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從服現役期滿的義務兵中選取,根據軍隊需要,也可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實行分期服現役制度。士官服役的年限為:第一期、第二期各3年,第三期、第四期各4年,第五期5年,第六期9年以上。土官服現役的期限,從改為士官之日算起,至少3年,一般不超過30年,年齡不超過55歲。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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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
第一條 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提高士兵隊伍素質,加強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士兵的服役管理 第三章 士兵的軍銜 第四章 士兵的獎懲 -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是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提高士兵隊伍素質,加強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修訂信息 政策全文 內容解讀 -
退伍士兵
退役士兵即退伍士兵,是指退出現役的軍人,又專指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義務兵退出現役。2015年10月,民政部、總參謀部聯合印發了《符合政...
基本簡介 安置條例 評分辦法 -
現役
現役,公民自入伍之日起至退伍之日止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各軍兵種和人民武裝警察部現役軍人隊中所服的兵役。
基本信息 基本解釋 詳細解釋 現役軍人 -
現役制
(1988年9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第14號令發布 根據1993年4月27日《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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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於2011年10月29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第608號發布。該《條例》分總則、移交和接收、安置、...
條例總則 移交接收 退役安置 保險接續 法律責任 -
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即是退伍士兵,退出現役的軍人稱退伍士兵。又專指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義務兵退出現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於退役士兵報到時...
介紹 退伍士兵安置條例 -
山東省退役士兵安置辦法
《山東省退役士兵安置辦法》經2015年1月2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2015年2月2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87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
發布信息 辦法全文 解讀 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