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成立於1984年12月1日,是協助政府動員廣大民眾自願實行計畫生育,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非營利性民眾團體。在中國計生協和甘肅省委、省政府的領導關懷下,在省人口委的指導幫助下,經過二十多年的艱苦奮鬥,已經發展成為推動全省計畫生育工作健康、穩定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顯示和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組織網路建設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期,甘肅省計畫生育工作剛剛啟步,受地理、環境、經濟、觀念等因素的制約,控制人口增長、實行計畫生育的手段十分貧乏,全省計畫生育工作整體水平較低。特別是在農村推行計畫生育的難度更大,迫切需要一支協助政府做好計畫生育工作的民眾隊伍。在這種背景下,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應運而生。
協會成立初期,省級協會行政編制一名,每年經費7000元,只有會員100餘人,省顧問委員會副主任陳煦擔任會長,省計生委副主任史成禮兼常務副會長和秘書長。1986年核定行政編制三名, 1989年收回三名行政編制,核定事業編制七名。1995年11月召開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原省人大副主任吳堅擔任會長,省計生委副主任雷振華兼常務副會長,馬正亮擔任秘書長。1998年和2004年分別增加事業編制1人,因工作需要,2003年12月李元春擔任秘書長,2004年9月尹衛國擔任秘書長,
在《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章程》的原則下,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要求,積極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充分發揮理事和會員作用,紮實開展各種活動,為全省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健康、穩步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經蘭州大學人口研究所研究顯示,甘肅省自實行計畫生育政策30年間,全省少生814萬多人,平均每年少生27萬人。
甘肅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視協會工作。原省委書記劉冰對協會工作很重視,多次在講話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和支持計畫生育協會工作,關心協會的成長與發展,創造條件,幫助協會解決好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困難和問題。2002年,為了加強協會工作,省計畫生育協會配備了專職副會長。2004年,經省人事廳批准(甘人發[2004]37號),省計畫生育協會工作人員(8)人納入依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截止目前,全省14個市州基本配備了專職副會長或秘書長,大部分縣市區配備了專職工作人員,爭取到了一定的工作經費和專項經費,有50%以上的協會發揮很好的作用。全省建立各級協會組織20508個,有各級協會理事170880人、團體會員數11858個,協會會員2355865萬,已經成為全省計畫生育、生殖健康領域最大的民眾團體。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重要會議和重要檔案
1984年12月1日,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在蘭州成立,會議選出理事五十名,產生常務理事十五名,在理事會上選舉省顧問委員會副主任陳煦擔任會長,朱宣人、劉天怡、李彥、楊玉林、齊蘊輝、史成禮為副會長,史成禮兼任秘書長。甘肅省委副書記劉冰、全國政協委員楊植霖等領導同志參加了會議。陳煦同志就協會的宗旨、任務及全省計畫生育情況作了講話,史成禮同志就協會成立經過和今後的任務作了介紹。
1995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第二屆代表大會在蘭州舉行,會議選出理事六十四名,產生常務理事二十一名,在理事會上選舉原省人大副主任吳堅擔任會長,省計生委副主任雷振華兼常務副會長、霍想有、韓呈吉、朱正中、蒙炯明、劉克玲、雷水賢、穆端敏、郭志儀、李兆先擔任副會長,馬正亮擔任秘書長。會議宣讀了省委副書記趙志宏同志的重要講話,陳煦同志作了題為《為開拓依靠民眾自覺自愿進行計畫生育新路子而奮鬥》的講話,吳堅同志在大會閉幕時作了講話,省計生委主任王素銀同志到會並作了講話,雷振華同志作了題為《總結經驗、發楊成績、進一步做好計畫生育協會工作》的工作報告。
1998年3月2日,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兩辦聯合轉發了《省計畫生育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計畫生育協會工作的報告》通知(省委辦發[1998]8號),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對計畫生育協會工作的領導,作為落實計畫生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對計畫生育協會的工作要經常檢查指導,要把計畫生育協會工作列入黨委議事日程,確定一位領導同志分管。要求各級計畫生育協會要設立精幹的辦事機構,配備一定的專職人員。同時,請財政、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支持各級協會創辦經濟實體,增加協會的活動能量。
2003年,在酒泉市金塔縣開展了計畫生育協會基層基礎工作試點,重新制定修改了《金塔縣計畫生育協會章程》、《金塔縣計畫生育協會會員守則》等8項規章制度,完善了“村(社區)協會理事會—會員小組(樓院長)—會員—會員聯繫戶”四級活動網路,組織會員參與計畫生育村民自治。組織“能人”會員與計畫生育貧困戶結對幫扶,邀請有關農業、養殖和醫療衛生等技術服務人員,舉辦科技培訓班,開展婦女病普查、生殖健康諮詢;組織實施了“協會搭橋、老闆投資、分戶飼養、投母分羔,實現雙贏”的養殖產業。在村級協會成立了婚育新風自樂班,自編自演計畫生育文藝節目。2004年10月,省協會在試點縣召開了全省計畫生育協會基層基礎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初步探索出了一條符合甘肅實際的協會工作新路子。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基層工作
宣傳教育 在經濟、文化相對滯後的甘肅省,要落實計畫生育基本國策,宣傳教育是各級協會最重要的工作。各基層協會利用“會員之家”、“人口學校”、“會員活動日”、“協會紀念日”和重大節假日等多種形式,根據育齡民眾的不同需求,傳授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知識。內容主要包括生殖生理、衛生保健、避孕方法、晚婚晚育、優生優育和計畫生育政策等。同時,利用大眾傳媒傳播計畫生育知識也是各級協會重要的宣傳手段。縣級以上協會主要利用當地的廣播電視、報刊雜誌、出版印刷宣傳品,基層協會通過社區有線廣播、閉路電視、黑板報、標語等進行宣傳。在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如酒泉市等,協會發揮“能人”會員的作用,組織會員和民眾編寫和演唱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快板、小品、秧歌、歌舞、戲曲等文化活動,大力宣傳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生男生女一樣好、女兒也是傳後人和計畫生育丈夫有責等新型婚育觀念。在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基層協會利用“能人”會員為民眾提供科技信息、致富信息,幫助民眾轉變觀念,走少生快富之路。每年全省約有2萬民眾參加協會的教育活動。
