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雷

王金雷,河南省二級殘疾人,因發起帶著馬桶上火車的行為藝術,而被媒體稱為“馬桶哥”。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2012年5月20日,鄭州火車站的候車廳,人頭攢動,王金雷坐在輪椅上,行動不便。以前,他每次上火車,都由二三個人陪同,艱難地把他抬上火車。20日是全國助殘日,23歲的“馬桶哥”王金雷等殘障人士購買了一輛過道小輪椅,贈送給鄭州火車站,並呼籲火車站為殘疾人提供上火車專用小輪椅。2012年8月6日在鄭州火車站因無障礙通道被鎖而錯過火車後,依據《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維權成功,鄭州火車站管委會向王金雷賠禮道歉,並賠償他3000元的經濟損失。

維權事件

2012年8月6日中午,他趕到鄭州火車站準備乘坐K909次火車趕往重慶,參加一場音樂演出。下午一點到火車站,二馬路那邊沒有門,王金雷從後面繞了一圈,到一馬路這邊的無障礙通道,從一點二十就開始打電話,半個小時沒間斷地打,都沒人接,只能眼睜睜地錯過車。

鄭州火車站東廣場一周都設有欄桿,出口僅能通過一人,大件行李要通過都非常困難,輪椅更是無法通過。整個站前廣場僅在的士乘車處旁邊留有無障礙通道,並有藍色的提示牌,寫有兩個無障礙通道的服務電話。

王金雷認為,既然留了電話,就應該24小時有人接聽,保證無障礙通道的暢通。

在烈日下等了一個小時的王金雷,拿著手機上搜到的《無障礙環境環境建設條例》。隨後他找到鄭州火車站管委會“要個說法”。在核實了兩個服務電話之後,接待負責人表示是工作的失誤,造成損失也是既成事實,承擔責任,保證在一周內對這個問題進行整改,至少要改牌子上的電話號碼,增加幾個號碼,保證24小時暢通,保證殘疾人啥時候來,都能順利過去。對於王金雷提出的3000元索賠要求,工作人員已當場給付。

相關條例

2012年8月1日,由國務院制定並頒布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正式生效。條例規定“無障礙設施的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對無障礙設施未進行保護或者及時維修,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維修;造成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無障礙設施的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有關反響

對於“馬桶哥”的遭遇,國內著名反歧視公益人士、香港中文大學客座研究員陸軍表示,無障礙是《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基本原則之一,也是中國《殘疾人保障法》明確規定的、與殘殘障人士生活、出行最密切相關的權利。殘障人士的需求不應被忽視,平等使用公共運輸工具、出入公共場所,是他們融入社會生活的第一步,而這些都須依賴於完備的無障礙設施。

著名公益律師、北京瑞風律所李方平律師表示,“國務院已頒布《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該條例已於8月1日正式生效。《條例》規定無障礙設施的所有人及管理人應承擔維護責任,確保無障礙設施的正常使用,若因無法正常使用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所有人及管理人須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目前看來,各地無障礙條件仍有欠缺,希望《條例》的出台能督促相關義務主體建設、改造無障礙設施,為殘障人士提供更好的無障礙環境。”李方平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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