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女,土家族,1979年生,湖北長陽人。2002年7月武漢大學法學院本科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攻讀民商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並獲法學碩士學位;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就職於漢口銀行(原武漢市商業銀行)資產保全部,從事貸款糾紛案件的相關法律訴訟事務;2007年7月進入安徽大學法學院任教,現為安徽大學法學院民法研究中心講師。
主講課程
主講《民法學》、《契約法學》等課程。
主要貢獻
在《湖北社會科學》、《北京科技大學學報》等核心期刊上發表多篇論文;參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