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系統
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是礦井防止通風、瓦斯等重大事故發生,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為進一步落實責任,切實搞好礦井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標準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組織機構
成立瓦斯監測監控系統領導組(以下簡稱領導組),以加強對全礦井通風安全監測監控工作的領導。
1、組長由機電副總經理擔任;
2、副組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經理、通風副經理擔任;
3、領導組成員單位由通風、機電、調度、安監、生產、財務、人力資源、供應等部門組成。
4、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通風科,負責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的日常事務管理。
領導組職責
1、領導組作為全礦井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全礦井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各職能部門搞好職責範圍內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相關工作。
2、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部門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方面的各項指示、決定、檔案和會議精神。
3、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礦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有關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督促貫徹落實。
4、組織制定礦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審核礦井通風安全監測監控方面重大安技措工程項目計畫和業務培訓工作計畫,並督促實施。
5、定期組織召開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辦公會,研究分析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重大隱患的整改措施做出決定,落實上級關於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安排,對礦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做出具體部署。
6、組織開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套用。
7、負責為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提供所需的資源(包括機構、人員、資金、設備等)。
8、對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做出表揚和獎勵的決定;對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做的不好的單位和個人及事故責任者給予批評、處罰和處分的決定。
工作職責
(一)總經理、組長
1、總經理是礦井通風安全監測監控工作的第一責任者;
2、負責為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提供所需資源(包括機構、人員、資金、設備等);
3、審閱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調度台帳、監測監控報日表;主持召開月度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領導組例會;
(二)總工程師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分管負責全礦井的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
2、組織編制、修訂通風安全監測監控發展計畫,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批准後,組織實施;
3、安排使用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專項資金;
4、審閱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調度台帳及監測監控日報表,對存在的問題要有明確指示;
5、組織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技術攻關,推廣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三)副組長
1、認真落實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有關規定。
2、認真總結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先進班組、先進個人的典型經驗,積極組織在全公司推廣。
3、協助總經理組織開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素質。
(四)生產副經理
1、認真落實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有關規定;
2、負責所分管單位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業務保全工作;
(五)安全副經理
1、認真落實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有關規定;
2、負責全礦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的監督檢查;
3、組織開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隱患排查工作;
4、負責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事故的追查與處理;
(六)機電副經理
1、認真落實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有關規定;
2、負責所分管單位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業務保全工作,及時處理解決與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相關的機電隱患和問題;
3、保證礦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設備、設施完好;
(七)經營、財務副總經理
1、協助總經理為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提供所需的一切資源(包括機構、人員、資金、設備等)。
2、協助總經理籌集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專項資金,並保證及時到位。
單位職責
通風科
1、牽頭負責礦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系統的日常事務管理和協調工作。
2、負責牽頭組織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系統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
3、負責牽頭組織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有關規章制度、安全措施的編制和審核,定期繪製礦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圖紙。
4、負責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有關設備、材料的申購和出庫工作,建立相關台賬。
5、負責提供礦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各類感測器的安裝位置及有關參數的設定要求。
6、負責井下各類感測器的定期更換、移動吊掛和分站以外監測線路布置、日常監測參數對照檢查工作。
7、負責提供各類感測器定期標校數量和標校參數要求。
8、與調度中心、機電科配合搞好系統的故障斷電測試、模擬瓦斯超限斷電測試和風電閉鎖功能測試工作。
9、經常瀏覽礦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信息,對監控信息進行科學分析和總結。
機電科
認真落實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有關規定;負責分管範圍內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業務保全工作。
1、嚴格執行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各項規章制度,具體負責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地面部分的安全運行和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
2、負責地面所有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設備、線路的安裝、維護、檢修和拆除回收等工作,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3、負責調度中心有關機電方面的業務工作。
4、牽頭負責監控上傳網線的有關業務工作。
5、負責向通風科提供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地面部分有關設備、線路、配件、備件的申購計畫。
6、定期繪製地面各監測監控地點的局部監控示意圖。
7、負責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防雷工作。
8、負責風井抽放泵站、主要通風機有關通風安全監測監控設施的日常檢查工作,並按規定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積極與機電科配合進行處理。
9、負責有關監測設備的安裝、拆除回收工作。
10、嚴格執行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各項規章制度,負責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井下部分的安全運行和業務範圍內的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
11、負責井下監控分站、饋電感測器、局扇開停感測器、風門開關感測器、監控幹線、閉鎖線路等設施的安裝、維護、檢修和拆除回收工作,以及甲烷感測器、風速感測器、溫度感測器線路的連線、檢修、維護和拆除工作,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12、負責向通風科提供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地面有關設備、線路、配件、備件的申購計畫。
13、定期進行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井下部分的風電閉鎖測試、故障斷電測試,並配合監控中心搞好模擬瓦斯超限斷電測試工作,
14、定期繪製井下各監測監控地點的局部監控示意圖。
安檢科
1、認真落實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有關規定;
2、負責全礦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工作的監督檢查;
3、負責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事故的追查與處理;
監控中心
1、嚴格執行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各項規章制度。
2、具體負責監控值機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實行24小時值機制。
3、根據通風科授權和提供的參數,在主機中增加或刪除監控分站、感測器等方面的設定,並對各類感測器進行測點定義,並做好測點定義記錄。
4、負責中心站各類設備、設施、監控軟體的管理、檢修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中心站的正常運行。
5、保證系統入網點的安全監測監控數據及時、準確、有效地傳送到上級伺服器。
6、負責監視終端螢幕所顯示的各測點變化情況,按規定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運行狀態。當系統運行不正常或出現無信號、無數據、瓦斯超限等重大隱患後,及時通知相關業務單位進行處理,並按規定程式上報有關領導和上級部門,同時記錄有關單位和領導對隱患處理的指示和要求。
7、按時列印當日監測日報表,對當日獲得的信息進行分析整理,並按規定程式上報相關領導。
8、負責按通風科提供的監測系統圖及時在主機中完善圖形監測。
9、接收上級主管部門通過傳真、電話或其它形式下達的各種檔案、指令、通知書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並按領導批示發到相關單位,有詳細記錄備案。
10、定期進行模擬瓦斯超限斷電試驗,並配合相關單位搞好故障斷電試驗、風電閉鎖功能測試工作,做好相應的測試記錄,對於測試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進行處理。
11、負責值機員配置、考勤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12、了解掌握礦井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運行狀態,發現重大隱患時要及時通知有關負責人和業務單位進行處理。
13、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臨時工作。
各級生產單位
1、嚴格執行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各項規章制度。
2、協助有關單位搞好本轄區範圍內的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質量標準化建設,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3、在編制採掘作業規程、安全措施時,必須對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分站、各類感測器數量、安裝地點、報警濃度、斷(復)電濃度、斷電範圍等作出明確規定。
4、各級生產(施工)單位無權甩掉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設備進行生產。在更換與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設備相關聯的電器設備,或有計畫區域性停電檢修影響到本系統正常運行的,必須提前一天匯報生產調中心,經安監、通風等有關單位批准後,配合機電監測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