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2011年6月,鼎暉投資管理層和鼎暉創投合伙人,同意自2012年1月1日起,王功權由於個人原因辭去其在鼎暉創投的現任職務。
2011年5月16日深夜,王功權在微博上宣稱“放棄一切”,將和一位女士私奔。此私奔微博,旋即遭遇瘋狂轉發並引發熱烈關注和討論。
新京報訊 (記者張媛)昔日投資人王功權因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於2013年9月13日被警方控制,曾受關注。
2014年1月22日,北京一中院證實,鑒於王本人做出反省,現對其予以取保候審。
案件起因
2013年9月13日,曾因“私奔風波”而紅極一時的鼎輝創投合伙人和投資人之一王功權,因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北京警方以傳喚名義帶走,後被警方正式刑事拘留。此後,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批准,2013年10月20日,王功權因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被正式逮捕,目前被拘於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認罪伏法
人民網、搜悅、搜狐等媒體爆料;據北京電視台稱,王功權表示,他曾資助許志永並在自己的微博上推出了相關事件。他承認,自己已經觸犯了法律,而且法律是最底線的規則,自己資助和幫助傳播的行為,使得自己也成為了一名參與者。他表示,自己非常後悔,對不起孩子和家庭,以後會斷絕與許志永的來往。同時,王功權表示,自己想不明白許志永作為一個法學博士,為何不肯認罪。
根據刑法第291條之規定,王功權所涉嫌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是指,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