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職務
曾任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
職務任免
2015年6月,免去王奇志的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
2015年8月,王奇志同志被保留成都市副局級。
2015年8月28日,任命為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王奇志,曾任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015年8月28日,任命為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曾任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
2015年6月,免去王奇志的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
2015年8月,王奇志同志被保留成都市副局級。
2015年8月28日,任命為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