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縣物價局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物價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深化價格改革,建立和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擬定全縣價格調控目標,綜合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區域內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研究擬定地方法規、規章的起草;複議和裁決價格申訴案件。
三、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協助上級主管部門管好區域內國家管理的商品價格;制定縣管商品價格的作價原則和辦法,對擬調整的商品價格進行審核、審批;規範區域內放開的商品價格行為,必要時採取提價申報、規定差率、制定最高限價和最低保護價等措施,對市場價格進行動態管理;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和投放使用。
四、協同有關部門審核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收費標準;發放、審驗《收費許可證》,審批縣管經營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對各種亂收費、價外附加、價外基金進行清理整頓。
五、建立價格監測體系,組織監督全縣價格信息網路的運行;監測市場價格動態,分析預報價格走勢,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發布價格公告及價格信息;建立信息發布制度。組織指導全縣農產品、工業品和重要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
六、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組織全縣商品和收費價格監督檢查,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審理價格違法案件;監督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制度的執行。
七、協調處理本縣與鄰縣之間,縣級業務部門之間業務,負責價格評估、鑑證機構資質認證工作,組織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鑑證、評估工作。
八、承辦省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組織機構

物價局設5個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檢查督辦、檔案檔案、財務、車輛等日常工作。
(二)業務股
負責編制價格改革規劃和年度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進行價格預測、預警和分析,提出價格調控的對策和建議;起草綜合性檔案。
負責國家和省管理工業品價格政策及管理辦法的實施和市管理重工、輕工產品價格的擬定與調整,制定本縣生產資料和工業產品的作價原則和辦法;對放開的產品價格實行監督審查。
負責縣管部分行政、事業和經營性收費標準的擬定;負責全縣行政、事業許可證的發放、年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各項不合理收費進行清理整頓。
(三)所轄事業單位
1、監督檢查分局:負責對不正當價格行為和各類產品、商品價格的監督檢查。負責縣管部分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標準和商品價格明碼標價的監督檢查;協助國家、省、市價格檢查機構對我縣價格監督檢查。
2、價格認證中心:主要負責對公安、檢查、法院、司法等系統經濟糾紛案件和刑事案件涉及物品價格評估、認定工作。
3、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負責全縣價格調節基金征、管理與使用,為政府增強經濟調控能力積累必要的風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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