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工作
負責國土資源、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市政公用事業、城區綠化、違建拆除(含小區內)、愛國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等方面工作。
分管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安監局、區環保局、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區城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愛衛辦。
負責與區工商聯的工作聯繫。
任免信息
2017年2月28日,邯鄲市叢台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當選為河北省邯鄲市叢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王春生,現任河北省邯鄲市叢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負責國土資源、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市政公用事業、城區綠化、違建拆除(含小區內)、愛國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等方面工作。
分管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安監局、區環保局、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區城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愛衛辦。
負責與區工商聯的工作聯繫。
2017年2月28日,邯鄲市叢台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當選為河北省邯鄲市叢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