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祖[清朝官員]

王承祖(生卒年不詳),字貽雲,號岳生,陝西渭南縣人。清順治三年(1646)任福建晉翠知縣。

晉江臨海,物產富庶,一武官企圖敲詐百姓,誣陷當地人勾結海盜。他據理以爭,使百姓免遭勒索。他減輕賦稅,興辦學校,治理頗有成績,被提升為兵部主事。後任員外郎、武庫司政郎、職方司郎中。康熙皇帝即位,他任兵科給事中,後轉任吏科給事中。康熙十三年(1674),他任吏科掌印官,後歷升大理寺丞,太常卿,工部侍郎。

他到工部後,改變了過去堂官每日私拿兩吊“樣錢”的舊規,清廉不貪。康熙三十一年(1692)他回家鄉,正遇鬧饑荒,他捐糧500石救濟鄉親。四十二年(1703)康熙皇帝來陝,曾為他書寫了“林泉養素”四字,以表彰他的為人。卒年83歲。死後鄉人思念他的德行,立祠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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