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競賽

生物競賽

生物競賽,指生物學科的競賽活動,包括我國的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CBO)以及國際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IBO).

基本信息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

生物競賽生物競賽

生物競賽為選拔所謂的"冬令營",生物聯賽為選拔所謂"夏令營"。

一般每年5月舉辦聯賽,之後選拔省隊,即所謂"夏令營"=省隊,參加8月的競賽,選拔"冬令營"=集訓隊。一般冬令營金銀牌都可以被PKU、清華保送,集訓隊然後產生國家隊。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

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共同組成的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自1992年以來連續組織了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從2000年開始每年5月組織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這些活動目的是為加強中學生物學教學,提高生物學教學水平;促進中學生生物學課外活動;向青少年普及生物學知識;促進中學生創造性、科學思維和分析問題的能力的培養;提高青少年的生命科學素質;也為參加國際生物學奧賽做準備。自1993年我國在全國生物學競賽的基礎上,選拔並培訓優秀選手代表我國參加了13次國際生物奧林匹克競賽,參加學生51名,共獲得金牌31枚、銀牌19枚、銅牌1枚的優異成績,為祖國爭得了榮譽。

通過開展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系列活動,對促進我國中學生物學課程的改革和教學水平的提高,發現和培養未來生物科學優秀人才,提高中學生教師素質,均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在廣大青少年中普及了生物科學知識,使他們了解了生命的起源,對於揭露偽科學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競賽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China High School Biology Olympiad 簡寫 CHSBO),以下簡稱全國生物學聯賽],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對外稱中國生物學奧林匹克 (China National Biology Olympiad 簡寫CNBO),以下簡稱全國生物學競賽]是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單位)、 國家教育部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的領導和支持下,由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聯合主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願參加的民眾性生物學科競賽活動。

全國生物學聯賽、全國生物學競賽目的是為加強中學生物學教學,提高生物學教學水平;促進中學生生物學課外活動;向青少年普及生物學知識;提高青少年的生命科學素質;為參加國際生物學奧賽做準備。

第二條 全國生物學聯賽、全國生物學競賽內容的深度和廣度在現行中學教學大綱的基礎上有所提高和擴展。

第三條 全國生物學聯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組織學生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聯賽基礎上選拔、組隊參加全國生物學競賽。參賽應堅持自願原則,不要影響正常教學秩序。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四條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競賽委員會)由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共同組成。全國生物學聯賽、全國生物學競賽由全國競賽委員會統一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立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各省分會(以下簡稱各省分會),每屆向全國競賽委員會報送分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名單。各省分會的權利和義務包括:

①負責組織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參加全國生物學聯賽,監督考試,確保公平競爭。

②負責安排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生物學聯賽監考人員和評閱試卷人員。

③組織編寫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的競賽資料。

④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參加全國生物學聯賽和全國生物學競賽資金的籌集。

⑤組織召開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提高教學和考試質量的研討會,擔任全國競賽委員會領導下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協調會議的執行主席。

⑥受全國競賽委員會的委派監督和觀察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過程。

⑦積極配合省學科競賽管理委員會的工作。

⑧監督和評議全國競賽委員會的各項工作。

全國生物學聯賽、全國生物學競賽具體工作分別由中國動物學會和中國植物學會負責組織,並聘請有關專家、教授組成全國生物學聯賽、全國生物學競賽命題小組,全國生物學聯賽巡視組和全國生物學競賽考評小組,負責選題、巡視和考評工作。

第五條在全國競賽委員會的指導下,由承辦全國競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領導、全國競賽委員會分會有關人員、地方動物學會、植物學會和當地有關方面組成應屆的組織委員會(包括一名全國競賽委員會的成員)、負責全國競賽期間的競賽條件、會務和經費籌備等。

第三章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

每年由全國競賽委員會向各省分會發全國生物學聯賽通知,同時報送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國家教育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備案。聯賽理論考試時間為每年五月第二周的星期日上午9:00-11:00。

