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洺

王寶洺

王寶洺,男,別署“半步齋主”,1958年生,北京人,祖籍山東樂陵,書畫藝術家。曾任及現任中國對外經貿大學與中國中醫藥大學書法客座教授、北京霍英東書法學院院長、中國書畫家協會理事、世界華人藝術家協會副主席、國家奧林匹克藝術中心研究員、北京劉炳森書法研究室主任、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及北京書法家協會專業創作員。

基本信息

殺醫

2011年9月15日下午4點左右,一名就診男子衝進同仁醫院內,持事先準備好的菜刀將一名醫生連砍數刀後逃離。醫生隨後被送至手術室搶救,但沒有生命危險。當天下午5點50分左右,警方將京籍嫌疑人王某抓獲,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隨後同仁醫院公布了被網友稱為“行兇者”的王寶洺的治療經過。

王寶洺,患者,主因“持續聲音嘶啞4到5個月”,於2006年8月30日首次到北京同仁醫院就診,診斷為“右聲帶腫物(惡性待除外)”。2006年9月26日,患者在同仁醫院門診手術室行“活檢術”,病理結果顯示為“鱗狀細胞癌”。2006年10月12日,患者首次入院準備接受手術治療。

患者以其職業需要為由,要求保留髮聲功能,醫生在充分考慮患者要求的情況下同病人進行了充分溝通,告知了手術的必要性和風險,在知情同意簽字後,於2006年10月19日行“全麻支撐喉鏡下CO2雷射右聲帶擴大切除術”。術後送檢了3部分標本:1)右聲帶腫物大體標本;2)病變前聯合切緣;3)右聲帶外切緣。

2006年10月25日,術後病理報告結果顯示:外切緣部分區可見腫瘤細胞。據此推測腫瘤外側切緣可能存在腫瘤組織,為避免復發,告知患者家屬需進一步放射治療,或行喉部分切除術。因同仁醫院無放療設備,遂轉到外院治療。 2007年7月21日,患者以“呼吸困難”就診,檢查發現腫瘤復發堵塞喉聲門區,導致呼吸困難,醫生積極對症治療。7月22日,患者呼吸困難未明顯緩解,為挽救生命,在門診手術室局麻下為患者施行“氣管切開術”,並收入院。2007年7月31日,患者自行出院。

博文

王寶洺 王寶洺

同仁醫院女醫生徐文被砍傷後,一篇名為《追究喉科專家徐文“故意殺人罪”》的博文浮出水面,該文發表於2009年4月8日,博主王寶自稱是書畫家王寶洺,是求治喉症的患者。

部落格里寫道,他2006年9月入住同仁醫院前,醫生徐文對他非常熱情,並多次口頭承諾對治療他的喉癌很有經驗,只是小手術。同時告訴他,在徹底切除單側聲帶後,不會影響說話,也不會影響他日後的講課。但術後,徐文卻告訴他手術沒做徹底……

憤怒的王寶洺開始探究自己的治療過程,併到中國醫科腫瘤醫院做了影像檢查,結果顯示他右側聲帶略增厚,但醫生徐文給他實施的是右聲帶切除手術。據此,王寶洺認為徐文給他實施了“偽手術”,還偽造了手術記錄,在術後也沒有採取任何有效的補救措施,對他進行“醫療欺詐”。他在另一篇博文《白衣惡魔喪天良,血債要用血來償》里,說自己“每天生不如死,每天只想報仇。”

另外,王寶洺稱“偽手術”讓他留下了多重殘疾:他喪失了語言功能、嗅覺功能、勞動能力,成為殘疾人。他在部落格里要求追究直接責任人徐文“故意殺人罪”的法律責任,以及賠償他和妻子50萬元的經濟損失。

起訴

2012年4月12日,據法制日報報導,備受關注的北京同仁醫院耳鼻咽喉科部主任徐文被砍傷案已被檢方提起公訴。記者了解到,行兇男子王寶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控,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檢方認為,被告人王寶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重傷,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宣判

4月20日,備受關注的北京同仁醫院耳鼻喉科部主任徐某被砍傷案,當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法院審理後,當庭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行兇男子王寶洺有期徒刑15年,並賠償被害人各項經濟損失50餘萬元。

法院認為,王寶洺僅因認為被害人在醫療中存在過錯,即持菜刀在公共場所向被害人頭部等要害部位持續猛烈砍擊,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懲處,考慮其系犯罪未遂,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被害人徐文的兩名家屬沒有就判決結果發表意見。徐的代理律師高子程表示,法院一審對王寶洺的量刑太輕。他認為,雖然王寶洺系犯罪未遂,但仍然應該從重處罰,理由是王寶洺主觀惡性非常大、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高子程還提出,王寶洺本人在庭審過程中,並沒有向徐某道歉,也沒有悔過之語,反而繼續強調醫院的過錯,還翻供否認自己是有意圖的殺人。鑒於上述情況,他認為,應當依法對王寶洺從重處罰。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