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龍江,廊坊市委農工部副部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經查,王龍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操辦喜慶事宜,其行為構成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監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龍江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