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法律和制度上為留守婦女改變生存和生活狀態
針對大量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由農村湧向城市這一現象,熊彤建議應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努力在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以及勞動就業等方面實現城鄉平等發展,同時加大對農村建設的投入力度,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更多的農村就業崗位,使農村剩餘勞動力可以就近就業,以此減少農村留守人員的數量。
同時,加大對農村地區的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引導和鼓勵農村居民實施群防群治,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或通過各級婦聯組織聯合法務部門為廣大農村留守婦女開展各項普法宣傳教育,為留守婦女提供各種法律諮詢服務,更加切實有效地維護留守婦女的合法權益,為她們的生存和發展提供更加安全、穩定的生活和社會環境。
大力發展農村經濟 扶持創業 對留守婦女技能培訓
另外,熊彤建議加大農村地區的招商引資力度,儘可能多的引進勞動密集型產業,讓青壯年勞動力能夠實現在本地就業、就近就業,從根源上解決農村勞動力大量外出所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
拓寬農村家庭致富渠道,制定惠農政策,鼓勵外出務工青壯年勞動力返鄉創業,就地轉移大量農村勞動力,從而減少農村留守家庭、留守婦女的數量,推動和促進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
同時,建議各級政府農口部門要加大對農村留守婦女的實用技術培訓力度,積極為留守婦女提供致富項目信息和技術指導。鼓勵留守婦女主動參與到各項社會、經濟、文化活動中去,提高留守婦女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評論
從政協委員的調查來看,主要涉及到了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留守婦女勞動負擔重,家庭壓力大,健康狀況堪憂。二是留守婦女情感需求缺失,幸福指數低,婚姻存危機。三是留守婦女維權意識弱,缺乏安全感。留守婦女在失去丈夫保護的情況下,更容易遭受人身與財產安全上的侵害,甚至受到性騷擾和性侵犯。
曾經在十多年前看過一篇文章,說是德國一對夫婦,丈夫到上海工作,妻子就辭去了德國工作一起來到上海,住了一段時間以後,妻子就對中國夫妻長期的分居式工作、生活很不理解,覺得不可思議,有的幾年分居,有的甚至幾十年,到了退休的時候才真正住到一起,這樣的夫妻生活還有意義嗎?
這篇文章曾經引起我的思考,為什麼在中國工作,往往就如此缺乏人性呢?尤其是二十多年前,想要夫妻工作調到一個地方是難上加難,有不少戀人因此而勞燕分飛。應該說,到了今天,這種現象已經有了很大改觀,相對的自由流動和創業就業機會,讓不少戀人可以不為工作所累。
但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就是,大量的農村留守婦女,依然是一個極大的痛。她們為了老人、孩子,不得不留守在農村,不得不忍受兩地分居的痛苦。這裡面所透露出的是兩大根本問題:一是“三農”問題。為生活所迫,丈夫不得不背井離鄉,外出打工,否則無法養活一家人,說明農村經濟發展還需努力。二是“公平”問題。受制度所累,城鄉二元結構一直沒有得到根本解決,自由遷徙無法得到根本保障,農民工在城市的市民待遇始終受到歧視,養老、教育、醫療等系列問題在城市得不到真正解決。不得不把老人、孩子放在農村,從而讓大量留守婦女留在農村。
其實,一個以人為本的社會,當然得首先尊重人的本性,尊重人的基本自由,尊重人的生活追求,一個長期處於性壓抑的龐大社會群體,不只是留守婦女,還有那些長期在外務工的農民工們,同樣也是如此,這樣的工作、生活狀態,又如何煥發出創新和活力。
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必須要從制度體制改革上入手。三中全會在“三農”改革方面邁出了一些步伐,比如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權利和收入,推進土地流轉等改革,就是要破除“三農”發展的瓶頸;比如推行戶籍制度改革,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實現現有農民工的市民化待遇,真正解決億萬農民工的市民化待遇問題,實現自由遷徙。
留守婦女的性壓抑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夫妻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的一個大問題,不僅影響到個人的婚姻、家庭生活,更會對整個社會的道德、倫理、法律秩序造成挑戰。
問題
留守婦女勞動負擔重 家庭壓力大 健康狀況堪憂
熊彤說,農村留守婦女承擔著家庭責任和大小事務,不但要贍養老人、養育孩子,還得操持家務和農活。據調查,大部分農村留守婦女每人需要獨立耕種3.67畝農田,農忙時日均勞動生產時間為8.5小時。
由於留守婦女承擔著家庭生計、家庭角色責任和農業生產的壓力,導致其思想負擔過重。而長期的繁重勞動和較強的家庭壓力使她們的容顏過早衰老,身體狀況也越來越糟糕,很多農村留守婦女的身體都出現了各種疾病。
留守婦女情感需求缺失 幸福指數低 婚姻存危機
“由於丈夫長年在外,她們無法得到丈夫的體貼照顧與悉心呵護,缺乏關愛和理解,而長期的兩地分居也導致夫妻之間無法實現生理滿足,留守婦女長期處於性壓抑的狀態,”熊彤說。
熊彤認為長期的情感需求缺失和婚姻的“低性滿足”嚴重影響了農村留守婦女的身心健康,導致其生活幸福指數較低。空間的距離阻礙了夫妻的情感交流,丈夫在外開闊了眼界,易出現婚外戀。於留守婦女而言,感情淡化增加了夫妻之間的猜疑,加上自我精神空虛,易受外界不法分子誘惑,從而導致情感危機。
留守婦女維權意識弱 缺乏安全感
“隨著大量的青壯年男性勞動力出外務工,餘下老人、兒童和婦女這些相對弱勢的群體留守在家,這給農村的治安防範帶來了極大的挑戰,”熊彤認為。
農村地廣人稀,且社會治安狀況不斷惡化,違法犯罪的機率逐漸增加,而留守婦女更是成為一些不法犯罪分子的主要侵犯對象。“因為留守婦女在失去丈夫保護的情況下,更容易遭受人身與財產安全上的侵害,甚至受到性騷擾和性侵犯。由於農村留守婦女體單力薄,文化程度低,維權意識薄弱,當家庭財產與人身遭受侵害時,她們大多選擇獨自默默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