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Patanj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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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經》
作者--- 帕坦伽利 Patanjali
大約在公元前300年時,印度大聖哲帕坦伽利(patanjali)創作了《瑜伽經》,印度瑜伽在其基礎上真正成形,瑜伽行法正式訂為八支體系。帕坦伽利是一個對瑜伽有巨大意義的聖人。他撰寫了《瑜伽經》,賦予了瑜伽所有理論和知識,在這部著作里,他闡述了瑜伽的定義、 瑜伽的內容 、瑜伽給身體內部帶來的變化等等。在帕坦伽利之前,瑜伽已經有了很長的實踐期,但是沒有任何人給瑜伽一個系統的解釋,帕坦伽利創造了一個整體的瑜伽體系。帕坦伽利指出,瑜伽不是一種理論,不是存在與理論之上的,它更多的是一個實踐,如果要成為一位真正的瑜伽人,不是理論瑜伽,而是實踐瑜伽,這樣才能真正成為一個瑜伽人。帕坦伽利對瑜伽目的明確到:瑜伽教授你如何控制你的大腦(CHITTA)。
從此帕坦伽利被尊為瑜伽之祖。《瑜伽經》被奉為瑜伽的聖經。
婆羅門教認為:萬物有一個最高的本體----梵。(強調靈魂的屬性)
佛教認為:事物是沒有本體的,只有實相。(強調靈魂的特性)
但是《瑜伽經》所述內容和佛教禪定的方式是基本相一致。這要關係到兩個宗教的產生和發展。
婆羅門教的起源可追溯到公元前5000年印度河文明的時期,婆羅門教認為萬物有最高實體 ----梵,修行者的至高境界是要“梵我合一”。
帕坦伽利在《瑜伽經》中記載的八支分法:
1) 制戒(Yamas):是指外在控制,宇宙的道德戒律。
2) 遵行(Niyamas):是指內在控制,通過自律進行自我淨化。
3) 體位(Asanas):是指瑜伽姿勢,也稱調身。
4) 呼吸控制(Pranayama):是指有節律呼吸的,控制呼氣。也稱調息。
5) 制感(Pratyahara):精神從感覺和外部事物的奴役中解脫出來,是指感覺消失,控制內心,也稱調心。
6) 專注(Dharana):集中注意,一心一意。
7) 冥想(Dhyana):靜坐冥想。
8) 三摩地(Samadhi):由冥想而來的超意識全部集中到靈魂中,和宇宙合二為一。
《瑜伽經》概略
《瑜伽經》由梵文寫成,在翻譯上非常困難。現存的英譯本有數十種之多,但譯法各有不同,有時分句也不一樣。這篇譯文只是根據手頭上有的四個英譯本互相參照譯成,只宜作粗略的參考,不能算作確定的版本。
第一章 靜坐冥想
現在,我們要解釋什麼是瑜伽。瑜伽是學會控制意識的轉變。這樣,知覺者便能還其本來面目。否則,我們便會認同於那些轉變。那些轉變有五種,痛苦的與不痛苦的:知識、謬誤、幻想、睡眠和記憶。知覺、推論與親證都是知識。錯誤的知識是謬誤,不由實相而來。字面的知識但沒有對象便是幻想。覺醒的失去便產生睡眠。那些經驗過的事物還殘存的便是記憶。
通過鍛鍊和不執著於物,便能控制以上種種。堅持不懈便是鍛鍊。經過一段長時間,便能打下牢固的基礎。不執著便是對所見所聽之物,毫無欲望。由於知道了自己的真我,對世上種種都無欲無求,這便是最高的。最高的冥想是由真我與宇宙聯合而產生真理、明辨、喜樂的知覺。另一種冥想是由捨棄世俗和持久的鍛鍊達成,可以消解那些舊的習性。那些無分別的存有,沒有了身體,完全溶入最高的自然。
