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杭區閒林街道征地拆遷辦公室主任(主持城市建設和環境保護科工作)、城建城管黨支部委員田志明等多人因下屬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受到責任追究。2016年11月,閒林街道城市建設和環境保護科工作人員李士升帶隊赴里項村踏勘農民建房現場後,違規接受里項村村委會委員何某某(分管農民建房工作)的宴請。期間,李士升等人還邀請了孫家鄔社區主任孫勤峰等人赴宴,李士升等人違規飲酒。餐後,孫勤峰酒後駕車、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被公安部門給予行政處罰。孫勤峰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責令辭去孫家鄔社區主任和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職務;李士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相關人員分別受到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田志明對下屬李士升的日常教育管理不嚴格、監督不到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7年1月,田志明因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閒林街道相關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等多人因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分別受到誡勉、通報批評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