各省分會負責組織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的報名參賽工作。凡提前舉辦初賽,且參賽人數超過2000人的省份,按實際參加全國生物學聯賽的人數報名,實際參加全國生物學聯賽的人數不得少於500人,並需集中在一個地點考試。允許高一、高二學生參賽,高三學生禁止參賽。為了確保競賽的保密性,縣級(不含)以下不得設考點。全國生物聯賽考生應編制考號,並在每年3月31日前向全國競賽委員會報考點數、每個考點參賽人數及參賽總人數。各省競賽委員會可根據本省情況來確定是否組織初賽。

參加全國生物學聯賽的學生在統一時間於當地所設考場參加由全國競賽委員會統一命題的理論考試,考試使用機讀卡。試卷和機讀卡由全國競賽委員會統一印製、密封並通過機要通訊方式寄到各全國競賽委員會各省分會。 各省分會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考場的監考、閱卷工作,各省考場依據高考考場設定要求設定,每個考場設主、副監考各一人。在啟封和閱卷過程中必須有省競賽管理委員會負責人1人以上和省競賽分會2人(含2人)以上在場。

第九條 凡提前舉辦過初賽且參賽人數超過2000人的省份,聯賽一、二、三等獎名額按本省上限執行。未舉辦初賽的省份或初賽人數少於2000人的省份,聯賽一、二、三等獎獲獎比例分別占本省參賽考生總數的1%、5%和10%。其中一等獎人數為基礎名額加獎勵名額,基礎名額為30。二、三等獎人數上限分別為100人和200人。

各省分會於考試結束後應儘快完成閱卷工作,閱卷工作應集中進行,省學科競賽管理委員會和各省分會至少各有兩人在場,對機讀卡閱卷結果覆核後,按四部分分別進行T-score計算(計算方法將在聯賽注意事項中作具體說明),T值取四位小數,按T-score後總分排列名次,並在閱卷現場整理出前50名考生的機讀卡封裝,由省分會負責人在封條上籤名並標註時間。

各省分會需將本省初賽、聯賽情況寫出工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初賽的規模和舉辦情況;聯賽的考場設定、試卷保管和閱卷等情況。報告需省分會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第十條 各省分會閱卷結束後,將全部考生信息、機讀閱卷的全部原始成績、各項T值及T值總分的Excel格式的電子文檔發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同時將前50名考生機讀卡和各省分會工作報告寄到全國競賽委員會。全國競賽委員會將對上報機讀卡機讀覆核,然後向該省公布一等獎獲獎名單,二三等獎獲得者由各省分會按照各項T值後的成績排序及評獎辦法中的規定人數確定名單。其餘試卷、機讀卡封存一年以上以備全國競賽委員會抽查。

第十一條 全國競賽委員會將根據各省上一年全國競賽和冬令營成績等因素,確定聯賽一等獎獎勵名額,具體規定如下:

1).對於上一年度在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學生所在省份進行名額獎勵:每位獲二等獎學生所在省增加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一等獎名額壹名,每位獲一等獎學生所在省增加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一等獎名額貳名;

2).本年度入選出國代表隊每位學生所在省增加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一等獎名額貳名;

3).承辦本年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的省份增加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一等獎名額貳名;

4).在各省本年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一等獎原有名額(上限20名)的基礎上,以上1-3條的獎勵名額在本年度可累加。

第十二條 生物聯賽分數應允許考生查閱,但需通過所在學校向各省分會提出申請,不受理個人查分申請。

第十三條 全國生物學聯賽試卷著作權歸全國競賽委員會所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得複製和發表試卷及其中的試題。

第十四條 按照國家教育部檔案規定2015年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一等獎學生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可按要求自行聯繫參加高校組織的自主招生考試。

第十五條 全國生物學聯賽命題範圍以高中生物學為基礎,並有一定擴展,擴展的部分可參考高校相關基礎生物學課程的內容。試題難度大於高考、低於全國生物學競賽試題。在理論試題中將設計一定比例的實驗筆答題。試題共分為四部分,所占比例大致為:

