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禮遜學堂

1839年,布朗夫婦在澳門設立瑪禮遜學堂。 1839年在澳門開辦,招收了幾名中國幼童入學。 1859年以前,清政府和開明士人尚未提出辦學構想,教會已在各地設立學堂50所,學生達1000人。

1839年,布朗夫婦在澳門設立瑪禮遜學堂。該學堂是為紀念第一位來華新教傳教士瑪禮遜(RobertMorrison,1782—1834)而創辦的第一所教會學校。1839年在澳門開辦,招收了幾名中國幼童入學。1842年該學堂遷至香港後,曾一度開設過化學課,內容很膚淺。
這些學堂開設了中英文、算學、地理等課程,象徵著西式教育嫁接到中國本土。傳教士的活動與列強的殖民擴張相適應,《望廈條約》、《黃埔條約》和《天津條約》的簽訂,使外國人在華辦學變相合法化。1859年以前,清政府和開明士人尚未提出辦學構想,教會已在各地設立學堂50所,學生達1000人。顧長聲: 《傳教士與近代中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26頁。另據陳景磐《中國近代教育史》,1852年江南的耶穌會派已有學生1260人。其主辦者雖是外國人,學生卻是清一色的中國人,至少體現了一個文化層對西學東來的一種反應。
與官紳士人在夷夏之辨中艱難曲折的情感轉變相比,鄉土村民面對西學的心理負荷顯然要輕得多。迷信習慣與鄉紳導向抵擋不住本能需求與實利誘惑。由於早期教會學堂以培養神職人員為主要目的,面對士紳的道德倫理大防和崇尚祖先風水的下層社會的疑懼,為了衝破文化屏障,教會以免費提供食宿為條件,招徠貧家子弟。同時,沿海一些地區受中外交往影響,出現社會變動,學西學可以增闢謀生之道。家境貧寒的容閎,小社會環境的改變使其父母很快做出適應性選擇,讓他們的兒子或入舊塾,或入西學。對於後者,誠如布朗於1877年所說,是讓他學點英文,將來好在英國人家裡當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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