其它人則要經過信心、發奮、記憶、靜慮、智慧型等階段。有些人意願很強,很快便可進入瑜伽冥想。由溫和到強烈的鍛鍊,效果最好。此亦可由對神的順服達到。神的靈,不受任何性質或行動所影響。他是所有知識的來源。他是古人,以至於今人的導師。他的象徵便是那神聖的聲音 (AUM)。此聲應常念誦,便可達到成功。由它可達至宇宙的意識,並使一切毫無障礙。疾病、怠惰、猶豫、疲弱、物慾、謬見、精神不集中、注意力不穩定,這些都是令意識分散的障礙。此外還有憂慮、緊張、呼吸不勻等。練習瑜伽可克服這一切。心境的平靜來自友誼、仁愛、喜樂和平等心。要平等對待快樂的與受苦的,值得的和不值得的,便能使意識純潔。控制呼吸也能克服這一切。精微的知覺產生最高的意識轉變,使心靈平靜。這是由於那超越的、內在的光。亦由於意識控制了欲望。亦由於對夢境和睡眠的知識。亦由於靜坐冥想的鍛鍊。那聯合由小至原子大至無限都能主宰。真正的知見是知覺者、知覺的能力與被知覺者三者完全通透。知覺者能像通過無疵的寶石來直觀對象。真確的知識是能直觀對象。同時思維有所轉化,淨化了記憶,使對象能在無思維的狀態下呈現。精微的對象在無分別的情況下呈現。以上的叫有種子的冥想。但如果達到無分別心的冥想,真我便呈現。智慧便與真理合一。此與言辭的推理截然不同。這種由靜坐冥想而生的狀態會超越以前的思想習性。這種控制一旦達成,便達到無種子的冥想。
第二章 實踐鍛鍊
瑜伽是對身體加以自律,學習經典,和對神的順服。目的是促進冥想,除去障礙的根源。無知、我執、迷戀、厭棄、貪求,是生命的五種障礙。無知是其餘幾項的溫床,無論是沉睡的、輕微的、可構成障礙的還是激烈的。無知將那些不是永恆的、不純潔的、痛苦的、不屬真我的,認同為永恆的、純潔的、愉快的、屬於真我的。我執是知覺者將自己認同於知覺的能力。迷戀是對欲望的追逐。厭棄是住在痛苦之中。貪求在那些有學識的人之中仍然存在,是會自己助長的。這些障礙還在精微階段時,可以做相反的事情來消除。如果成形以後,可以靜坐冥想來消除。那些障礙由過去的業行而來,在可見及不可見的界域發生作用。一旦生根,便影響生命的狀況、生命的長短和種種經驗。由於行善與行惡的不同,分別產生樂果與苦果。
對於有智慧的人來說,甚么都是苦的。因為一切都在改變,事物變成它們相反的狀態。還未來到的痛苦是可以避免的。痛苦的因由是知覺者認同於被知覺者。此世界有各樣事物和知覺, 是要讓我們解脫於這個宇宙。自然有四種特性:特定的、非特定的、有分別的、無分別的。知覺者只是知覺本身,雖然純潔,還是通過思維來看事物,而自我使他認同於這個思維。這種知見的性質是為了知覺者的好處。雖然對覺醒的人來說,這些都會毀去,但對其他人來說,仍然存在。知覺者與被知覺者遇合,便產生這個世界。無明是它的原因。如果沒有無明,沒有知覺者與被知覺者遇合,知覺者便得到自由。消滅無明有賴不斷的明辨。智慧型有七個階段,隨著知識增長,一個接著一個展現。通過瑜伽的鍛鍊,那些雜染便會被知識之光去除,生出明辨的智慧。持戒、精進、調身、調息、攝心、凝神、入定、三摩地,是瑜伽的八支。非暴力、不說謊、不偷盜、不縱慾、不貪圖。無論何時、何地、在甚么情況,屬於甚么階級,這都是不可打破的誓言。內外潔淨、滿足、對身體及感官的控制,學習經典、對神順服,都是精進。如果有反對瑜伽的思想,要用相反的去對抗。毀滅的本能是有害的思想。