1.細胞生物學、生物化學、微生物學、生物信息技術 25%

2.植物和動物的解剖、生理、組織和器官的結構與功能 30%

3.動物行為學、生態學 20%

4.遺傳學與進化生物學、生物系統學 25%

第十六條 每年各省分會在1月10日前選送30-50題[限單選題(4或5選一)和復選題(4或5選多)],供全國競賽委員會選用,最後在全國競賽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命題考評小組選定全國生物學聯賽、全國生物學競賽試題。

第四章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

第十七條 各省分會負責組隊參加全國生物學競賽,每隊包括隊員4人、領隊和教練各1人,隊員須由本年度全國生物學聯賽一等獎獲得者中選拔產生,並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參賽名單及材料。允許高一、高二學生參賽,但一個學生高中期間只可以參賽一次。

第十八條 每年8月在承辦地舉辦全國生物學競賽。全國生物學競賽考試包括理論和實

驗兩部分,理論考試使用機讀卡,也可有部分人工批改題目。實驗考試包括植物學、動物學、生物化三部分,分設實驗1、2、3、4四組,循環進行。理論與實驗分數比例各占50%,並分別對理論總分和實驗總分進行T-score計算,按T值後兩項分相加後的總分排定學生獎項,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以實驗分高者為先。

第十九條 全國生物學競賽理論考試和實驗考試允許查驗分數,須由參賽學生的所在省代表隊提出,由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委員代為查閱。

第二十條 全國生物學競賽的試卷不公開,並且試卷著作權歸全國競賽委員會所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得複製和發表試卷及其中的試題。

第二十一條 全國生物學競賽獲獎比例為(參賽學生總數):一等獎20%,二等獎30%,三等獎50%。

第二十二條 全國生物學競賽命題範圍以競賽大綱為主(已發),實驗考試增加細胞生物學和生物化學內容。重點考查參賽學生的生物學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的掌握情況以及套用這些知識的能力,考查學生的生物學基本實驗技能,考查學生的創造性、科學思維和分析問題的能力。

第五章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冬令營、出國培訓

第二十三條 全國生物學競賽一等獎獲得者可參加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冬令營,人數限制在18人,第十八名總成績若出現並列,以實驗分高者為先。允許高一、高二學生參加,但一個學生在高中期間只可以參加一次冬令營。全國競賽委員會負責組織測試,從進入冬令營的選手中選出4名,作為代表參加國際生物奧賽的中國隊隊員。

第二十四條 冬令營選拔的規則:全國生物學競賽總成績占10%,冬令營理論考試成績占35%,冬令營實驗考試成績占35%,冬令營面試成績(包括英語部分)占20%。選拔出國參賽的學生,必須身心健康,能夠承擔艱巨的考試任務,同時須具有團隊精神。

第二十五條 冬令營選拔賽的試卷不公開,並且試卷著作權歸全國競賽委員會所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得複製和發表試卷及其中的試題。

第二十六條 全國競賽委員會負責完成每年參加國際生物奧賽中國隊的組建,一般有領隊 2人、觀察員1-2人、隊員4人,人選由全國競賽委員會提名、選拔確定。在代表隊出國參加國際比賽前7-10日,全國競賽委員會負責組織將出國參加比賽的隊員集中起來進行理論知識、實驗知識及技能等內容的培訓和行前教育。

第六章 獎勵和處罰辦法

第二十七條 全國生物學聯賽獲一、二、三等獎的學生和一等獎指導教師由全國競賽委

員會頒發獲獎證書,每名一等獎學生最多可報三名輔導教師,全國競賽委員會按教師人數頒發指導教師證書,每張證書寫明全部教師姓名,排序以上報為準。

全國生物學競賽獲獎的選手將由全國競賽委員會在競賽閉幕式上頒發獲獎證書和獎牌,

同時向獲獎學生的指導教師頒發證書。

第二十八條 為保證全國生物學聯賽和全國生物學競賽的公正性、權威性,全國競賽委員會和各省分會成員在工作中如出現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的行為,將對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取消其以後參與此項活動的資格,同時取消有關學生的考試成績、獲獎證書和保送生資格。

