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4日至25日,上海徐房建築實業有限公司職員王治國違規使用單位公車攜家人至杭州旅遊,車輛過路費、汽油費等均由單位承擔,王治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該公司總經理馬俊傑違規批准王治國公車旅遊,並同車至杭州辦理私事,馬俊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