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甘肅省林區中級法院設立於1981年4月,原名白龍江森林中級人民法院。1984年2月1日,經最高人民法院(84)法司字第11號檔案批准更名為甘肅省武都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分院。1985年9月5日正式啟印辦公,同年11月20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法司復字(1985)56號文批覆,更名為甘肅省隴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分院。2005年3月10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法(2005)26號批覆,又更名為甘肅省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分院。2012年9月12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法字(2012)222號批覆,更名為甘肅省林區中級法院。
機構設定
甘肅省林區中級法院現設有辦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執行庭、審判監督庭、行政審判庭共8個副處級內設機構及法警支隊(正科級),政治部下設的人事科、宣教科,共3個正科級部門。
法院建設
林區法院,原隸屬白龍江林業管理局,屬企業性質,2010年10月整建制轉為行政單位,由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垂直管理,幹警身份由企業職工整體轉為公務員,經費由甘肅省財政予以保障,林區法院各項工作步入正規化。2012年林區中院黨組經調查研究,結合林區法院實際,提出了“大審判”“大綜合”“大監督”的三大工作機制改革,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整合了現有資源,降低了辦案成本,得到了上級的認可,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所獲榮譽
2003年10月,全省法院書畫攝影大賽優秀組織獎; 2004年5月,全省法院調研工作先進單位; 2008年1月,全省法院司法考試組織工作先進單位; 2009年8月,全省法院調研工作先進單位;2013年3月,全省法院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