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王永華,郴州市精神病醫院原副院長。
違紀事件
王永華在任市精神病醫院副院長期間,於2014年1月、2015年1月在填寫《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時,隱瞞個人婚姻變化情況,未如實向組織報告其於2010年3月與劉某離婚的事實。
此外,王永華還存在其他違反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問題。
違紀處理
王永華受到行政降級處分,按程式免去其市精神病醫院副院長職務。
王永華,郴州市精神病醫院原副院長。
王永華在任市精神病醫院副院長期間,於2014年1月、2015年1月在填寫《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時,隱瞞個人婚姻變化情況,未如實向組織報告其於2010年3月與劉某離婚的事實。
此外,王永華還存在其他違反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問題。
王永華受到行政降級處分,按程式免去其市精神病醫院副院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