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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魯迅日記或書信,是向來有些讀者的。先前是在看朝章國故,麗句清詞,如何抑揚,怎樣請託,於是害得名人連寫日記和信也不敢隨隨便便。晉人寫信,已經得聲明“匆匆不暇草書”,今人作日記,竟日日要防傳鈔,來不及出版。王爾德的自述,至今還有一部分未曾公開,羅曼羅蘭的日記,約在死後十年才可發表,這在我們中國恐怕辦不到。
不過現在的讀文人的非文學作品,大約目的已經有些和古之人不同,是比較的歐化了的:遠之,在鉤稽文壇的故實,近之,在探索作者的生平。而後者似乎要居多數。因為一個人的言行,總有一部分願意別人知道,或者不妨給別人知道,但有一部分卻不然。然而一個人的脾氣,又偏愛知道別人不肯給人知道的一部分,於是尺牘就有了出路。這並非等於窺探門縫,意在發人的陰私,實在是因為要知道這人的全般,就是從不經意處,看出這人——社會的一分子的真實。
就是在“文學概論”上有了名目的創作上,作者本來也掩不住自己,無論寫的是什麼,這個人總還是這個人,不過加了些藻飾,有了些排場,仿佛穿上了制服。寫信固然比較的隨便,然而做作慣了的,仍不免帶些慣性,別人以為他這回是赤條條的上場了罷,他其實還是穿著肉色緊身小衫褲,甚至於用了平常決不套用的奶罩。話雖如此,比起峨冠博帶的時候來,這一回可究竟較近於真實。所以從作家的日記或尺牘上,往往能得到比看他的作品更其明晰的意見,也就是他自己的簡潔的注釋。不過也不能十分當真。有些作者,是連賬簿也用心機的,叔本華記賬就用梵文,不願意別人明白。
另境先生的編這部書,我想是為了顯示文人的全貌的,好在用心之古奧如叔本華先生者,中國還未必有。只是我的做序,可不比寫信,總不免用些做序的拳經:這是要請編者讀者,大家心照的。
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二十五夜,魯迅記於上海閘北之且介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