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5年6月以來,先後在交通部海事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交通運輸審判庭、民四庭工作,1999年4月任審判員,2011年被評為全國審判業務專家,2016年2月任民四庭副庭長,2018年2月任一級高級法官。
2019年4月23日,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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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任命王淑梅(女)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任命王淑梅(女)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