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民[法學教授]

王利民[法學教授]

.王利民,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1984年12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碩士研究生畢業後,留校任教,1990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博士研究生畢業,1995年獲中國法學會“傑出青年法學家”稱號。著名民法學家 王利民同志生於1949年8月,內蒙古寧城人,1972年12月入黨,1968年8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黨政幹部專修科畢業,高級會計師。

簡介

王利民[法學教授]王利民
1.王利民,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1984年12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碩士研究生畢業後,留校任教,1990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博士研究生畢業,1995年獲中國法學會“傑出青年法學家”稱號。著名民法學家,

作品

著有 《民法新論【上、下】》《物權法研究》《民法總則研究》 等多部專著,主編《民法教程》 《民法·侵權行為法》《人格權法新論》 等多部教材。2004年,在他的主持下提出了《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
2.王利民同志生於1949年8月,內蒙古寧城人,1972年12月入黨,1968年8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黨政幹部專修科畢業,高級會計師。1968—1975年任伊春市桃山林業局學校教師、林場團委書記,局團委幹事。 1975— 1981年任伊春市桃山林業局雞嶺經營所黨總支副書記、副所長,主任、黨總支書記,局聖浪林場黨總支書記。1981—1984年任伊春市桃山林業局副局長。 1984—1986年在省委黨校黨政幹部專修科學習。 1986—1990年任伊春市五營區(局)委常委、副區(局)長,副書記、區(局)長。1990—1991年任伊春林管局副局長。1991—1993年任伊春市副市長。1993—1996年任伊春市委常委、副市長,副書記、副市長。1996—1997年任伊春市委副書記、市長、林管局局長。 1997—2000年任伊春市委書記兼市政協主席。 2000—2001年10月任省財政廳廳長、黨組書記。2001年10月起任副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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