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規民約
為了提高全體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能力,促進全村的安定團結和兩個文明建設,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村實際制訂本村村規民約,每個村民必須自覺遵守並受其約束。
1、每個村民要認真學習、宣傳、執行﹑遵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自覺履行公民的義務,回響政府號召。
2、講文明、講禮貌、講道德、講秩序,贍養老人,教育子女,鄰里和睦,團結互助,照顧孤寡老人,幫助五保戶、困難戶和殘疾人。
3、嚴禁飲酒鬧事,無理取鬧或故意挑起事端;嚴禁虐待老人、妻子、兒女。
4、學科學、學文化,搞好計畫生育,自覺遵守國家婚姻法,實行晚婚、晚育、優生、優育,嚴禁出現計畫外生育。
5、積極參加農技培訓,學習科技知識,搞好優質種植等生產,開展多種經營,增產致富。
6、不得亂占濫用耕地,土地屬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拍賣,須用地者應先批後用,否則交土地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7、維護、管理好果園,禁止破壞或偷盜。違者,按實際價值賠償外,另處以1—10倍的罰款。
8、合理利用和保護水資源,要求用水、農田灌溉、必須有專人放水。
9、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杜絕偷電和違章用電行為。
10、禁止未經批准在村內主要道路兩側、公共胡同堆放物料,占用道路。
11、禁止偷盜、賭博、打架鬥毆和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提倡健康民俗,搞好社會治安綜合管理,維護農村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保證村民的權利和利益。
12、嚴禁在地頭焚燒秸稈、野外生火,以免引起火災。一旦發現,嚴肅處理,重者送公安機關拘留。一旦發現火點,每個村民都應及時上報和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