第二十九條 被處罰的行為包括:參賽學生違規、賽場工作人員失職、省級競賽負責人失職、組織機構失職。下列行為,均屬違規或失職行為。

1.參賽學生違規行為是指,在規定參賽學生應獨立解題(或獨立完成任務)的場合:

(1)將不允許夾帶的物品帶入考場並經監考人指出後不予改正;

(2)以不正當的方式提前得到競賽題目或與競賽題目有關的信息;

(3)賽前及賽中為其他參賽學生提供與競賽題目有關的信息;

(4)未經許可通過用各種途徑和介質將競賽答案帶入考場;

(5)不遵守賽場規定並可能影響公平競賽的其他行為。

2.賽場工作人員的違規或失職行為是指,在參賽學生獨立解題時:

(1)發現參賽學生有違規行為而不制止、不上報;

(2)提前將競賽題目泄漏給參賽學生;

(3)不按規定為參賽學生提供與競賽題目有關的信息;

(4)不按規定保存和上交競賽結果;

(5)擅自更改參賽學生的競賽結果;

(6)其他可能影響公平競賽的行為。

3.省競賽分會負責人的違規或失職行為是指,在參賽學生獨立解題時:

(1)未經主辦單位許可擅自複製試卷;

(2)提前將競賽題目泄漏給參賽學生;

(3)發現參賽學生有違規行為而不按規定懲罰;

(4)發現賽場工作人員有不規範行為不制止且繼續聘用

(5)擅自更改參賽學生的競賽結果或成績;

(6)不按規定上報競賽結果;

(7)對於發現的違規或失職行為不向主辦單位報告。

4.省競賽分會的違規或失職行為是指:

(1)未經主辦單位許可擅自複製試卷;

(2)競賽組織者中的成員提前將競賽題目泄漏給參賽學生或省賽區;

(3)擅自更改參賽學生的競賽成績;

(4)未按照規定將有關情況上報主辦單位。

5.全國競賽委員會的違規或失職行為是指:

(1)競賽命題人員在命題後為參賽學生輔導;

(2)競賽組織者中的成員提前將競賽題目泄漏給參賽學生或省賽區;

(3)擅自更改參賽學生的競賽成績;

(4)沒有按照規定將競賽結果和有關情況上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少年科技中心。

第三十條 對違規或失職行為的懲罰

1. 在全國生物學聯賽中發現選手有違規行為,取消該選手當年成績,從次年算起禁賽兩年。

2. 在全國生物學競賽中發現選手有違規行為,取消該選手當年的成績,從次年算起三年內不得參加五項學科競賽中的任何一項競賽。

3. 有失職行為的賽場工作人員將立刻失去監考者的資格,從次年算起三年內不得從事與奧賽相關的工作。

4. 有失職行為的省分會負責人,全國競賽委員會會同該省五項學科競賽管理委員會將立刻撤消其負責人資格,從次年算起兩年內不再聘任該職。

5. 發現省分會組織者集體失職,全國競賽委員會有權取消該省兩年內參加競賽的資格,並通知該省五項學科競賽管理委員會。

6. 上述1-5舞弊行為均由全國競賽委員會記錄在案,其中4.5舞弊行為將向各省發出通報,同時上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少年科技中心備案。

7. 全國競賽委員會中的成員(包括命題者)如有第二十九條第五款中1、2、3中行為,由全國競賽委員會取消當事人參與競賽工作的資格。

8. 對於全國競賽委員會的集體失職,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少年科技中心除提出警告外,有權取消對全國競賽委員會的經費支持,並有權收回對全國競賽委員會的授權。

