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陽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加強城鄉建設統一規劃統籌,強化縣人民政府對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基本信息

簡介

根據《中共田陽縣委員會、田陽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陽發【2010】18號)和《中共田陽縣委、田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田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陽發【2010】17號)精神,不再保留田陽縣建設局,組建田陽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田陽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職責

1、將原田陽縣建設局的職責劃入田陽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2、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職責

1、將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照明、城市供水、非工業性排水(排澇)和污水處理、營業性停車場、洗車場、燃氣熱力等市政公用事業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有關職責劃給田陽縣市政管理局。

2、將田陽縣轄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管理的有關工作劃給田陽縣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

3、將田陽縣城區範圍內公共客運交通的運營職能劃給田陽縣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田陽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鄉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受縣人民政府的委託,起草城鄉建設的規範性檔案,提出有關的政策措施;擬定相關的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城市建設的總體部署,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組織各項專業規劃及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城鄉規劃、城鄉建設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二)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負責全縣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修編、修改、審查報批與實施;負責指導全縣城鎮、村莊建設的規劃管理;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的建設項目選址和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縣歷史文化風景名勝古蹟的規劃建設和保護監督;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三)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主體行為。監督和指導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執行相關法規和規章,擬訂全縣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核發管理範圍內建設工程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選址意見書,以及根據需要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規劃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建築安裝、建築裝飾裝修及建設中介機構等行業的管理。

(四)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工作。

(五)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監督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的實施;配合地震管理部門開展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

(六)監督實施建築節能、牆體材料改革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建築行業科技項目攻關、合作交流、技術創新與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管理工作;兼顧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工作。

(七)負責全縣建築企業及市政工程施工、設備安裝、建築裝飾裝修、規劃勘察設計及監理等企業(含外來隊伍)及人員的資質審查、審批、資格認證;對下屬企業實施管理和指導。

(八)負責組織實施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編制、發布材料價格信息,檢查、監督工程概預算或招標工程標底,協調、仲裁工程結算的糾紛,監督、檢查和審查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的執業資格。

(九)負責全縣城市規劃與建設的執法監督、監察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築占道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與建設管理的行政複議工作,主持行政處罰聽證會。

(十)制定建設系統人才培訓規劃並負責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歸口管理建設系統的專業職稱、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會工作,指導下屬機構的黨務工作。

(十一)擬制全縣城鎮住房保障規劃;負責全縣城鎮廉租住房建設與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工作;規劃和實施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經營、商品房預售的監督管理工作;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商品房綜合驗收合格證;負責全縣房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城鎮社區、街道物業管理工作,對小區業主委員會依法登記備案。

(十三)參與全縣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論證、審查等工作,負責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後的設計審批、施工監管和安全質量監督。

(十四)負責全縣城市建設統計、村鎮建設統計、建築業統計、城建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等業務。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辦公室、城鄉規劃建設管理股、建設工程管理股、計畫財務股、政策法規股和綜合管理股等6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事務;承擔公文辦理、檔案印製、文書檔案、行政印章管理、信息、信訪督辦、保秘、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對外聯絡等工作;承辦黨代會、人大會、政協會代表、委員議案提案;組織修編城鄉建設年鑑、建設志等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和職稱申報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工會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股

負責組織全縣城市總體規劃、鄉鎮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提出控制性詳細規劃設計和專項規劃編制任務計畫;參與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負責辦理城市規劃區內需提交縣城建領導小組審定的建設項目(含市政工程、各類管線工程)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組織規劃定點和規劃驗收工作。指導鄉鎮、村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村鎮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和新農村、城鄉風貌建設改造工作;擬制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負責全縣城鎮廉租住房建設與管理,配合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工作;規劃實施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參與全縣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論證、審查以及立項後的設計審批等工作;監督各鄉鎮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及地方性規章。負責村鎮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工作。

(三)建設工程管理股

貫徹實施國家建築業產業政策,協助擬定全縣建築業發展規劃,並對全縣建築業實行行業管理;監督規範建築市場,配合做好全縣建築業體制改革工作;負責需提交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評審的建設工程報建審查和對施工許可證的核發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對全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檢查,並對建築業優質施工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等先進單位(個人)進行評比、表彰;負責對建設工程開工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條件的審查;參與對重大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辦理建築機構設施生產許可證、準用證、拆裝許可證的審查報批事項,指導、監督對建築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及相關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查並實行動態管理;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及市政工程施工、設備安裝、建築裝飾裝修、規劃勘察設計及監理、房地產開發等企業(含外來隊伍)的行業管理及人員的資質審查、審批、資格認證;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建造師(含持小型項目施工崗位證書的持證人員)、監理工程師等建築施工活動執業人員的管理;負責建築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指導建築業的管理工作;負責需提交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評審的建設項目建築方案設計、施工圖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契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牽頭組織全縣建設系統建築行業人員的培訓、繼續教育和相關證書的頒發工作;負責工程概、預、結算審核工作;抓好抗震宣傳教育工作,推廣先進技術;負責建築業安全統計報表的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受理本局各項建築行業審批事項。

(四)計畫財務股

負責全縣城市維護建設專項資金的收、管、支,配合審計部門對建設單位進行審計;建立健全本局各項財務收入、基建投資、維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產保管審核制度並嚴格把關;按照《會計法》進行財務核算;負責辦理非計畫性商品購買的報批、購買、保管,落實政府採購制度,做好機關辦公用品保障;組織財務人員參加上級組織的業務培訓,指導下屬單位財務工作。

(五)政策法規股

貫徹執行國家建設法律法規,依法對違法違章建設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負責本機關法制監督,指導全縣城市建設、城市規劃的執法監督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會,做好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查監督;負責起草本機關需提請縣政府出台的規範性檔案;辦理本機關的行政複議和訴訟事項,協助處理來信來訪事項;負責法律法規宣傳、執法人員培訓,執法證驗證換證等工作。

(六)綜合管理股

負責監督實施建築節能、新型牆體材料改革管理工作,引導扶持新型牆體材料的開發和推廣套用;收繳牆改基金並做好使用計畫、驗退等工作;負責建築企業勞動保險工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勞動保險費收取撥付工作,監督檢查勞動保險使用情況,統計上報;負責對各鄉(鎮)建設管理站進行指導和業務培訓;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房地產開發政策法規,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商品房預售的監督管理工作;核發商品預售許可證、商品房綜合驗收合格證;對全縣物業企業進行監督和管理,指導業主委員會做好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綜合統計、城市建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城鎮化建設運行綜合分析。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田陽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行政編制為9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黨組、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設定。

五、其他事項

(一)節約用水部門職責分工。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指導城鄉節水工作,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鎮規劃、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節水工作的要求。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分工

黃永欣局長:
領導和主持本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工作,主管計財股、房管所。
韋克華黨組書記、副局長:
負責本局黨務工作。協助局長分管鄉鎮村規劃建設管理、城鄉風貌改造、計生、扶貧等工作。分管風貌辦、城鄉規劃設計室、百色市綜合規劃設計院田陽分院。掛點聯繫全縣各鄉鎮建設站。
乃遠興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縣城規劃、規劃建設執法、房地產管理、牆體材料改革、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管理、住建系統工會和糾紛調處等工作。分管規劃股、辦證大廳、牆改辦、勞保辦、廉租辦、造價室。
馬飛虎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建築行業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工程招投標管理、農村危房改造、城鄉清潔工程、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和行業培訓、統計、機關後勤、招商引資、宣傳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檔案室、建設工程管理股、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危改辦、房產公司、縣建公司、房建公司、二建公司。協助書記分管黨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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