業務培訓 為了幫助各級協會人員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管理技能,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舉辦培訓班和研討會是每年工作的一項常規內容。各基層協會在國家協會和省級協會的幫助和指導下,組織部分協會人員參加國外的工作考察,以開闊視野、創新思路;省協會還不失時機的在雲南、上海等地舉行基層協會會長、秘書長、工作人員培訓班,學習兄弟省市協會工作的先進經驗和做法,為開拓協會工作提供科學指南;為了樹立樣板、標新立異,促進工作。2001年,省計畫生育協會隆重表彰了一個先進市(地級)、10個先進縣(區)、20個先進鄉(鎮、街道)、30個村(居委會)、40個先進工作者、50個先進志願者。
開展救助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活動 救助計畫生育困難家庭工作是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各級協會利用自己的優勢,協調和組織有關部門為計畫生育困難戶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救助,幫助他們改善生活條件,提高生活質量。2004年,在全省組織開展了救助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活動,對獨生子女領證戶和農村二女結紮戶中因父母或子女死亡、傷殘或患特殊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極度困難的計畫生育家庭進行救助。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口委把此項工作作為建立完善人口與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初步建立了四種救助機制。一是政府救助機制。我們與省委宣傳部、省人口委等10個部門制定了《救助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實施方案》。2005年7月,省政府出台《甘肅省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救助辦法》,明確由各級財政列支專項經費,實行長期救助;二是相關部門專項救助機制。把對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救助納入相關部門的職責,把能夠到戶的項目向實行了計畫生育的家庭傾斜,優先為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提供幫助和救助。三是資金救助機制。通過動員各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及個人捐款,全省籌積資金994多萬元,每戶救助1000元,累計救助8000多戶。四是結對救助機制。動員社會名流、企業家和具有愛心的各階層人士,開展一對一結對救助。目前經省協會協調已結對救助6戶,每戶每年救助500--1000元,幫助其孩子一直完成學業。2005年,協調省委宣傳部等8個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組織開展關注母親、關愛女孩、救助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捐款活動的通知》(甘人口委發[2005]53號),止2005年12月,總計捐款119萬元。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項目工作 在中國計生協、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和各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止2005年,甘肅省累計投入資金348萬元,先後在11個縣區組織實施“幸福工程”項目,以“小額資助,直接到人,滾動運作,勞動脫貧”的模式運作,救助貧困母親1196人,惠及貧困人口5800多人,有900多個貧困母親脫貧致富。並在古浪縣和天祝縣探索出了幸福工程“專項管理,重點投放,滾動放貸,配套實施,連片開發,注重實效,按期返還”的運作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天水、金昌和安寧等市、縣(區)開展了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項目;在酒泉、嘉峪關、天水等3個市和15個縣(區)開展了預防愛滋病宣傳項目。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相關工作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在做好協會工作的同時,積極參與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工作,監督評議獎勵扶助對象的確認和審批程式;積極參與計畫生育優質服務活動;積極參與“關愛女孩”活動和“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參與組織全省計畫生育文藝調演活動;參與組織《軍民共建人口與計畫生育隴原行》等系列活動 ;參與制定有關有利於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進一步豐富了協會工作內容,提升了協會的知名度,擴大了協會的影響。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經省民政廳批准成立並在社團登記處註冊登記的全國性民眾團體。法人代表為常務副會長。
第二條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在動員廣大民眾參與計畫生育工作中,堅持把維護全省人民的總體利益與更多地表達和維護育齡民眾的具體利益相結合。
第三條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的宗旨是:相信民眾,依靠民眾,全心全意為廣大民眾服務,提高民眾實行計畫生育的能力,全面提高人口素質,促進我省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的協調發展。
第四條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與各地計畫生育協會在工作上具有指導關係。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尊重各地協會的社團法人地位,支持它們從當地實際出發所開展的工作。
第二章 任 務
第五條 發動會員帶頭實行計畫生育,以其模範行動帶動和影響民眾。為實現自身的宗旨和目標,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可以開展實現協會目標所必須的其它活動。
第六條 向民眾宣傳人口科學理論,宣傳全國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普及避孕節育、少生優生等科學知識,啟發民眾自覺實行計畫生育。
第七條 組織社會力量,向育齡民眾提供生產、生活、生育服務,推動舉辦人口福利事業和計畫生育保險事業,幫助民眾解決實行計畫生育的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
第八條 代表廣大民眾參與政府的計畫生育工作,促進政府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監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反映民眾的意見與要求,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總結交流開展計畫生育民眾工作的經驗,動員廣大民眾更廣泛地參與計畫生育工作。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是全省會員代表大會。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由省計畫生育協會和各地計畫生育協會推選的會員代表與有關的全省性民眾組織和有關部門協商產生的代表以及特邀代表組成。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審議通過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審議批准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的發展規劃;