9. 對於有事實根據的真實署名投訴,接受投訴者必須受理,並對其真實性展開調查。受理投訴的單位有義務為投訴人保密。受理投訴的單位將不予受理沒有事實根據的投訴。

10. 被處罰方可向其上一級單位或全國競賽委員會申訴,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少年科技中心為最終裁決單位。

第七章 經 費

第三十一條 在全國生物學聯賽中各省分會根據本賽區報名參賽考生總數按當屆標準上

交全國競賽委員會報名費或制卷費。

第三十二條 各省分會在組織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參加全國生物學聯賽和全國生

物學競賽所需經費由各省分會自行解決。

第三十三條 參加全國生物冬令營和出國培訓的選手需交納適量培訓費,原則由各省分會和所在中學承擔。

第八章 申 辦

第三十四條? 凡參加全國生物學競賽的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參賽的權利,也有承辦的義務。每年暑假至冬令營期間為申報後年全國生物學競賽的時間,有條件時,可排定二、三屆承辦地。申辦的省分會和學校須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辦報告,申辦報告包括申請報告和承辦方案。全國競賽委員會在收到正式的申請報告後,組織委員開會討論確定2-3個考察地方,組織委員到實地考察,再由全國競賽委員會開會討論決定。

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近期獲得國際奧賽獎牌和未承辦過全國生物學競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享有優先承辦權。

第三十五條 承辦當年全國生物學競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派兩個隊參賽。

第三十六條 全國生物學競賽的具體時間安排每年由全國競賽委員會另行通知。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1.本條例由全國競賽委員會主持制定,並根據情況的變化進行適時的修改。

2.本條例的制定或修改應徵求各省分會的意見。

3.本條例須經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少年科技中心批准後方能生效。

4.本條例修改後並獲批准後的下次活動即付實施。

5.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隊按規定參加聯賽、全國競賽,其他可根據當地情況自行制定條例,不在此限。

6.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

競賽獎勵

省級賽區一等獎以上享受高考加分並獲得保送資格及自主招生考試優惠;

另據教育部2010年11月19日公告,省一等獎取消高考加分及保送資格,全國獎取消保送資格。

國際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

什麼是IBO?

國際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是針對中學生的競賽。競賽測試他們解決生物問題,進行生物實驗的能力。除了對生物學感興趣,創造性,創新性和毅力都是必須的。

國際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分為實驗考試與理論考試兩場競賽。一般地,舉辦國的大學和研究機構的教授組成命題委員會命題。國際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注重考察選手的生物學實驗技能。實驗考試與理論考試各占考分的一半。此外,國際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注重考察選手的知識面。儘管參賽選手都是高中學生,但是選手們實質上已經掌握了大學生物學的知識,實驗考試包括植物生理、形態與解剖,動物形態、解剖與系統學,微生物學與生物技術,遺傳學等四個實驗,每一個實驗為一小時。理論考試包括細胞生物學、植物解剖和生理學、動物解剖和生理學、遺傳學、行為學、生態學等部分組成。國際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不靠選手的死記硬背能力,而側重於選手靈活運用知識的能力和動手能力。因此,考試題目難度較大。

IBO匯集了優秀的學生,嘗試挑戰並激發這些學生拓展他們的聰明才智,推動他們成為科學家。每個參賽國選派在本國競賽中取得前四名的學生,他們將由兩名帶隊人員陪同作為各國的代表。

IBO歷史

1985年至1989年捷克斯洛伐克和波蘭之間的國際生物競賽為今後的國際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奠定了基礎。其他自然科學與數學方面的國際奧林匹克競賽的成功經驗激發了開始國際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的想法。所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要求前捷克斯洛伐克進行積極籌辦。

1989年六個感興趣的國家(比利時,保加利亞,捷克斯洛伐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和蘇聯)成立了國際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布拉格和布爾諾),並於1990年7月參加了在奧洛穆茨舉辦的第一次國際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儘管初期有些困難,本屆奧林匹克還是取得了巨大成功,並決定將國際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繼續下去。 在隨後的競賽中參加國數量迅速增加。

