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明太祖朱元璋皇帝問大臣:“天下何人最快樂?”
有的說“金榜題名者最快樂”,有的說“功成名就者最快”,也有的說“富甲天下者最快樂”…… 群臣是各抒己見,眾說紛紜,朱元璋聽了卻搖頭不止。
“臣以為,畏法度者最快樂。” 一位老臣意味深長地道出自己的想法。朱元璋聽後卻頻頻點頭稱是。
來歷考證
王克煜撰文考證其來歷。
“畏法度者最快樂”,說這句話的人清楚地認識到了法律的本質。20世紀80年代,曾經一度非常流行的歌曲《悔恨的淚》中有一段對白:“人生最大的悲劇,莫過於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痛苦,莫過於失去親人和朋友。”
那么法律的本質到底是什麼?有人說法律的本質是道德,我覺得這個命題比較容易讓人理解。西晉初期,晉武帝以孝治天下。孝以往不是法律,而是道德,由於當時把孝看得無比重要,於是孝就上升而成為法律。當時名士,竹林七賢之一的嵇康被處死,就是不孝的罪名。二戰期間,羅斯福連任三屆總統,這對羅斯福個人來說,是榮耀,而對美國人民來說,未必也是榮耀。總統只可連任兩屆,這是習慣,即是所謂的不成文法。美國人擔心總統不遵守這項道德,於是將之上升而變為法律。羅斯福連任三屆,是不遵守道德的,因此美國人特意將此項不成文法變為成文法。可見,法律是道德的撮要和強制實行部分。如果按此(法律的本質是道德)來要求我們的高官、高管,似乎法律過於嚴格了,太苛刻了,那就真的是“洪通縣裡無好人”了……
我們的法律尤其是刑法的本質,就是以剝奪違法者的自由乃至生命讓其體驗人生最大的悲劇和痛苦,來懲罰違法行為以示警戒。“畏法度者”往往也會是守法者,他們自然不會受到法律的懲處,也就不會去體驗那些人生最大的悲劇和痛苦。而那些“不畏法度者”,則往往會成為違法者,最終必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失去自由,失去親人和朋友。擁有自由和生命的人,即使沒有權沒有錢,但還會有自由,有親人和朋友,有一切機會……
不惜違背法律的高傲的狂徒們,縱使你有著再大的權,有再多的金錢,卻也未必能夠買到自由和生命。然而有些高官、高管存在僥倖心理。即使這些人做的壞事一時沒有東窗事發,仍舊做著黃粱美夢,但是終究有在噩夢中驚醒的一天!
《纓絡經·有行無行品》:“又問目連:‘何者是行報?’目連白佛言:‘隨其緣對,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上帝會懲罰每一個壞人!”明白了這些道理,政壇高官及國企高管們也就不難明白在“向權看”、“向錢看”的同時,別忘記了“向法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期望高官、高管能夠始終銘記著法律,在用權時,切莫付出自由乃至生命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