無論是自己去做,去引生,或去認同。如果由貪婪、怒氣、迷惑成為動機,無論是溫和、中度還是猛烈,都會帶來無窮的苦難和無明,因此要發展出相反的。只要確定非暴力,敵意便會消除。不說謊,便能得享工作的果報。不偷盜,便能得享財富。不縱慾,便能得享靈性上的強健。不貪圖,便能得到生命的知識。潔淨為身體帶來保護,不會因與他人接觸而被感染。精神上的潔淨,產生覺醒和對感官的控制。滿足產生最大的快樂。身體以及感官的完美,因持戒而消滅那些不潔而來。由不斷的學習達至與上天合一。三摩地是由注意力與神合一而產生。姿勢必須穩固舒適。控制不安,對無限作冥想,便能做到。這樣,便不會受二元性騷擾。掌握了姿勢以後,便要控制呼吸。控制吸氣和呼氣便是調息。在外、在內,以至於靜止不動,都因應時間、地點和數目而調節,呼吸又細又長。第四樣是呼吸既不在外,也不在內。於是對光之遮蔽便除去。這樣精神便適合作冥想。如果精神脫離了知覺,而知覺亦不與感官混合起來,注意力便與自己合一。於是達至對感官的最高控制。
第三章 禪定力量
凝神是將意識放在一物之上。入定是周流不斷的知覺。三摩地是只有冥想的對象存在,對自身的知覺消失。此三者形成靜坐冥想。由掌握靜坐冥想,便得到智慧的光。這種掌握是通過不同的階段。此三者比以前討論的更為內在。但就算是此三者也是外在於無種子的境界。那種控制的狀態是心靈聯繫上控制的活動,使那些習性消減下來。這流通因不斷練習而穩定下來 。當心靈放在一物之上,對其他的興趣便減退,便能達到入定。
在此境界,過去和將起的心象成為一樣。由此感官上的變化,便超越了事物的原理、性質各方面。事物的性質是過去、現在、將來三個原理。進化是由這三個原理不斷的轉化造成。對這三種轉化作冥想,便可得到過去和未來的知識。平凡字句與意義的知識是混亂的。通過靜坐冥想,便能得知一切生物聲音的知識。對過去的習性作冥想,便能得知過去生命的知識。對他人的身體作冥想,便可知道他人的思想。不是知道思想的內容,而是它的內在狀態。對身體的形狀作冥想,對形相的知覺便被阻閉,對眼睛的顯現便被分離,那個瑜伽士的身體便不被看見。行為的後果有快有慢,從內在的控制得知死亡的時間。對不同的氣力,例如大象的氣力作冥想,便產生大象的氣力。對內在的光作冥想,便得到精微幽隱和遠處的知識。對太陽作冥想,便得到世界的知識。對月亮作冥想,便得到星球的知識。對星空作冥想,便得到星空運動的知識。對臍輪作冥想,便得到身體運作的知識。對喉嚨作冥想,便能中止饑渴。
對胸膛中的管道作冥想,便能使身體穩定。對頭上的光作冥想,便能擁有超覺的視力。由於直覺的力量,產生所有知識。對心臟作冥想,便能得到有關意識的知識。喜樂是從靈魂與智慧的無分別而來。通過對真我的冥想,便會得到真我的知識。由此便達到超覺的聽力、視力、味覺和嗅覺。這些力量都是三摩地的障礙。當知道了注意力受束縛的原因,瑜伽士的意識可以進入另一個人的身體之中。控制了這個靈力,瑜伽士便能在水上行走,不受荊棘的傷害。他能克服死亡。通過對生命能量的控制,身體發出光明。對以太及聽覺作冥想,便能聽見上天的聲音。對以太及身體的關係作冥想,瑜伽士的身體便能變得很輕,能夠在空中飛行。對心靈作冥想,便能離開身體,那時無明便會去除。對物質的精微和物理形狀、狀態及功能等作冥想,便能控制物質。由此可使身體變得極小、極大,以及不可被損。這個身體變得美麗、有力及強壯。通過對器官生命力和它們性質和功能的冥想,便能控制這些感官。這樣身體便能像思想般飛快移動,控制超覺的感官,控制自然的元素。通過對真我以及生命能量之間關係的冥想,便能做到無所不能,無所不知。以無欲無求來毀滅束縛的種子,便能免除一切束縛,達到自在。瑜伽士不要因這些靈力而驕傲起來,因為這樣便會使他產生障礙及下墮。對時間的運動,之前及之後作冥想,可以得到明辨的知識。這種冥想可以分辨兩樣極相似的事情,就算它們的特性和地位都一樣。那直覺的知識能知道所有事物和它的性質。當真我變得與生命能量同樣純潔,便達到完美與自在。
第四章 解脫自在
