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清順治四年(1647),崖州知州於有義“奉旨”強迫全州士民“剃髮”。號令“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崖城地區有12名人士拒不聽命被殺害。王王晃的父親王應桃(明朝生員)就是其中的一個。
父親被殺後,王王晃潛赴崖西一帶,聯結黎漢二族“義民”舉兵抗清,數戰不利。是時,桂王朱由榔已在廣東肇慶就帝位,即南明永曆帝。王王晃獲悉,遂於順治六年(1649年)北上效忠南明王朝,隨之在朝廷供職,不久就被授予總兵職銜。其後,他聯合各地義軍,轉戰湘桂邊境,收復失地十餘城。那時,南明小朝廷爭權奪利不息,形成“吳黨”、“楚黨”之爭,王王晃因被“黨禍”牽連,降職為“副總兵”。降職之後,他仍然忠於南明朝,隨桂王轉戰於雲貴地區,備嘗艱辛。
清順治十六年(1659年),清軍攻陷昆明,桂王逃入緬甸後被殺。南明朝覆亡,王王晃帶著印信遁回崖州,再舉兵。戰敗後退到今三亞市天涯鎮附近的“扎兵村”宿營。此時,王王晃自知敗局已定,遂將印信旗幟燒掉,埋名隱姓入山隱居,在深山溪邊結茅舍,名為“水竹居”,自號“水北漁人”,過著半野人式的生活,終生不入市。
主要作品
康熙年間,崖州知州李應謙曾親臨茅舍拜請他出山謀事,被拒絕。王王晃棄筆從戎,以文人司武略,于軍旅倥傯中,屢屢賦詩言志,清代人修撰的《崖州志》收錄了他的幾首詩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