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乙紅黴素

珀乙紅黴素

珀乙紅黴素是一種抗生素紅黴素的衍生物。化學名為紅黴素丁二酸乙酯,為白色粉末或結晶性粉末;無臭,無味。本品在無水乙醇、丙酮或三氯甲烷中易溶,在乙醚中略溶,在水中幾乎不溶。

化合物簡介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琥乙紅黴素

中文別名:紅黴素琥珀酸乙酯;琥乙紅黴素;琥乙紅黴素/紅黴素丁二酸乙酯;琥乙紅黴素,紅黴素琥珀酸乙酯;琥乙紅黴素(標準品)

英文名稱:Erythromycin ethyl succinate

英文別名:ERYTHROMYCIN ETHYISUCCINATE;ErythromycinEthylsuccinate;ERYTHROMYCIN ETHYLSUCCINATE, ANTIBIOTIC FOR CULTURE MEDIA USE ONLY;Erythromycin ethylsuccinate;ERYTHROCINETHYLSUCCINATE;

CAS號:1264-62-6

分子式:CHNO

珀乙紅黴素 珀乙紅黴素

結構式:

分子量:862.05300

精確質量:861.50900

PSA:226.28000

LogP:2.67980

物化性質

外觀與性狀:白色至淡黃色結晶固體

密度:1.21 g / cm3

熔點:219-224ºC

沸點:874.1ºC在760 mmHg

閃點:482.4ºC

穩定性:穩定。

儲存條件:保存在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地方。

蒸汽壓:25℃下4.94E-31mmHg

安全信息

海關編碼:2941500000

WGK Germany:2

危險類別碼:R42/43

安全說明:S36

RTECS號:WM9800000

危險品標誌:Xn

用途

屬抗生素類藥,主要用於對青黴素耐藥的葡萄球菌感染

合成路線

如圖:

珀乙紅黴素 珀乙紅黴素

藥典標準

來源(名稱)、含量(效價)

本品為紅黴素琥珀酸乙酯。按無水物計算,每1mg的效價不得少於765紅黴素單位。

性狀

本品為白色粉末或結晶性粉末;無臭,無味。

本品在無水乙醇、丙酮或三氯甲烷中易溶,在乙醚中略溶,在水中幾乎不溶。

鑑別

(1)取本品約5mg,加鹽酸羥胺的飽和甲醇溶液與氫氧化鈉的飽和甲醇溶液各3~5滴,在水浴上加熱發生氣泡,放冷,加鹽酸溶液(4.5→100)使成酸性,加三氯化鐵試液0.5ml,溶液顯紫紅色。

(2)取本品與琥乙紅黴素標準品,分別加丙酮製成每1ml中各含4mg的溶液,照有關物質項下的薄層色譜條件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10μl,分別點於同一薄層板上,供試品溶液所顯主斑點的位置和顏色應與標準品溶液主斑點的位置和顏色相同。

(3)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藥品紅外光譜集》1059圖)一致。如發現在1260cm處的吸收峰與對照的圖譜不一致時,可取本品適量,溶於無水乙醇中,在水浴上蒸乾,置五氧化二磷乾燥器中減壓乾燥後測定。

檢查

1酸鹼度

取本品,加水製成每1ml中含10mg的混懸液,取上清液,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H),pH值應為6.0~8.5。

2有關物質

取本品,精密稱定,加丙酮定量製成每1ml中含4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取紅黴素標準品,精密稱定,加丙酮定量製成每1ml中含0.2mg的溶液作為對照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B)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10μl,分別點於同一矽膠G薄層板上,以三氯甲烷-乙醇-15%醋酸銨溶液(85:15:1),臨用時用氨溶液調節pH值至7.0,置分液漏斗中,振搖、靜置,取下層作為展開劑,展開,在空氣中乾燥,噴以顯色液(取對甲氧基苯甲醛0.5ml,加冰醋酸10ml、甲醇85ml、硫酸5ml,混合,即得),置110℃加熱至出現斑點。供試品溶液如顯紅黴素斑點,其顏色與對照溶液所顯相應位置斑點的顏色比較,不得更深。

3水分

取本品適量,加10%的咪唑無水甲醇溶液使溶解,照水分測定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M第一法 A)測定,含水分不得過3.0%。

4熾灼殘渣

不得過0.5%(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N)。

含量測定

精密稱取本品適量,加乙醇(按琥乙紅黴素每10mg加乙醇4ml)溶解後,用磷酸鹽緩衝液(pH 7.8)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500單位的溶液,室溫放置16小時或40℃放置6小時,使水解完全;另取紅黴素標準品約25mg,精密稱定,加乙醇12.5ml使溶解後,用磷酸鹽緩衝液(pH 7.8)製成每1ml中含500單位的溶液,照抗生素微生物檢定法紅黴素項下(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ⅪA管碟法或濁度法)測定。1000紅黴素單位相當於1mg的C37H67NO13。

藥理毒理

本品屬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為紅黴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較紅黴素穩定。對葡萄球菌屬(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組鏈球菌和革蘭陽性桿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屬、流感嗜血桿菌、百日咳鮑特氏菌等也對本品敏感。本品對除脆弱擬桿菌和梭桿菌屬以外的各種厭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對軍團菌屬、胎兒彎曲菌、某些螺旋體、肺炎支原體、立克次體屬和衣原體屬和衣原體也有抑制作用。
本品系抑菌劑,但在高濃度時對某些細菌也具殺菌作用。本品可透過細菌細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與細菌核糖體的5OS亞基形成可逆性結合,阻斷轉移核糖核酸(t-RNA)結合至“P”位上,同時也阻斷了多肽鏈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從而抑制細菌蛋白質合成。

