默認本法的變動。
第五十五條 本法一經頒發,任何個人不得隨意改動,須由書友會規則制定小組根據書友會管理需要代表書友會提出修改意見和草案,並經書友會站務委員會2/3以上常委表決通過後對外公布方能生效。
第五十六條 書友會保留隨時修改或中斷服務而不需要通知書友會會員的權利,並行使修改或中斷服務的權利時,不需對書友會會員或第三方負責。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本法未涉及的問題參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本法與國家法律、法規衝突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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