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煒[天津市河西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原副主任]

王煒[天津市河西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原副主任]

王煒,男,曾任天津市河西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副主任。 2016年8月29日,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撤職處分。

人物履歷

曾任天津市河西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副主任 。

人物事件

立案審查

2016年6月,天津市紀委通報了在組織開展談話中拒不說明違紀問題、對抗組織調查的廳級幹部。通報指出,河西區委主要負責同志與該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煒談話核實有關問題線索時,王煒對反映其瞞報個人有關事項、挪用公款等問題均矢口否認,並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作出虛假承諾。經查,王煒不僅存在上述違紀問題,還涉嫌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經市委同意,市紀委已對王煒涉嫌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受到處分

2016年8月29日,據天津市紀委訊息:經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紀委對河西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王煒等3名局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煒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違紀,違規參加公款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長期公車私用;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且在組織多次與其談話核實問題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公款報銷個人費用,為配偶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銀行卡,挪用資金。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審議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煒留黨察看二年、撤職處分,撤銷其副局級職級,按主任科員安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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