(三)修改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章程;
(四)選舉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全省理事會;
(五)討論並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由全省理事會召集,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可延期召開。
第十一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省理事會負責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
全省理事會的職權;
(一)召開全省會員代表大會;
(二)審議批准常務理事會工作報告;
(三)審議批准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的年度工作報告、工作計畫和財務預、決算;
(四)選舉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必要時聘請名譽會長、顧問;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全省理事會會議由常務理事會召集,每年召開一次。
理事缺額或重要更換時,由缺額或更換的理事所在地區、單位的計畫生育協會提出替補或更換人選,報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由全省理事會議確認。
第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推選若干人組成,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負責執行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和全省理事會決議。
常務理事會下設宣傳教育、科學技術、社會發展、財務專業小組,聘請有關志願者組成,組長由常務理事擔任。主要任務是,研究各專業領域中的問題,提出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開展工作的建議。
常務理事會的職權:
(一)召開全省理事會;
(二)審核年度工作報告,工作計畫,財務預、決算;
(三)聽取執行機構的工作匯報;研究執行機構和專業小組提出的重要建議;
(四)聘任省計畫生育協會秘書長、副秘書長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常務理事會會議由會長或常務副會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召開。
第十三條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在會長的領導下,日常工作由常務副會長主持。
第十四條 甘肅計畫生育協會設立精幹的辦事機構,配備必要的專職工作人員。辦事機構在常務副會長的領導下,由秘書長負責協調、處理具體事務。
第十五條 全省性或地區性的行業計畫生育協會,國家機關和與計畫生育工作有關的單位的計畫生育協會,解放軍兵種、大軍區,承認本章程,提出申請,經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可成為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的團體會員。
團體會員享有參加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的有關活動、表彰及獎勵、對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工作提出批評與建議的權利。有執行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全省理事會決議,承擔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交辦的任務和按期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四章 地方組織
第十六條 鄉(鎮和鄉鎮企、事業單位)以上各級計畫生育協會,為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的地方組織。
第十七條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的地方組織應設立精幹的辦事機構,配備專職副會長、秘書長及必要的工作人員。可根據工作需要發展團體會員。
第十八條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地方組織,應把工作重點放在基層,從當地計畫生育的實際和廣大民眾的需要出發,指導基層計畫生育協會加強組織建設,創造性的開展協會的各項活動。
第十九條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的地方組織,應依據本章程,結合實際,制定本級計畫生育協會章程。
第五章 基層組織
第二十條 城市街道、居委會,農村鄉(鎮)、行政村,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基層,所建立的計畫生育協會為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的基層組織。
第二十一條 鄉級計畫生育協會應配備專職工作人員,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應以民眾會員為主體。指導村級計畫生育協會有效地開展適合民眾需要的活動。
第二十二條 村級計畫生育協會應以老黨員、老幹部、老模範、老職工、老長輩、技術骨幹、致富能手和育齡民眾中帶頭實行計畫生育和的積極分子為主體。應有專人負責協會工作。
村級計畫生育協會應建立會員小組、會員聯繫戶等活動網路,建立“會員之家”活動陣地,經常地、富有成效地組織民眾開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活動。
第六章 會 員
第二十三條 凡中國公民,擁護計畫生育,可自願向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基層計畫生育協會申請加入計畫生育協會。
第二十四條 申請加入計畫生育協會的個人,由所在基層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准,成為計畫生育協會會員。
第二十五條 計畫生育協會會員,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以及表彰與獎勵、對協會工作提出建議與批評、要求協會維護合法權益、享受協會舉辦的福利事業的優惠待遇等權利。
第二十六條 計畫生育協會會員,有遵守協會章程,宣傳和實行計畫生育,做好協會工作,按期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對支持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工作成績突出的國內有關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以及國際友人,由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可聘為名譽理事。
第七章 經 費
第二十八條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經費的主要來源:
(一)政府資助;
(二)省內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贈;
(三)國際組織和友好人士捐贈;
(四)團體會員繳納的會費;
(五)按政府規定,開展有償服務和創辦經濟實體的收入。
第二十九條 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建立經費審計監督制度。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常務理事會。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甘肅省計畫生育協會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