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查內容
(一) 自然環境狀況調查
1、自然環境基本特徵調查,包括評價區內氣象氣候因素,水資源,土壤資源,地形地貌、地質基本情況,必須特別注意與環境保護密切相關的極端問題,如大風、洪水。
2、生態系統調查按識別和篩選確定的重要評價因子進行,包括:植被(覆蓋率、生產力、生物量、物種組成);動、植物物種特別是珍稀瀕危、法定保護生物和地方特有生物的種類、種群、分布、生活習性、生境條件、繁殖和遷徙行為的規律;生態系統的類型、特點、結構及環境服務功能,以及穩定性與脆弱性。
3、區域敏感保護目標調查即調查地方性敏感保護目標及其環保要求。在生態影響評價中,有一些特別重要的保護目標,一般稱作敏感保護目標,是必須重點調查評價和重點實施保護措施的。
4、區域可持續發展規劃、環境規劃的調查。
5、區域生態歷史變遷情況、主要生態問題及自然災害等的調查。
(二) 社會經濟狀況調查
1、社會結構情況調查主要包括人口密度、人均資源量、人口年齡構成、人口發展狀況,以及生活水平的歷史和現狀,科技和文化水平的歷史和現狀,評價區域生產的主要方式等。
2、經濟結構與經濟成長方式主要包括產業構成的歷史、現狀及發展,自然資源的利用方式和強度。
3、移民問題的調查主要包括遷移規模、遷移方式、預計的產業情況,住區情況調查以及潛在的生態問題和敏感因素的分析。
4、自然資源量的調查包括農業資源、氣候資源、海洋資源、植被資源、礦產資源、土地資源等的儲藏情況和開發利用情況。
二、調查方法
(一) 收集現有資料
1、收集各級政府部門有關自然資源、自然保護區、珍稀和瀕危物種保護的規劃或規定、環境保護規劃及國內國際確認的有特殊意義的棲息地和珍稀、瀕危物種等資料,並收集國際有關規定等資料。
2、從農、林、牧、漁業資源管理部門、專業研究機構收集生態和資源方面的資料,包括生物物種清單和動物群落、植物區系及土壤類型地圖等形式的資料。
3、 從地區環保部門和評價區其他工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收集有關評價區的污染源、生態系統污染水平的調查資料、數據。
(二) 現場調查
生態影響評價需要進行評價區現場調查,取得實際的資料和數據。
1、評價區生態資源、生態系統結構的調查可採用現場踏勘考察和格線定位採樣分析(如植被樣方調查)的傳統自然資源調查方法。
2、 在評價區已存在污染源的情況下,或對於污染型工業項目評價,需要進行污染調查。根據現有污染源的位置和污染物環境輸送規律確定採樣布點原則,採集大氣、水、土壤、動植物樣品,進行有關污染物的含量分析。
3、採樣和分析按標準方法或規範進行,以滿足質量保證的要求和便於幾個棲息地、幾個生態系統之間的相互比較。景觀資源調查需拍照或錄像,取得直觀資料。
(三) 收集遙感資料,建立地理信息系統
收集遙感資料,建立地理信息系統,並進行野外定位驗證,可採集到大區域、最新最準確的信息。
(四)訪問專家
訪問專家,解決調查和評價中高度專業化問題(如物種分類鑑定)和疑難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