超自然力量可由前生而得、通過藥物而獲得、通過念誦咒文,以及通過靜坐冥想而獲得。生命由低級到高級轉化,是由於自然的創造力。行為無論好壞都不直接引起蛻變,只是除去對自然力的障礙,就好像農夫在田裡除去石頭,才能犁溝灌溉一樣。意識可由真我的力量產生。那個原初的意識,仍控制著那些被創造的意識。
只有那些達到三摩地的意識才能免於欲望,成為最高的。瑜伽士的行為,不是黑的,也不是白的。但對其他人來說是以下三者:黑的、白的和二者之混合。由此三者,表現出與之相應的果報。即使有時間、空間、物種的阻隔,由於記憶和習性,那些果報都能持續。對喜樂的追求是永恆的,而欲望和習性則沒有開始。它是由因、果、支持與對象造成,沒有這些,它便不存在。過去與將來,各依它們的形式和原理而存在。它們或潛藏,或顯明,各按其特性。所有事物都是合一的,因為這是整體的進化。對象相同,但如果意識不一樣,看出來便不一樣。事物之可知或不可知,取決於是否能被心靈認知。事物之可知或不可知,取決於心靈被調整至的狀態。意識的調整永為知覺者所知,因永恆的靈是不變的。那些心靈不能照亮自己,因為他們是作為對象而被認知。知覺者與對象不能同時被知覺。
意識由另一意識所知,便造成無窮後退,引致思想上的混亂。當心靈變成更高形式的靈體,便能知覺更高的意識。在一切知覺中,知覺均被被知覺者著色。心靈受欲望調節,是為了最高者工作,這是因為它的混合性質。對於那些有分辨力的知覺者來說,他們的真我與思維分離。得到分辨的意識,便能達到自由。有些時候思維從過去的習慣而來。上文說過,去除這些習性便是去除障礙。那些達到完全的分辨,完全捨棄了各種欲望的狀態,叫做三摩地。到此所有痛苦消除,能排除各種因果的障礙,獲得自在。知識免除所有遮蔽,變成無限,感官的作用也變得很小。完成了它們的目標,三態之進化便停止。不斷進化的到了最後,成為一種明顯的轉化。當三態完成了它們的目的,便達到自在的境界,得知自身的所有知識。這便是絕對的自由。
偉大的瑜伽聖者帕坦伽利所著《瑜伽經》是瑜伽學派的根本經典。經文記載了古印度的大師們關於神聖、人、自性、物質觀、身體、精神、梵文語音幾乎所有範圍的深邃的論述。《瑜伽經》指引瑜伽者完成性靈的旅程,書中充滿對身心世界的探索,告訴人們最為根本的道德,書中的所有智慧並不能被後人完全解釋,歷代大師不斷的撰寫關於《瑜伽經》的書籍。瑜伽經的思想在瑜伽者的生活中處處的體現。
《瑜伽經》大約成書為公元三百年,而歷史文物表明瑜伽公元前3000年在印度就有相關的修煉了。帕坦伽利的偉大在於他不加偏見地系統整理了當時流行的各種宗派,又結合古典數論的哲學體系,從而使瑜伽為印度正派哲學所承認,瑜伽也因此影響了印度的各種哲學而取得了印度文明的核心地位。
1.1 現在,我們要解釋甚么是瑜伽。
1.2 瑜伽是學會控制意識的轉變。
1.3 這樣,知覺者便能還其本來面目。
1.4 否則,我們便會認同於那些轉變。
1.5 那些轉變有五種,痛苦的與不痛苦的:
1.6 知識、謬誤、幻想、睡眠和記憶。
1.7 知覺、推論與親證都是知識。
1.8 錯誤的知識是謬誤,不由實相而來。
1.9 字面的知識但沒有對象便是幻想。
1.10 覺醒的失去便產生睡眠。
1.11 那些經驗過的事物還殘存的便是記憶。
1.12 通過鍛鍊和不執著於物,便能控制以上種種。
1.13 堅持不懈便是鍛鍊。
1.14 經過一段長時間,便能打下牢固的基礎。
1.15 不執著便是對所見所聽之物,毫無欲望。
1.16 由於知道了自己的真我,對世上種種都無欲無求,這便是最高的。
1.17 最高的冥想是由真我與宇宙聯合而產生真理、明辨、喜樂的知覺。
1.18 另一種冥想是由捨棄世俗和持久的鍛鍊達成,可以消解那些舊的習性。
