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威[漢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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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商(?-前25年),中國西漢後期大臣,涿郡蠡吾人,字子威。

王商字子威,涿郡蠡吾人也,徙杜陵。商公武、武兄無故,皆以宣帝舅封。無故為平昌侯,武為樂昌侯。語在《外戚傳》。

王子威[漢朝人] 王子威[漢朝人]

商少為太子中庶子,以肅敬敦厚稱。父薨,商嗣為侯,推財以分異母諸弟,身無所受,居喪哀戚。於是大臣薦商行可以厲群臣,義足以厚風俗,宜備近臣。繇是擢為諸曹、侍中、中郎將。元帝時,至右將軍、光祿大夫。是時,定陶共王愛幸,幾代太子。商為外戚重臣輔政,擁佑太子,頗有力焉。
元帝崩,成帝即位,甚敬重商,徙為左將軍。而帝元舅大司馬大將軍王鳳顓權,行多驕僣。商論議不能平鳳,鳳知之,亦疏商。建始三年秋,京師民無故相驚,言大水至,百姓奔走相蹂躪、老弱號呼,長安中大亂。天子親御前殿,召公卿議。大將軍鳳以為太后與上及後宮可御船,令吏民上長安城以避水。群臣皆從鳳議。左將軍商獨曰:“自古無道之國,水

猶不冒城郭。今政治和平,世無兵革,上下相安,何因當有大水一日暴至?此必訛言也,不宜令上城,重驚百姓。”上乃止。有頃,長安中稍定,問之,果訛言。上於是美壯商之固守,數稱其議。而鳳大慚,自恨失言。
明年,商代匡衡為丞相,益封千戶,天子甚尊任之。為人多質有威重,長八尺余,身體鴻大,容貌甚過絕人。河平四年,單于來朝,引見白虎殿。丞相商坐未央廷中,單于前,拜謁商。商起,離席與言,單于仰視商貌,大畏之,遷延卻退。天子聞而嘆曰:“此真漢相矣!”
初,大將軍鳳連昏楊肜為琅邪太守,其郡有災害十四,已上。商部屬按問,鳳以曉商曰:“災異天事,非人力所為。肜素善吏,宜以為後。”商不聽,竟奏免肜,奏果寢不下,鳳重以是怨商,陰求其短,使人上書言商閨門內事。天子以為暗昧之過,不足以傷大臣,鳳固爭,下其事司隸。
先是,皇太后嘗詔問商女,欲以備後宮。時女病,商意亦難之,以病對,不入。及商以閨門事見考,自知為鳳所中,惶怖,更欲內女為援,乃因新幸李婕妤家白見其女。
會日有蝕之,太中大夫蜀郡張匡,其人佞巧,上書願對近臣陳日蝕咎。下朝者左將軍丹等問匡,對曰:“竊見丞相商作威作福,從外製中,取必於上,性殘賊不仁,遣票輕吏微求人罪,欲以立威,天下患苦之。前頻陽耿定上書言商與父傅通,及女弟淫亂,奴殺其私夫,疑商教使。章下有司,商私怨懟。商子俊欲上書告商,俊妻左將軍丹女,持其書以示丹,丹惡其父子乘迕,為女求去。商不盡忠納善以輔至德,知聖主崇孝,遠別不親,後庭之事皆愛命皇太后,太后前聞商有女,欲以備後宮,商言有固疾,後有耿定事,更詭道因李貴人家內女,執左道以亂政,誣罔悖大臣節,故應是而日蝕。《周書》曰:‘以左道事君者誅。’《易》曰:‘日中見昧,則折其右肱。’往者丞相周勃再建大功,及孝文時纖介怨恨,而日為之蝕,於是退勃使就國,卒無怵惕憂。今商無尺寸之功,而有三世之寵,身位三公,宗族為列侯、吏二千石、侍中諸曹,給事禁門內,連昏諸侯王,權寵至盛。審有內亂殺人怨懟之端,宜究竟考問。臣聞秦丞相呂不韋見王無子,意欲有秦國,即求好女以為妻,陰知其有身而獻之王,產始皇帝。及楚相春申君亦見王無子,心利楚國,即獻有身妻而產懷王。自漢興幾遭呂、霍之患,今商有不仁之性,乃因怨以內女,其奸謀未可測度。前孝景世七國反,將軍周亞夫以為即得雒陽劇孟,關東非漢之有。今商宗族權勢,合貲巨萬計,私奴以千數,非特劇孟匹夫之徒也。且失道之至,親戚畔之,閨門內亂,父子相訐,而欲使之宜明聖化,調和海內,豈不謬哉!商視事五年,官職陵夷而大惡著於百姓,甚虧損盛德,有鼎折足之凶。臣愚以為聖主富於春秋,即位以來,未有懲奸之威,加以繼嗣未立,大異並見,尤宜誅討不忠,以遏未然。行之一人,則海內震動,百奸之路塞矣。”
於是左將軍丹等奏:“商位三公,爵列侯,親受詔策為天下師,不遵法度以翼國家,而回辟下媚以進其私,執左道以亂政,為臣不忠,罔上不道,《甫刑》之辟,皆為上戮,罪名明白。臣請詔謁者召商詣若盧詔獄。”上素重商,知匡言多險,制曰“勿治”。鳳固爭之,於是制詔御史:“蓋丞相以德輔翼國家,典領百寮,協和萬國,為職任莫重焉。今樂昌侯商為丞相,出入五年,未聞忠言嘉謀,而有不忠執左道之辜,陷於大辟。前商女弟內行不修,奴賊殺人,疑商教使,為商重臣,故抑而不窮。今或言商不以自悔而反怨懟,朕甚傷之。惟商與先帝有外親,未忍致於理。其赦商罪。使者收丞相印綬。”
商免相三日,發病嘔血薨,謚曰戾侯。而商子弟親屬為駙馬都尉、侍中、中常侍、諸曹大夫郎吏者,皆出補吏,莫得留給事宿衛者。有司奏商罪過未決,請除國邑。有詔長子安嗣爵為樂昌侯,至長樂衛尉、光祿勛。
商死後,連年日蝕、地震,直臣京兆尹王章上封事召開,訟商忠直無罪,言鳳顓權蔽主。鳳竟以法誅章,語在《元後傳》。至元始中,王莽為安漢公,誅不附己者,樂昌侯安見被以罪,自殺,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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