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鏡(1662~1733)

"五年,任為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 六年,任河南山東總督。 八年

田文鏡(1662~1733)

正文

雍正時督撫。原隸籍漢軍正藍旗,後抬入正黃旗。監生出身。康熙二十二年(1683),出仕縣丞,升知縣、知州,歷二十餘年。後改官六部員外郎、郎中,五十六年,官內閣侍讀學士。世宗即位後,深受寵待。雍正元年(1723),署山西布政使,次年調任河南布政使,擢升巡撫。田文鏡憑藉多年擔任地方官的經驗,大力推行世宗的改革方針,以整飭弊政。主要是參劾營私舞弊官員;清查積欠,實行耗羨提解;限制紳衿特權,嚴限交納錢糧;嚴行保甲制度等。田文鏡的做法,引起朝廷內外一些官員的不滿,先後受直隸總督李紱、監察御史謝濟世參劾。然而世宗以其實心任事,稱之為"模範疆吏",任用如故。五年,任為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六年,任河南山東總督。七年,加太子太保。八年,兼北河總督。是歲,河南水災,田文鏡隱匿不報,朝野竊議,世宗仍予包容。十年十一月二十一病死,謚端肅。著作有《撫豫宣化錄》、《欽頒聖諭條例事宜》(與李衛之作合為《欽頒州縣事宜》),曾主持編修《河南通志》。他的部分奏摺收在《朱批諭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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