1.19 那些無分別的存有,沒有了身體,完全溶入最高的自然。
1.20 其他人則要經過信心、發奮、記憶、靜慮、智慧等階段。
1.21 有些人意願很強,很快便可進入冥想。
1.22 由溫和到強烈的鍛鍊,效果最好。
1.23 此亦可由對神的順服達到。
1.24 神的靈,不受任何性質或行動所影響。
1.25 他是所有知識的來源。
1.26 他是古人,以至於今人的導師。
1.27 他的象徵便是那神聖的聲音(AUM)。
1.28 此聲應常念誦,便可達到成功。
1.29 由它可達至宇宙的意識,並使一切毫無障礙。
1.30 疾病、怠惰、猶豫、疲弱、物慾、謬見、精神不集中、注意力不穩定,這些都是令意識分散的障礙。
1.31 此外還有憂慮、緊張、呼吸不勻等。
1.32 練習瑜伽可克服這一切。
1.33 心境的平靜來自友誼、仁愛、喜樂和平等心。要平等對待快樂的與受苦的,值得的和不值得的,便能使意識純潔。
1.34 控制呼吸也能克服這一切。
1.35 精微的知覺產生最高的意識轉變,使心靈平靜。
1.36 這是由於那超越的、內在的光。
1.37 亦由於意識控制了欲望。
1.38 亦由於對夢境和睡眠的知識。
1.39 亦由於靜坐冥想的鍛鍊。
1.40 那聯合由小至原子大至無限都能主宰。
1.41 真正的知見是知覺者、知覺的能力與被知覺者三者完全通透。
1.42 知覺者能像通過無疵的寶石來直觀對象。
1.43 真確的知識是能直觀對象。
1.44 同時思維有所轉化,淨化了記憶,使對象能在無思維的狀態下呈現。
1.45 精微的對象在無分別的情況下呈現。
1.46 以上的叫有種子的冥想。
1.47 但如果達到無分別心的冥想,真我便呈現。
1.48 智慧便與真理合一。
1.49 此與言辭的推理截然不同。
1.50 這種由靜坐冥想而生的狀態會超越以前的思想習性。
1.51 這種控制一旦達成,便達到無種子的冥想。
2.1 瑜伽是對身體加以自律,學習經典,和對神的順服。
2.2 目的是促進冥想,除去障礙的根源。
2.3 無知、我執、迷戀、厭棄、貪求,是生命的五種障礙。
2.4 無知是其餘幾項的溫床,無論是沉睡的、輕微的、可構成障礙的還是激烈的。
2.5 無知將那些不是永恆的、不純潔的、痛苦的、不屬真我的,認同為永恆的、純潔的、愉快的、屬於真我的。
2.6 我執是知覺者將自己認同於知覺的能力。
2.7 迷戀是對欲望的追逐。
2.8 厭棄是住在痛苦之中。
2.9 貪求在那些有學識的人之中仍然存在,是會自己助長的。
2.10 這些障礙還在精微階段時,可以做相反的事情來消除。
2.11 如果成形以後,可以靜坐冥想來消除。
2.12 那些障礙由過去的業行而來,在可見及不可見的界域發生作用。
2.13 一旦生根,便影響生命的狀況、生命的長短和種種經驗。
2.14 由於行善與行惡的不同,分別產生樂果與苦果。
2.15 對於有智慧的人來說,甚么都是苦的。因為一切都在改變,事物變成它們相反的狀態。
2.16 還未來到的痛苦是可以避免的。
2.17 痛苦的因由是知覺者認同於被知覺者。
2.18 此世界有各樣事物和知覺,是要讓我們解脫於這個宇宙。
2.19 自然有四種特性:特定的、非特定的、有分別的、無分別的。
2.20 知覺者只是知覺本身,雖然純潔,還是通過思維來看事物,而自我使他認同於這個思維。
2.21 這種知見的性質是為了知覺者的好處。
2.22 雖然對覺醒的人來說,這些都會毀去,但對其他人來說,仍然存在。
2.23 知覺者與被知覺者遇合,便產生這個世界。
2.24 無明是它的原因。
2.25 如果沒有無明,沒有知覺者與被知覺者遇合,知覺者便得到自由。