藥代動力學

本品在腸道中以基質和酯化物的形式被吸收,在體內酯化物部分水解為鹼。空腹口服500mg後,0.5~2.5小時達血藥峰濃度,酯化物及鹼二者的總濃度為15 mg /L,游離鹼為0.6mg/L。吸收後除腦脊液和腦組織外,廣泛分布於各組織和體液中,尤以肝、膽汁和脾中的濃度為高,在腎、肺等組織中的濃度可高出血藥濃度數倍,在膽汁中的濃度可達血藥濃度的10~40倍以上。在皮下組織、痰及支氣管分泌物中的濃度也較高,痰中濃度與血藥濃度相仿;在胸、腹水、膿液等中的濃度可達有效水平。本品有一定量(約為血藥濃度的33%)進入前列腺及精囊中,但不易透過血腦屏障,腦膜有炎症時腦脊液中濃度僅為血藥濃度的10%左右。可進入胎血和排入母乳中,胎兒血藥濃度為母體血藥濃度的5%~20%,母乳中藥物濃度可達血藥濃度的50%以上。表觀分布容積為0.9L/kg。蛋白結合率為70%~90%。游離紅黴素在肝內代謝,T1/2為1.4~2小時,無尿患者的T1/2可延長至4.8~6小時。紅黴素主要在肝中濃縮和從膽汁排出,並進行腸肝循環,約2%~5%的口服量自腎小球濾過排出,尿中濃度可達10~100mg/L。糞便中也含有一定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後極少被清除,故透析後無需加用。

適應症

1.本品可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軍團菌病。

3.肺炎支原體肺炎。

4.肺炎衣原體肺炎。

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

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8.空腸彎曲菌腸炎。

9.百日咳。

10.風濕熱復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臟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用藥(青黴素的替代用藥)。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每日3次,每次3-4片)。

軍團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過4g。

預防鏈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衣原體或溶脲脲原體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時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時一次,共14日

小兒,按體重一次7.5~12.5mg/kg, 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 kg,一日2次;嚴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百日咳患兒,按體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療程14日。

1.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每日3次,每次3-4片)。

2.

軍團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過4g。

3.

預防鏈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4.

衣原體或溶脲脲原體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時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時一次,共14日

5.

小兒,按體重一次7.5~12.5mg/kg, 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 kg,一日2次;嚴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6.

百日咳患兒,按體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療程14日。

不良反應

1.服用本品後發生肝毒性反應者較服用其他紅黴素製劑為多見,服藥數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現乏力、噁心、嘔吐、腹痛、皮疹、發熱等。有時可出現黃疸,肝功能試驗顯示淤膽,停藥後常可恢復。

2.胃腸道反應有腹瀉、噁心、嘔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納減退等,其發生率與劑量大小有關。

3.大劑量〈≥4g/日〉套用時,尤其肝、腎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聽力減退,主要與血藥濃度過高(>12mg/L)有關,停藥後大多可恢復。

4.過敏反應表現為藥物熱、皮疹、嗜酸粒細胞增多等,發生率約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陰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

對本品或其他紅黴素製劑過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損害者及孕婦禁用。

注意事項

1.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至少需持續10日,以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生。

2.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需減少用量,但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

3.用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

4.患者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或不能耐受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能過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細菌對紅黴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故應做藥敏測定。

6.因出現肝毒性反應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婦禁用。

7.由於本品有相當量進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婦女慎用或暫停哺乳。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抑制卡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癲癇藥物的代謝,導致其血藥濃度增高而發生毒性反應。與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後者的代謝,延長其作用時間。與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組胺藥合用可增加心臟毒性,與環孢素合用可使後者血藥濃度增加而產生腎毒性。

2.本品與氯黴素和林可醯胺類有拮抗作用,不推薦同時使用。

3.本品為抑菌劑,可干擾青黴素的殺菌效能,故當需要快速殺菌作用如治療腦膜炎時,兩者不宜同時使

4.長期服用華法林的患者套用本品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從而增加出血的危險性,老年病人尤應注意。兩者必須同時使用時,華法林的劑量宜適當調整,並嚴密觀察凝血酶原時間。

5.除二羥丙茶鹼外,本品與黃嘌呤類藥物同時使用可使氨茶鹼的肝清除減少,導致血清氨茶鹼濃度升高和(或)毒性反應增加。這一現象在合用6日後較易發生,氨茶鹼清除的減少幅度與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兩者合用時和合用後,黃嘌呤類藥物的劑量應予調整。

6.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合用可能增強肝毒性。

7.大劑量本品與耳毒性藥物合用,尤其腎功能減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與洛伐他汀合用時可抑制其代謝而使血濃度上升,可能引起橫紋肌溶解;與咪達唑侖或三唑侖合用時可減少兩者的清除而增強其作用。

9.琥乙紅黴素與β-內醯胺藥聯用可使兩者的抗菌活性降低。

貯藏

密封,在乾燥處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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