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辦法

珠海市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辦法是為規範珠海市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維護物業管理公司及業主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健康發展制定的辦法。

基本信息

珠海市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辦法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8號)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維護物業管理公司及業主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珠海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城區範圍內具有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核准的資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的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小區物業提供社會化、專業化服務而收取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

本辦法所稱物業,是指已建成並交付使用的住宅及其附屬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

本辦法所稱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本辦法所稱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公司接受業主的委託,對其物業、綠化、衛生、道路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項目開展日常管理、維護、修繕、整治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本辦法所稱城區,是指香洲區行政區域範圍。

第三條 香洲區價格主管部門是本市城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主管部門。香洲區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香洲區物業管理部門加強對本市城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及業主的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原則。

鼓勵物業管理公司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防止價格壟斷和牟取暴利行為。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和政府指導價。

(一)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委託契約》中參照《住宅小區物業分級參考標準》和政府指導價約定或由雙方協商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由香洲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指定中介服務機構組織招標投標確定。

(二)物業已交付使用但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由物業管理公司在政府指導價標準上下20%的幅度內提出,經香洲區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後,報市價格主管部門批准。

由於住宅小區規模小、物業管理經營成本高等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政府指導價標準的,由香洲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指定中介服務機構組織招標投標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提出,經香洲區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後,報市價格主管部門批准。

第六條 本市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的標準(按每月每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如下:

(一)多層住宅(7層及以下)。

一級:每平方米0.55元;

二級:每平方米0.45元;

三級;每平方米0.40元;

四級:每平方米0.35元。

(二)高層住宅(8層及以上有電梯)

一級:每平方米1.20元:

二級:每平方米1.00元:

三級:每平方米0.90元;

四級:每平方米0.80元:

五級:每平方米0.70元。

不帶電梯的高層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按多層住宅的標準執行。

高層住宅中不使用電梯的底層住戶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按高層住宅標準的80%收取,不分攤公共電梯的電費。

第七條 住宅小區內的辦公用房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按住宅標準的200%收取。商業用房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按住宅標準的300%收取。

住宅小區臨街商鋪的物業管理服務由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商定,如業主需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委託契約》中按照上款標準約定或由雙方協商確定。

空置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按住宅標準的50%收取。

高尚住宅區、別墅區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依據業主的要求和物業管理服務的內空、質量和深度,按優質優價的原則確定。

第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不包含小區及樓宇內的公共水電費,公共水電費的分攤辦法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住宅小區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必須經香洲區價格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收取。並作為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入。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九條 市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市場物價的變動情況對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的標準作適當調整,報市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質量、深度,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可在政府指導價標準基礎上浮動。

獲得全國城市物業管理優秀示範的物業。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可在政府指導價標準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5%。獲得全國城市物業管理優秀稱號的物業,可上浮不超過5%。

物業管理服務水平達不到《住宅小區物業分級參考標準》的最低等級,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在政府指導價最低標準基礎上適當降低。

第十一條 香洲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會同香洲區價格主管部門根據《住宅小區物業分級參考標準》對住宅小區物業進行定級。

第十二條 對物業管理公司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從事物業管理的公司必須向香洲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申領《珠海市物業管理資質證韋》。並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後才能經營物業管理服務業務。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許可證制度。物業管理公司必須向香洲區價格主管部門申領《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並按規定製定《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公示牌》。

《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實行年審制度。

第十四條 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申報或調整收費的程式;

由物業管理公司向香洲區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珠海市物業管理資質證書》;

(二)營業執照;

(三)小區樓宇總平面圖:

(四)小區定級證明。

第十五條 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委託契約》約定以外自行提供服務,未經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認可的,業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公司已接受委託實施物業管理並己收取服務費的,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再重複徵收性質和內容相同的費用。

第十七條 業主不按《物業管理委託契約》或政府指導價標準交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催繳、限期交費;逾期不交付的,按契約約定加收滯納金,契約沒有約定的,可按每日加收欠交金額千分之一的滯納金;經催收仍不交付的。可累積記賬,在物業轉讓時,由房地產交易機構代為扣除;物業管理公司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託契約》期滿,或者物業管理公司違反《物業管理委託契約》規定的,業主委員會可以按照契約約定解聘物業管理公司,重新聘用物業管理公司。

第十九條 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糾紛,由香洲區價格主管部門和香洲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負責調解。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公司違反本辦法的,由香洲區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市城區範圍以外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1年2月1日起執行。市政府過去頒發的有關物業管理收費的規定與本辦法有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附:

《住宅小區物業分級參考標準》

一、多層住宅:

一級:

1、小區布局合理,設計檔次高、質量好,整體環境優美舒適,綠地覆蓋率達到30%以上,有較大規模的園林小景,綠化物修剪整齊美觀,維護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設施完善,維護良好。道路平整順暢,水、電、消防設施先進,保障及時、有效。

3、有住戶活動會所、有充足良好的各種文化娛樂、體育等社區文化活動場所和商業等生活服務設施,並能經常開展各種文體活動。

4、實行封閉式管理,配備先進保全設備和監控報警系統,保全人員24小時值班、巡邏,區內治安秩序良好。

5、環境清潔衛生,公共場地每天清掃、保潔,樓內大堂潔淨無灰塵,區內無衛生死角、無積存垃圾,無亂堆亂放,下水道、沙井、化糞池通暢,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管理人員素質高,文明禮貌,服務周到。

二級:

1、小區內綠地覆蓋率達到25%以上,園林綠化維護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設施維護良好。道路平整順暢,水、電、消防設施保障有效。

3、有較好的社區活動場所,並能開展文體活動。

4、保全人員24小時值班、巡邏,保護小區安全。

5、環境清潔衛生,公共場地每天清掃、保潔,無積存垃圾,無亂堆亂放,下水道、沙並、化糞池通暢,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三級:

1、小區內綠地覆蓋率達到20%以上,園林綠化生長較好。

2、公共配套設施完好。水、電、消防設施齊全有效。

3、有公共社區活動場所,基本適應公共活動。

4、保全人員24小時值班,保持小區安全。

5、環境清潔衛生,公共場地保持清潔,下水道、沙井、化糞池通暢,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四級:

1、小區內綠化維護正常。

2.公共配套設施完整。符合設計要求,能有效為小區服務。

3、保全人員24小時值班,保持小區安全。

4、環境清潔衛生。公共場地保持清潔,下水道、沙井、化糞池通暢,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二、高層住宅(商住樓)

一級:

1.小區(或大樓)布局合理,設計檔次高、質量好,用料上乘,環境優美舒適。綠地覆蓋率達到30%以上,有園林小景,綠化物修剪整齊美觀,維護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設施完善,維護良好。道路平整順暢,電梯、水、電、消防設施先進,保障有效。

3、有良好的住戶活動會所和先進完善的各種文化娛樂、體育等社區文化活動場所,並能經常開展各種文體活動,商業等生活服務設施配套適用、方便。

4、全封閉式管理,配備先進保全設備和監控報警系統。保全人員24小時值班、巡邏,區內治安秩序良好。

5、環境清潔衛生,公共場地每天清掃、保潔,樓內大堂潔淨無灰塵,區內無衛生死角、無積存垃圾,無亂堆亂放,下水道、沙井、化糞池通暢,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管理人員素質高,文明禮貌,服務周到。

二級:

1、小區內綠地覆蓋率達到25%以上,園林綠化修剪整齊美觀,維護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設施維護良好。道路平整順暢,水、電、消防設施保障有效。

3、有較好的社區活動場所,並能開展各種文體活動。

4、保全人員24小時值班、巡邏,區內秩序良好。

5、環境清潔衛生,公共場地每天清掃、保潔,區內無衛生死角、無積存垃圾,無亂堆亂放,下水道、沙井、化糞池通暢,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使用中、高檔電梯。

7、有先進、完善的消防、供水、供電和防盜系統,維護使用良好。

三級:

1、小區內綠地覆蓋率達到20%以上,園林綠化維護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設施完善。道路平整順暢,電梯、水、電消防設施保障有效。

3.有較好的社區活動場所,並能開展文體活動。

4、保全人員24小時值班、巡邏,保護小區安全。

5.環境清潔衛生,公共場地每天清掃、保潔,無積存垃圾,無亂堆亂放,下水道、沙井、化糞池通暢,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使用中、高檔電梯。

7.有較完善的消防、供水、供電和防盜系統,維護使用良好。

四級:

1、有電梯,小區內綠地覆蓋率達到10%以上或有盆花,園林綠化生長較好。

2、公共配套設施完好。電梯和供水、供電.消防設施齊全、運作正常,服務良好。

3.有公共社區活動場所,基本適應公共活動。

4、保全人員24小時值班,保持小區安全。

5、環境清潔衛生,公共場地保持清潔,下水道、沙井、化糞池通暢,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五級:

1、小區內綠地管理較好。

2、有公共活動場。

3、公共配套設施完好,電梯、供水、供電、消防設施齊全、有效。

4、保全人員24小時值班,保持小區安全。

5.公共場地環境保持清潔,下水道、化糞池通暢,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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