2.26 消滅無明有賴不斷的明辨。
2.27 智慧有七個階段,隨著知識增長,一個接著一個展現。
2.28 通過瑜伽的鍛鍊,那些雜染便會被知識之光去除,生出明辨的智慧。
2.29 持戒、精進、調身、調息、攝心、凝神、入定、三摩地,是瑜伽的八支。
2.30 非暴力、不說謊、不偷盜、不縱慾、不貪圖。
2.31 無論何時、何地、在甚么情況,屬於甚么階級,這都是不可打破的誓言。
2.32 內外潔淨、滿足、對身體及感官的控制,學習經典、對神順服,都是精進。
2.33 如果有反對瑜伽的思想,要用相反的去對抗。
2.34 毀滅的本能是有害的思想。無論是自己去做,去引生,或去認同。如果由貪婪、怒氣、迷惑成為動機,無論是溫和、中度還是猛烈,都會帶來無窮的苦難和無明,因此要發展出相反的。
2.35 只要確定非暴力,敵意便會消除。
2.36 不說謊,便能得享工作的果報。
2.37 不偷盜,便能得享財富。
2.38 不縱慾,便能得享靈性上的強健。
2.39 不貪圖,便能得到生命的知識。
2.40 潔淨為身體帶來保護,不會因與他人接觸而被感染。
2.41 精神上的潔淨,產生覺醒和對感官的控制。
2.42 滿足產生最大的快樂。
2.43 身體以及感官的完美,因持戒而消滅那些不潔而來。
2.44 由不斷的學習達至與上天合一。
2.45 三摩地是由注意力與神合一而產生。
2.46 姿勢必須穩固舒適。
2.47 控制不安,對無限作冥想,便能做到。
2.48 這樣,便不會受二元性騷擾。
2.49 掌握了姿勢以後,便要控制呼吸。
2.50 控制吸氣和呼氣便是調息。在外、在內,以至於靜止不動,都因應時間、地點和數目而調節,呼吸又細又長。
2.51 第四樣是呼吸既不在外,也不在內。
2.52 於是對光之遮蔽便除去。
2.53 這樣精神便適合作冥想。
2.54 如果精神脫離了知覺,而知覺亦不與感官混合起來,注意力便與自己合一。
2.55 於是達至對感官的最高控制。
3.1 凝神是將意識放在一物之上。
3.2 入定是周流不斷的知覺。
3.3 三摩地是只有冥想的對象存在,對自身的知覺消失。
3.4 此三者形成靜坐冥想。
3.5 由掌握靜坐冥想,便得到智慧的光。
3.6 這種掌握是通過不同的階段。
3.7 此三者比以前討論的更為內在。
3.8 但就算是此三者也是外在於無種子的境界。
3.9 那種控制的狀態是心靈聯繫上控制的活動,使那些習性消減下來。
3.10 這流通因不斷練習而穩定下來 。
3.11 當心靈放在一物之上,對其他的興趣便減退,便能達到入定。
3.12 在此境界,過去和將起的心象成為一樣。
3.13 由此感官上的變化,便超越了事物的原理、性質各方面。
3.14 事物的性質是過去、現在、將來三個原理。
3.15 進化是由這三個原理不斷的轉化造成。
3.16 對這三種轉化作冥想,便可得到過去和未來的知識。
3.17 平凡字句與意義的知識是混亂的。通過靜坐冥想,便能得知一切生物聲音的知識。
3.18 對過去的習性作冥想,便能得知過去生命的知識。
3.19 對他人的身體作冥想,便可知道他人的思想。
3.20 不是知道思想的內容,而是它的內在狀態。
3.21 對身體的形狀作冥想,對形相的知覺便被阻閉,對眼睛的顯現便被分離,那個瑜伽士的身體便不被看見。
3.22 行為的後果有快有慢,從內在的控制得知死亡的時間。
3.23 對不同的氣力,例如大象的氣力作冥想,便產生大象的氣力。
3.24 對內在的光作冥想,便得到精微幽隱和遠處的知識。
3.25 對太陽作冥想,便得到世界的知識。
3.26 對月亮作冥想,便得到星球的知識。
