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77.07-1984.03,魏縣雙井公社黨委副書記,薛莊公社黨委副書記
1984.03-1991.11,魏縣張輝屯鄉黨委書記,魏城鎮黨委書記(其間:1989.09—1991.02在邯鄲市職工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1991.01-1992.12,魏縣縣委農工部長
1992.12-1995.06,館陶縣副縣長
1995.06-1996.05,館陶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1993.08-1995.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6.05-1998.01,館陶縣委副書記
1998.01-2001.09,涉縣縣委副書記、縣長(1997.09-2000.07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1.09-2004.12,涉縣縣委書記
2004.12-2005.01,邯鄲市委常委、涉縣縣委書記
2005.01-2005.03,邯鄲市委常委、秘書長、涉縣縣委書記
2005.03-2011.04,邯鄲市委常委、秘書長
2011.04-2011.08,邯鄲市委常委、秘書長、群工部長
2011.08-2013.04,邯鄲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長
2013.04-2015.06,邯鄲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市社會主義學院院長
2015.06-2016.06,邯鄲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違紀被查
2018年8月4日據河北省紀委監委訊息:邯鄲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社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投案自首
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人物事件
2018年8月31日據河北省紀委監委訊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監委對邯鄲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社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王社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長期借用企業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為其子提拔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收受禮金,違規低價購房;違反工作紀律,私自泄露幹部選拔任用尚未公開事項。王社群能夠投案自首,在審查中認錯、悔錯,主動上交違紀所得。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河北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河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社群開除黨籍處分,按照規定降低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