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納波萊斯

珍妮·納波萊斯

珍妮·納波萊斯(1990-),菲律賓人,因在網際網路上炫富而引發圍觀,被網友稱為“菲律賓郭美美”。2013年10月10日,菲律賓稅務局局長埃納雷斯證實,稅務局正是從網路和媒體上得知“炫富女”的情況,查出其涉嫌逃稅3206萬比索(約合74萬美元),珍妮·納波萊斯將面臨逃稅指控。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珍妮·納波萊斯 珍妮·納波萊斯

2013年,珍妮23歲,菲律賓女富商珍妮特·納波萊斯之女,先前時常在網站“曬”照片和視頻,炫耀自己的奢華生活,豪車保時捷“卡宴”、保時捷“博克斯特”名表珠寶、時尚品牌不勝枚舉。

事件背景

照片和視頻顯示,這名“白富美”在錢堆里“沐浴”;一身名牌服裝和鞋子,佩戴名貴手錶和珠寶;過生日或大學畢業時,父母送的禮物是豪車。

母親珍妮特承認,曾送給女兒一輛保時捷“卡宴”和一輛保時捷“博克斯特”。她還證實,2011年她花5473萬比索(約合127萬美元)在洛杉磯給女兒購置一套公寓。

事件進展

收受禮物未繳稅

珍妮在社交網路上發的“在錢堆里沐浴”照片 珍妮在社交網路上發的“在錢堆里沐浴”照片

菲律賓稅務局局長埃納雷斯說:“我們看報紙,關注網際網路。我們就是從那裡得知她(珍妮)的情況。”她說,珍妮涉嫌在2011和2012納稅年度逃稅3206萬比索(約合74萬美元),包括附加費和利息。

埃納雷斯說,除洛杉磯那處房產,珍妮2012年還在菲律賓的巴延邦購置一處資產,價值大約149萬比索(約合3.5萬美元)。“然而,她在2011年和2012年沒有提交任何所得稅申報表,也沒有任何報稅記錄證明那是禮物、遺產或是由別人給予她的東西……同樣沒有繳納捐贈稅或地產稅。”

埃納雷斯解釋,稅務局根據珍妮沒有申報的收入及其用於購置這些資產的費用,推算出她的逃稅金額,而且“這只是保守估計”。

她進一步提及,珍妮自2008年便從稅務局取得納稅人識別號,但從來沒有提交任何所得稅申報表。“我們一直說,人富沒有錯,只要你繳納恰當稅款。”

這名女局長同時說,珍妮逃稅案與她母親的腐敗醜聞無關,而且這一指控沒有任何政治動因。“無論是她或她母親的錯,有人將要進監獄。”

稅務局順藤摸瓜

菲律賓稅務局局長埃納雷斯說:“我們看報紙,關注網際網路。我們就是從那裡得知她(珍妮)的情況。”她說,珍妮涉嫌在2011和2012納稅年度逃稅3206萬比索(74萬美元),包括附加費和利息。

埃納雷斯解釋,稅務局根據珍妮沒有申報的收入及其用於購置這些資產的費用,推算出她的逃稅金額,而且“這只是保守估計”。

在珍妮之前,她的父母上月底同樣面臨逃稅罪名指控,總計逃稅超過6000萬比索(139萬美元)。珍妮特一家據信擁有多家企業、在國內外購置數十套房產,甚至還掌握一支30艘船的船隊。

父母面臨同罪名

在珍妮之前,她的父母上月底同樣面臨逃稅罪名指控,涉及2004、2006和2008至2012納稅年度,總計逃稅超過6000萬比索(約合139萬美元)。

有關珍妮特一家的資產規模,各方說法不一。他們家據信擁有多家企業、在國內外購置數十套房產,甚至還掌握一支30艘船的船隊。

涉嫌挪用政府基金一案中,時間跨度自2003年至2013年,牽扯5名參議員和23名眾議員。珍妮特先是否認牽扯其中,但面對由菲律賓當局簽發的1000萬比索(約合23萬美元)懸賞逮捕,她今年8月“投案自首”。

這起腐敗案一度引發菲律賓民眾大規模街頭示威。案件現在審理中。

這以前,珍妮特和丈夫還捲入另一起貪腐案,涉嫌2001年在菲律賓軍方的一起收購案中牟利,被指控貪污和盜用公共資金。只是,次年她丈夫免予被告,她同樣於2010年因證據不足被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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