Year 舉辦年份 舉辦國家和城市 Country (City) Countries 參加國家數量
1990年 Czech Republic (Olomouc)捷克共和國(奧林莫斯) 6
1991年 Russia (Machatskala)俄羅斯( machatskala ) 9
1992年 Slovak Republic (Poprad)斯洛伐克共和國( poprad ) 12
1993年 The Netherlands (Utrecht)荷蘭(烏得勒支) 15
1994年 Bulgaria (Varna)保加利亞(瓦爾納) 18
1995年 Thailand (Bangkok)泰國(曼谷) 22
1996年 Ukraine (Artek)烏克蘭(阿爾捷克) 23
1997年 Turkmenistan (Ashgabat)土庫曼斯坦(阿什哈巴德) 28
1998年 Germany (Kiel)德國(基爾) 33
1999年 Sweden (Uppsala)瑞典(烏普薩拉) 36
2000年 Turkey (Antalya)土耳其(安塔利亞) 38
2001年 Belgium (Brussels)比利時(布魯塞爾) 38
2002年 Latvia (Riga)拉脫維亞(里加) 40
2003年 Belarus (Minsk)白俄羅斯(明斯克) 41
2004年 Australia (Brisbane)澳洲(布里斯班) 40
2005年 China (Beijing)中國(北京) 50
2006年 Argentina (Río Cuarto)阿根廷(里奧cuarto ) 46
2007年 Canada (Saskatoon)加拿大(薩斯卡通) 49
2008年 India(Mumbai)印度(孟買)
2009年 Japan(Tsukuba)日本(筑波)
2010年 Korea(Changwon)韓國(昌原)
2011年 Chinese Taiwan(Taipei) 中國台灣(台北)
2012年 Singapore(Singapore)新加坡(新加坡城)
2013年 Switzerland(Bern)瑞士(伯爾尼)

領隊和觀察員

各國代表隊的領隊參加各國領隊組成的評審團,決定試題的取捨、評分標準和選手操行。各國領隊除了代表各自國家就國際生物學奧賽事務進行表決、協調本國代表隊與各國代表隊之間的關係以外。一個重要的工作是為學生翻譯試題。

大會組委會每次生物學奧賽出英文與俄文兩套考試試卷,各國代表隊的領隊與觀察員將考試試卷翻譯成為本國文字。一般地,國際生物學奧賽舉行開幕式後,各國的領隊與學生即分開,分別住在不同的地點,相互之間禁止通話聯繫,一直到國際生物學奧賽競賽結束。在實驗考試的前一天下午各國領隊組成的評審團開始審議、翻譯實驗考試試卷。在理論考試的前一天上午8點各國領隊與觀察員組成的評審團開始審議翻譯理論考試試卷。由於考題多,各國領隊與觀察員都必須工作到深夜。各國必須保證在第2天7點以前考卷翻譯、複印、考卷完整,然後分裝封袋完畢。因此,如果說,對於參賽選手來說,國際生物學奧賽則是一個比知識、比能力、賽心理素質的的比賽的話,那么對於各國的領隊和觀察員來說,國際生物學奧賽則是一個比翻譯速度、拼體力、賽熬夜能力的項目。

學生考試之後,奧賽組委會命題委員會評分以後,各國的領隊與觀察員負責覆核各自選手的成績。由於考題繁多,時間緊迫,命題委員會的老師難免錯計分。我國的兩名選手曾經被少計了幾分,但覆核後得到了及時糾正。

六大學習要點

生物學是一門基礎學科,其中的知識並不深奧,但往往有許多同學因學習方法不當,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是入不了門。在此我簡單談一下生物競賽的學習方法,供同學們參考。

