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事件
2008年-2010年,王樾在擔任天津市規劃局建設項目管理處副處長期間,先後8次違規審批天津“君臨天下”項目變更申請。
因違規審批,王樾曾在2008年-2010年間收受趙晉給予的消費卡、購物卡折合11萬元,收受趙晉贈送的鑽戒、鑽石項鍊等物品價值13餘萬元。
2010年12月-2016年間,王樾在擔任天津市規劃局津南區規劃分局局長和東麗區規劃分局局長期間,還多次收受自己下屬以及相關項目負責人的財物,總計175萬元。
立功表現
王樾不僅積極配合組織調查,還向中央紀委六室檢舉揭發某中管幹部並提供相關違紀線索,現中央紀委六室已對該中管幹部違紀問題展開調查。
法庭宣判
2017年11月,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天津市規劃局東麗區規劃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樾濫用職權、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
王樾因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其受賄尚未退賠違法所得111萬元將繼續予以追繳;隨案移送的項鍊、戒指、手鐲等財物以及退賠贓款75萬元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