3.27 對星空作冥想,便得到星空運動的知識。
3.28 對臍輪作冥想,便得到身體運作的知識。
3.29 對喉嚨作冥想,便能中止饑渴。
3.30 對胸膛中的管道作冥想,便能使身體穩定。
3.31 對頭上的光作冥想,便能擁有超覺的視力。
3.32 由於直覺的力量,產生所有知識。
3.33 對心臟作冥想,便能得到有關意識的知識。
3.34 喜樂是從靈魂與智慧的無分別而來。通過對真我的冥想,便會得到真我的知識。
3.35 由此便達到超覺的聽力、視力、味覺和嗅覺。
3.36 這些力量都是三摩地的障礙。
3.37 當知道了注意力受束縛的原因,瑜伽士的意識可以進入另一個人的身體之中。
3.38 控制了這個靈力,瑜伽士便能在水上行走,不受荊棘的傷害。他能克服死亡。
3.39 通過對生命能量的控制,身體發出光明。
3.40 對以太及聽覺作冥想,便能聽見上天的聲音。
3.41 對以太及身體的關係作冥想,瑜伽士的身體便能變得很輕,能夠在空中飛行。
3.42 對心靈作冥想,便能離開身體,那時無明便會去除。
3.43 對物質的精微和物理形狀、狀態及功能等作冥想,便能控制物質。
3.44 由此可使身體變得極小、極大,以及不可被損。
3.45 這個身體變得美麗、有力及強壯。
3.46 通過對器官生命力和它們性質和功能的冥想,便能控制這些感官。
3.47 這樣身體便能像思想般飛快移動,控制超覺的感官,控制自然的元素。
3.48 通過對真我以及生命能量之間關係的冥想,便能做到無所不能,無所不知。
3.49 以無欲無求來毀滅束縛的種子,便能免除一切束縛,達到自在。
3.50 瑜伽士不要因這些靈力而驕傲起來,因為這樣便會使他產生障礙及下墮。
3.51 對時間的運動,之前及之後作冥想,可以得到明辨的知識。
3.52 這種冥想可以分辨兩樣極相似的事情,就算它們的特性和地位都一樣。
3.53 那直覺的知識能知道所有事物和它的性質。
3.54 當真我變得與生命能量同樣純潔,便達到完美與自在。
4.12 過去與將來,各依它們的形式和原理而存在。
4.13 它們或潛藏,或顯明,各按其特性。
4.14 所有事物都是合一的,因為這是整體的進化。
4.15 對象相同,但如果意識不一樣,看出來便不一樣。
4.16 事物之可知或不可知,取決於是否能被心靈認知。
4.17 事物之可知或不可知,取決於心靈被調整至的狀態。
4.18 意識的調整永為知覺者所知,因永恆的靈是不變的。
4.19 那些心靈不能照亮自己,因為他們是作為對象而被認知。
4.20 知覺者與對象不能同時被知覺。
4.21 意識由另一意識所知,便造成無窮後退,引致思想上的混亂。
4.22 當心靈變成更高形式的靈體,便能知覺更高的意識。
4.23 在一切知覺中,知覺均被被知覺者著色。
4.24 心靈受欲望調節,是為了最高者工作,這是因為它的混合性質。
4.25 對於那些有分辨力的知覺者來說,他們的真我與思維分離。
4.26 得到分辨的意識,便能達到自由。
4.27 有些時候思維從過去的習慣而來。
4.28 上文說過,去除這些習性便是去除障礙。
4.29 那些達到完全的分辨,完全捨棄了各種欲望的狀態,叫做三摩地。
4.30 到此所有痛苦消除,能排除各種因果的障礙,獲得自在。
4.31 知識免除所有遮蔽,變成無限,感官的作用也變得很小。
4.32 完成了它們的目標,三態之進化便停止。
4.33 不斷進化的到了最後,成為一種明顯的轉化。
4.34 當三態完成了它們的目的,便達到自在的境界,得知自身的所有知識。這便是絕對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