人們都稱生物是理科中的文科,背誦、記憶是必不可少的。同學們不要死記硬背,把生物學成“死物”,而要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掌握其規律。可根據知識特點、個人情況採取不同的記憶方法,如簡化記憶法、對比記憶法、歸納記憶法等等。另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擁有良好的學習習慣,是學好生物知識的重要保證。還有,就是要認真做好學習過程中的幾個步驟,包括預習、聽講、複習和做作業、總結、習題改錯等步驟

一方向

從最簡單的方向開始——明確自己在學的是生物而不是其他學科,無論是對教材的學習還是做進一步的練習鞏固都必須從生物學的角度分析問題。深層一點來說是結合實際,分析自身的學習能力而設定一個精確的方向。也就是說找出自己哪些地方需要加強基礎學習、增加練習量,又有哪個知識點可以增加練習難度、適當拓展學習的。

二預習

預習使自己的聽講更加有的放矢,聽講時就可以對自己已經弄懂的或重點知識重新加深印象。所以,預習時應做到:會發現問題、會聽重點、會記筆記、會提問題。

三聽講

即功夫應下在課堂上。懂得聽什麼、怎么聽。

①聽什麼?課堂上要做到“三聽”,即聽思路、聽聯繫、聽重難點。

首先是聽思路。聽課時要注意聽老師是怎樣引出新課題的,又是怎樣把新課題展開的,怎樣講解的,怎樣歸納小結的。老師的思路,也就是我們掌握知識的思路。

第二是聽聯繫。老師講課時,一定會聯繫許多過去學過的舊知識,使學過的舊知識成為學習新知識的基礎。上課時注意聽這種聯繫,不但可以複習鞏固舊知識,而且對於學習新知識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第三是聽重難點。重點內容老師在講解的過程中會反覆強調,一定要用心聽,準確地記在心裡。難點內容,老師講解時一定會放慢速度,這時候要跟緊老師的思路,不要遺漏掉一個細節,不然有些難點也會成為我們學習過程中的攔路虎。而對於那些既是重點又是難點的知識,我們更要弄個一清二楚,絲毫不可以馬虎。

②怎么聽?

首先,前面提到的預習步驟要認真落實,使聽課能有的放矢。

第二,聽講時要開動“思維機器”,通過聽、看、寫等方面,隨著老師講課的思路要多思考,特別是圍繞上面提到的“三聽”來思考問題,在頭腦中多問幾個為什麼。

第三,多提問題。無論是課上想到的問題,還是課下遇到的問題,都應及時向老師提出,要有“刨根問底”的勁頭兒。課上沒時間問,可以在課下問,最終要把自己的問題解決。

第四,認真記好筆記。課堂筆記,應該說是課本知識內容的高度濃縮,是本節課的重點所在,也是精華所在,也可以認為是知識內容的綱要,所以要認真記好筆記。

四目標

在一個綠草如茵的足球場上,選手正帶著球朝著前方——他意識里的正確方向努力跑去。他做得很好,可問題就在這兒了——他拚命地跑,卻沒發現在這個足球場上沒有球門,Goal。所以,無論他多努力、多有方向感都只能是徒勞。沒有Goal(目標)的方向注定是一個錯誤,沒有Goal(目標)的方向將永遠失去它原有的價值。

五堅持

誰能笑到最後就必須看誰能堅持到最後了。

時間,恰如流沙一般,從我們的指隙間逝去。你們——經過中考的篩選、磨練後,成為了一位高中生;而我們——經過一年的學習、體驗後,成為了一個高二生。“重點中學高一新生”這一閃爍著耀眼光輝、充滿著無限希望,同時又意味著更多的責任的名詞兒從我們身上飄向你們,請穩穩地接住,牢牢地抓住,好好地護住,讓它綻放更炫目的光芒!

六總結

總結,是指在完成某一章節知識的學習後,對此章節知識進行整理、重組,總結出該章節知識的聯繫、知識的系統或知識的結構,以便我們能從整體上把握知識,從而加深對於知識的理解和靈活掌握。對以後的自主招生會更有幫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