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發揮畢節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市長信箱”的重要作用,監督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解決好民眾來信所反映的問題,促進經濟和社會事業全面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畢節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市長信箱”是政府領導與人民民眾聯繫溝通的重要橋樑,是面向社會公眾設立的專用電子信箱,是幫助政府發現和解決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大突出問題的重要渠道,也是政務公開的重要措施。第三條
“市長信箱”受理範圍:(一)對本市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二)對本市經濟建設、發展環境、城建城管、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對市政府各部門工作職責、辦事程式和政策規定的諮詢、意見和建議;
(四)對直接影響民眾生活的有關問題及突發事件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五)對社會生活中發生的,需由行政機關協調解決的有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六)對市政府出台的相關政策、規範性檔案等的諮詢和建議。
第四條
“市長信箱”來信反映情況應遵守下列規定:1、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依據《市長信箱》受理事項範圍,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捏造、歪曲事實,誹謗、誣告、陷害他人,不得涉及國家機密方面的問題。
2、反映或投訴的問題超越“市長信箱”受理範圍,或已進入司法程式(法院兩審或已判等),將不予受理。
3、來信應署真實姓名,並註明本人的具體聯繫方式,以便保持聯繫、核實內容、反饋結果。對沒有聯繫方式、無法核實的來信,將不予受理。
4、來信要簡明扼要,主題明確,表述清楚,原則上一信只反映一個問題。對主題不明確、表述不清楚的來信,將不予受理。
第五條
受市長委託,“市長信箱”由市政府辦負責管理,具體由秘書一科負責,並明確精幹、負責的工作人員專門辦理所有來信。第六條
“市長信箱”工作人員職責:1、負責“市長信箱”的日常維護,每個工作日要及時閱讀、辦理電子郵件,並對垃圾郵件進行清理;
2、負責來信的收集、整理、交辦、催辦、反饋和歸檔工作;
3、負責綜合分析來信反映的問題,選擇具有代表性的信件、回復內容和相關辦理結果予以公布,便於民眾了解對此類問題的相關政策和解決辦法;
4、對來信人的具體姓名和聯繫方式嚴格保密;
5、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6、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和嚴格執行本管理辦法“第四條”等內容之規定,工作許可權和實施管理行為不得與本辦法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