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遼寧省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賠償委員會委員。
在各級刊物和學術討論會上發表業務論文30餘篇,多次獲得獎勵。撰寫的論文《淺談一事不再罰原則》,獲全國法院系統第八屆學術討論會論文二等獎,遼寧省法院系統第八屆學術討論會論文一等獎;《淺談行政判決方式之完善》獲遼寧省法院系統行政審判研討會優秀論文獎;參與撰寫了《中國司法審查制度》、《行政訴訟案例評析》等著作。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免去王學義的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王學義,男,1955年5月出生,遼寧凌海人。高級法官。中共黨員。1986年畢業於遼寧廣播電視大學。 曾任遼寧省朝陽市中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曾任遼寧省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賠償委員會委員。
在各級刊物和學術討論會上發表業務論文30餘篇,多次獲得獎勵。撰寫的論文《淺談一事不再罰原則》,獲全國法院系統第八屆學術討論會論文二等獎,遼寧省法院系統第八屆學術討論會論文一等獎;《淺談行政判決方式之完善》獲遼寧省法院系統行政審判研討會優秀論文獎;參與撰寫了《中國司法審查制度》、《行政訴訟案例評析》等著作。
2016年8月,免去王學義的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