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畜牧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畜牧局是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一個政府部門,主要負責指導畜牧業科技隊伍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畜牧食品行業學會、協會的工作等。

介紹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39號),設立甘孜藏族自治州畜牧局 (簡稱州畜牧局),為州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

一、甘孜藏族自治州畜牧局職責調整
(一)將生豬屠宰管理職責劃給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
(二)增加畜產品質量安全及草地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監督管理職責。
(三)加強畜草資源、草原生態、獸醫獸藥、地方標準、市場信息、特色畜草產業發展的監管職責。
二、甘孜藏族自治州畜牧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牧區及畜牧食品產業發展的路線、方針、政策,依法履行畜草資源管理、行業監管、產業指導、行政執法、行政審批等職 責,
(二)研究制定畜牧食品行業的有關產業政策,引導畜牧食品行業結構布局調整,扶持龍頭企業,推進畜牧食品產業化發展,制定畜牧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和科技發展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三)負責全州畜牧獸醫發展項目的規劃、評審、立項、申報、驗收及實施的監督管理,負責國家、省、州畜牧專項資金的統籌安排、立項審定及使用監管。
(四)審定全州動物疫病防控規劃及應急預案,負責全州重大動物疫情的防控、撲滅以及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監測工作,負責獸藥飼料生產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州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和飼料飼政工作,制定畜牧、草原、獸醫、獸藥、飼料、畜牧食品工業地方標準及技術規範,推廣畜禽優良品種和畜禽繁育、飼養新技術。
(六)研究擬訂畜牧產業化經營政策和畜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開展對外技術經濟合作與交流,積極引進資金和先進技術。
(七)審定全州草地及草地生態建設規劃,組織領導全州草地生態的保護建設、監測預警和草原防火工作,指導草地重大項目建設和草地生態保護補償工作,負責飼料飼政及飼草飼料質量檢測的行政管理。
(八)指導畜牧業科技隊伍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畜牧食品行業學會、協會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孜州畜牧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甘孜藏族自治州畜牧局辦公室。
負責政務協調、工作銜接及管理服務;承辦重大會議的組織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審核和印發工作;負責信息、宣傳、保密、信訪、文秘、檔案、目標管理、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二)甘孜藏族自治州畜牧局財務科。
負責畜牧業建設項目投資計畫和資金的撥付管理,歸口管理財政安排的各類畜牧業專項資金;負責畜牧業生產統計和定點調查工作;指導和監督本系統財務工作。
(三)甘孜藏族自治州畜牧局生產科教(市場信息)科。
負責畜牧業生產及重大項目建設的巨觀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參與畜牧業重大建設項目招投標的監督;承擔畜牧業對外經濟合作管理工作;指導畜牧獸醫行業學會和畜牧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負責預測並發布畜禽及畜 禽產品和畜牧生產資料的供求信息,開展市場信息諮詢服務,促進產品銷售;指導種畜場的發展和畜牧業信息系統建設。
(四)甘孜藏族自治州畜牧局畜產品安全科。
參與地方性法規的草擬,研究擬訂促進全州畜牧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州獸醫、獸藥和飼料的生產、經營的指導和監督管理;承辦行政審批事項;依法保護畜產品生產、經營和消費。
(五)甘孜藏族自治州畜牧局畜牧獸醫科(草原防火辦公室)。
研究擬訂獸醫獸藥、草地生態保護建設、畜禽繁養等專項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州草原防火工作;指導草原防火裝備、基礎設施建設;制定全州重大草原火災的撲救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州草原火災預報、撲救及專業隊伍建設;負責草原防火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工作。
(六)甘孜藏族自治州畜牧局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辦畜牧業人才和智力引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甘孜州畜牧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畜牧獸醫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離退休工作人員編制1名。
州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及人員編制按甘委辦〔2008〕20號檔案規定執行。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其他事項

(一)甘孜州畜牧局管理的州畜牧獸醫技術服務中心職責整合劃入州畜牧業科學研究所,其機構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二)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州畜牧局局長:松 呷

州畜牧局副局長:楊樹農

州畜牧局副局長:劉志輝

州畜牧局副局長:何阿福

州畜牧局副局長(掛職):蘭偉

州畜牧局總畜牧獸醫師:王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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