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陽縣林業局
黃籌斌(副局長):負責營造林、技術推廣、森林資源管理、林權糾紛調處、林業產業、規劃設計、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工作,分管林業技術推廣站、林政管理工作站、林業設計隊,分管林政站、推廣站、林改辦。 (六)組織、檢查、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火災撲救方案、森林防火措施;負責全縣森林火災統計,處理火災案件。 (七)項目辦負責全縣育林、林地資源的整合;負責林業項目的規劃、上報及爭取工作;指導、組織林業項目的實施。
簡介
全局共設辦公室、計財股、林業工作總站、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項目辦、林政資源管理工作站、農村能源辦公室、退耕辦、森林公安局等10個股室。下轄國有三雷林場、右江林場、那么林場和木材公司4個機構。林業資源現狀
根據2009年度森林資源二類調查,全縣土地面積358.9萬畝,其中林地面積220.9萬畝,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61.5%,非林地面積138萬畝,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38.5%。全縣森林覆蓋率53.37% (含灌木林)。林業隊伍
田陽縣林業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68人(核定行政編制32人,在編33人;核定事業編制39人,在編35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33人,非專業35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4人,大專學歷47人,中專和高中以下學歷7人;35歲以下人員18人,35-50歲45人,50歲以上5人。全縣共有10個鄉鎮林業工作站,人員編制有32名,目前在崗職工有26人,具有林業專業為16人。領導班子分工
黃秋菱(局長):領導和主持縣林業局全面工作,主管計畫財務、人事和森林公安局。聯繫那坡鎮。陸玉三(黨組書記):負責局機關黨建、綜治維穩、信訪、績效考評、農事村辦和駐村指導員工作,分管國有林場、木材公司和木材檢查站。聯繫玉鳳鎮。黃紹輝(副局長):負責農村能源、退耕和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農村能源辦公室和退耕辦。聯繫坡洪鎮、頭塘鎮。黃艷珍(副局長):負責項目、招商引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國有苗圃(種苗)、婦女、計生等工作,分管項目辦、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聯繫洞靖鄉、巴別鄉和那滿鎮。黃籌斌(副局長):負責營造林、技術推廣、森林資源管理、林權糾紛調處、林業產業、規劃設計、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工作,分管林業技術推廣站、林政管理工作站、林業設計隊,分管林政站、推廣站、林改辦。聯繫田州鎮。韋吉烈(紀檢組長):負責森林防火、機關事務及政務公開、紀檢、監察、行業執法監督等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防火辦。聯繫五村鄉和百育鎮。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林業管理規章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二)編製造林綠化規劃,制定全縣林業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林業生產,採種育苗,造林撫育,種子檢驗,種苗調運;指導植樹造林,國土綠化;進行深林植物檢疫,森林病蟲害防治;林區道路規劃設計;建立縣級林業技術檔案。(三)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調查,造林檢驗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工作,掌握全縣森林資源消長和野生動植物種變化情況。(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化人民共和國國土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林地、林權管理,處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保護、管理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五)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六)組織、檢查、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火災撲救方案、森林防火措施;負責全縣森林火災統計,處理火災案件。(七)編制全縣農村能源建設規劃,負責全縣農村能源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及農村能源工作的技術指導。(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收取和管理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督辦等工作;承辦宣傳、信息、安全、檔案、保密、接待等工作;協調應急、維穩、信訪工作;承辦有關林業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草擬機關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牽頭組織承辦本局行政審批相關工作;指導、組織辦理有關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管理局機關財務、財產、房產等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黨組管理的領導班子考核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等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檢查督促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二)計畫財務股草擬全縣林業發展的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和扶持意見,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監督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的使用;組織、協調和指導林業投資、融資、政策性林木保險、林業非稅收入征管及林業財務會計管理;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負責管理、指導全縣林業統計、項目績效評價;指導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林業基金和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三)林政股(林政資源管理工作站)貫徹執行林業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全縣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和動態監測;負責森林資源數據的統計和管理,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森林經營方案;指導、監督全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全縣木材檢查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木材經營(加工)企業的審核、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地和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工作及征占林地的審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指導和監督全縣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協調和處理鄉(鎮)際林木林地權屬爭議案件;承擔本級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聽證及法律諮詢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組織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並監督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及林權交易、流轉、保護工作。(四)林業工作總站(推廣站)1.宣傳國家、自治區有關林業法律、法規、政策;2.負責全縣中、長、遠期營林發展規劃及全縣年度造林規劃設計;3.組織開展全縣營造林(含跡地更新造林、低產林改造)、封山育林、中幼林撫育等工作;4.組織實施全縣年度造林檢查驗收;5.指導國有林場的營林生產;6.負責全縣各類營林生產項目的立項和申報工作;7.組織實施植樹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沙漠化工作;8.指導、協調、督促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工作;9.指導城鎮林業建設;指導、監督古樹名木保護工作;10.負責林業實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的示範和推廣工作,為林業生產提供信息、技術諮詢培訓等技術服務;11.負責科研技推廣項目的驗收、林業專利申請和科技獎勵的申報;負責組織科技進步獎和林業科技進步獎的推薦工作。(五)農村能源辦公室(能源辦)負責編制實施全縣農村能源綜合建設規劃;貫徹落實“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的農村能源方針;推廣農村能源的節約和合理利用的先進技術,為農村能源建設提供技術服務。(六)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防火辦)負責組織檢查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防火措施和撲救方案;研究制定方案實施全縣森林防火綜合治理工程規劃;搞好“四網兩化”建設;協助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組織指揮山林火災的撲救;負責森林火災的勾繪、調查、測算,做好火災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野外生產用火的審批以及安全用火的監督。(七)項目辦負責全縣育林、林地資源的整合;負責林業項目的規劃、上報及爭取工作;指導、組織林業項目的實施。(八)退耕辦負責全縣退耕還林工程的規劃、設計、上報;組織、指導退耕農戶實施造林、管護等工作;負責退耕農戶的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的培訓和指導;組織開展退耕還林工程開展的貫徹驗收工作。(九)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檢疫站)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全縣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及防治工作;負責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的核發;實施樹木種子、種苗、木材的檢疫。(十)森林公安局負責全縣森林公安機構設定和隊伍建設:指導和組織全縣森林公安開展預防和妥善處置因山林權屬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調查分析林區治安狀況;協調和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對有關森林和野生動植物案件的偵查、查處;依法行使林業行政處罰;指導基層森林公安開展各項基層業務建設,負責全縣森林公安裝備的計畫、購置、發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