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人:田學軍
原任職務:江蘇省榮軍醫院黨委書記、院長(正處級)
涉案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4年8月5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田學軍有期徒刑九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5萬元。
犯罪事實:2007年7月至2013年2月,田學軍在擔任江蘇省榮軍醫院黨委書記、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榮軍醫院康復醫療綜合樓項目、殘疾軍人慢性病療養大樓項目的招投標及建設過程中,先後5次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計人民幣120萬元。
新聞背景:這是田學軍在2014年6月為濱湖區1900名機關幹部現身說法時的錄音整理稿
當領導後漸漸忘了本
我是農民的兒子,父母親在地里辛勤勞作的情景在我的腦海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按說,我應該好好繼承他們質樸、勤奮、誠實的優良品質,可惜我沒有做到,我沒有把它作為鞭策激勵我的一個動力。走上領導崗位10年後,我漸漸變得脫離民眾,脾氣見長,私慾膨脹,忘記了做人的根本。
隨著在領導崗位上時間的增長,我在思想上也發生了變化,越來越不滿足於現狀。我在2000年左右就被列為副廳級後備幹部,可是到了2012年,我都沒有被提拔起來,我覺得自己已經從“後備”變成了“前輩”。覺得有些工作幹得不如我的都得到了升遷,我卻還在原地踏步,就有了一些不平衡。我接手江蘇省榮軍醫院的時候,榮軍醫院面臨倒閉。在我的努力下,醫院走上了快速發展的軌道。在一片讚揚聲中,我變得自滿和迷失,認為自己貢獻很大,得到的卻不多,付出和回報不成正比,變得牢騷滿腹,認為搞點外快也是應該的,甚至還覺得心安理得。
獨斷專行無人能管
我所在的榮軍醫院位於無錫,遠離上級主管單位江蘇省民政廳,直接監督的情況比較少。我長期擔任“一把手”,大權獨攬,辦事武斷,作風霸道,聽不進不同意見。本來我們單位有集體討論和審批制度,由於大家都知道我的壞毛病,所以開會討論、層層審批也只是走形式,最終都是我一人說了算。在很多事情上我都是有章不循,對符合自身利益的就執行,不符合的就不執行,總認為制度的設立是針對別人的,而把自己游離於制度之外,對人嚴對己寬。權力失去監督,制度就會形同虛設,這導致我在錯誤的道路上漸行漸遠。
我也參加過政治學習,了解過報刊上的反面教材,看過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片,每年還在講台上講授廉政課,知道收受賄賂是違法犯罪行為。但我好像是拿著手電筒,只照別人,不照自己。我的法制觀念很淡薄,總是心存僥倖,覺得送錢收錢這種事只有兩個人知道,不會出事,還抱著一種法不責眾的心理,覺得很多人都這么乾,沒多大事。正是在這種心態的驅使下,我受賄次數越來越多,膽子越來越大。
沒有算好“三筆賬”
這些天來,我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反思,深深地感到對不起黨組織對我的培養。如果不出這個事,我的一生也是很光輝的。我1977年到揚州市五台山醫院工作,1996年任院長,2002年調任省榮軍醫院院長兼黨委書記。我39歲就當上了正處級幹部,還曾是揚州市黨代表、政協委員。黨把我從一個農村小伙子培養成一個處級領導,還給了我很多光環。
再說我的經濟收入,我享受處級待遇,維持中等以上的生活水平不成問題。組織上給我的政治待遇和物質待遇與我的身份、地位還是很適應的,我的一家人足可以過上舒適的生活。貪圖安逸、盲目攀比,這山看著那山高,終使自己待遇盡失,我對不起組織,對不起家人。
我今年59歲,已經有了外孫。我的女兒、女婿都在事業單位工作,我妻子也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我們原來的生活應當是非常不錯的,我也應該在家享受天倫之樂,現在這一切都毀在了我的手上。走到這一步,是我咎由自取,我現在只有改過自新,重新做人。
我後悔,我沒有算好政治、經濟、家庭這三筆賬。
被查處後覺得解脫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現在的結局,是我一手種下的苦果。可再苦的果子我也只能吃下去,希望外面的人深刻吸取教訓,不要貪污受賄,要通過自己的勞動合法取得收入,這樣的生活才會長久。
現在對於我個人來說,反而是一種解脫。為什麼這么說呢?我把所有的問題都交代清楚了,就沒有了顧慮,也不會再怕“報應”。如果這件事不解決,對於我來說,總是有一塊心病放不下,總會擔驚受怕、寢食不安。俗話說:做了虧心事,就怕找上門。所以我覺得,人不要貪,不要自作聰明,一旦走上了這條路,要回頭都很難。其實,我以前不是沒有這樣想過,但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深入地想過。如果早幾年有過這樣的思考,這樣的悲劇可能就不會發生在我身上,我也不至於在花甲之年還要面臨牢獄之苦。
所以,千萬千萬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