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先

王炳先,1934年生,東郭村人。 到1987年,總計完成400多萬元的建築工程。 到1996年,圪塔村村民人均收入已突破千元。

基本信息

王炳先,1934年生,東郭村人。出身貧寒,12歲時就到太原當勞工。1950年11月,參加中國人民志願軍赴朝作戰。1957年9月,因傷殘轉業到長治鋼廠工作。1961年返鄉。之後,連續擔任生產隊隊長、大隊長、大隊黨支部書記等職。1977年,調岳壁公社農機站任站長。1980年春,村里17名黨員聯名要其回大隊任黨支部書記。上任後,首先將過去大隊經營不善的土地、果園、機械廠、木業社、粉坊等都承包給了家庭或個人,為全縣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先。在承包中,村裡有一片條件較差的果園張榜後20多天無人投標,炳先借上親友的錢,在大隊原定承包上交額1.4 萬元的基礎上,又主動增加了2000元,揭榜承包。經過盡心管理,到1983年,王炳先一家三年純收人6.8 萬元。全村人均收入增加到500元,比1979年增長了3倍。王拿出資金1.3 萬元,為村里建學校、築渠道、贍養五保老人、扶助烈軍屬等。同年,被中共晉中地委、行署命名“優秀共產黨員”,被省軍區命名為“模範民兵連指導員”,並為其榮記一等功。1984年,王主動讓出自己承包的果園,並把黨支部書記職位也讓賢給年輕黨員,然後組織起村裡的泥木匠,高薪聘請了5名工程技術人員和7名工段長,帶領200多名家庭困難的年輕人,組建起建築工程隊,到太原、榆次等地承攬工程。同年,中共晉中地委、行署命名其“優秀企業家”,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為其頒贈“先進退伍軍人”獎章。到1987年,總計完成400多萬元的建築工程。王炳先致富後,保持了勤儉樸實、艱苦奮鬥的本色。當他了解到本縣一些貧困山區民眾溫飽問題還未得到解決時,決心放棄建築業,到山區開發荒山,扶貧致富。把開發扶貧點定在了最貧窮的小山莊--南依澗鄉圪塔村,並將戶口一同遷往。此後,投資50多萬元,為村里開大路、通電源、修高灌、築水池、安廣播,綠化荒山1080畝,栽植果樹8000餘株。《山西日報》為此發表了《炳先敢為天下先》的長篇通訊。當年底,全村人均收入達到500元。王炳先被《山西日報》選定為十大新聞人物之一。次年5月,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特級勞動模範”稱號。9月,榮獲國務院授予“全國勞動模範” 稱號。10月1日,與國家領導人一起在天安門城樓上參加了國慶觀禮。之後幾年,一直紮根深山,帶領圪塔村民眾治窮致富,共奔小康。到1996年,圪塔村村民人均收入已突破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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